未婚妻拿婚房報恩,我不要她了_第五章 5蘇晴聽到報警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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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晴聽到“報警”兩個字,反而笑出了聲。
“你報吧,正好讓警察評評理。”
“我是你未婚妻,警察來了也不會管家務事。”
十五分鐘,兩名民警敲響了門。
瞭解完情況後,民警看著蘇晴,眉頭皺了起來。
“女士,這房產證上只有這位男士的名字。”
“這是他的個人財產。”
“你未經允許強行進入,甚至還要長住,這確實屬於非法侵入住宅。”
“先把東西搬出去,有什麼感情糾紛你們去法院談。”
蘇晴一聽這話,急了,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起來。
“警官,您不能聽他一面之詞。”
“我們都要領證了,這房子就是婚房!”
“他現在不肯結婚,是因為我想把房子借給恩人兒子住一住。”
“我是為了報恩啊!做人不能沒良心。”
“他要是為了這點事就把我趕出去,那才是沒有情義。”
“我有權住這兒,我走了讓唐墨睡大街嗎?”
民警有些為難地看向我。
“江先生,既然是未婚夫妻,能不能先各退一步?”
“大晚上的,確實沒必要鬧到派出所去。”
“讓她先離開,行嗎?”
就在蘇晴以為警察站在道德制高點幫她說話,準備繼續賴著不走的時候。
大門突然被人用力推開了。
我爸氣喘吁吁地站在門口,手裡還提著行李箱。
我媽緊隨其後,臉色鐵青。
他們原本還在外地旅遊,顯然是接到了訊息,連家都沒回就趕了過來。
“誰說要走?”
我爸的聲音洪亮有力,震得蘇晴渾身一抖。
蘇晴愣了一下,剛想開口解釋。
我爸根本沒給她機會,直接把一個厚厚的檔案袋“啪”地一聲拍在茶几上。
“你剛才說你有權住這兒?”
“你說這房子是你和江辰的婚房,你有權處置?”
“睜大你的狗眼看清楚!”
我爸開啟檔案袋,裡面是厚厚一沓購房合同、全款發票和銀行轉賬憑證。
“這是我全款給兒子買的房。”
“首付是我出的,尾款也是我清的。”
“從頭到尾,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客廳裡死一般的寂靜。
警察拿起桌上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仔細翻看了一遍。
隨後,警察把檔案合上,神色嚴肅地看向蘇晴。
“女士,這位先生說得沒錯。”
“這是江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
“無論你們是不是即將領證,你都沒有權利處置這套房子。”
“更沒有權利把外人帶進來居住。”
“如果你拒不離開,我們要按照非法侵入住宅處理了。”
蘇晴的臉色瞬間變得煞白。
她看著那一厚沓白紙黑字的證據,嘴唇動了動,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她一直以為,這就是一套普通的婚房。
哪怕是我家出的,只要結了婚,這就是兩人的家。
只要她打感情牌,我爸媽為了兒子的幸福,遲早會鬆口。
但她萬萬沒想到,我爸媽做得這麼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