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暴走團堵我車索賠,可我是他們贊助商啊_第8章 8我沒有在群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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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在群裡回應,也沒有改掉每天的通勤路線。
那條路旁邊,是公司新款戶外救援保障車的備選測試路段。
測試計劃一個月前已經報給園區管理方。車輛車身較長,轉彎半徑大,正式道路測試前還需要按具體日期和路線辦理通行確認。陳鋒開始打聽我的路線後,我把截圖交給交警,同時讓測試團隊依照正常測試需求,提前申請這段窄路當晚的“大型測試車輛通行”備案。審批通過後,現場按規定設定臨時交通引導。
警方同時提醒我,發現有人尾隨、圍堵或拒不服從現場交通指揮,直接報警,不要下車衝突。
傍晚六點四十,我從公司地庫出來。
拐進舊工業路後,四輛腳踏車從便利店門口跟了上來。
領頭的是陳鋒。
另外三個人我沒在原車隊見過。
他們騎到我前面,把速度壓到很低。道路本來就窄,左側還有臨時隔離設施,我沒有超車條件,只能保持距離跟著。
陳鋒回頭衝我抬手,還故意把車擺到路中間。
其中一個人拿手機朝後拍。
我沒按喇叭,也沒變道。
前方几百米處亮著交通引導燈。
測試保障人員已經到位,兩名交警正在路口指揮車輛繞行。大型測試車從園區側門準備駛入,工作人員舉牌要求社會車輛暫停進入狹窄路段。
陳鋒看見警戒線,反而加快踩了幾下。
他大概以為那只是普通施工。
工作人員抬手示意他們停車。
“前方臨時交通管控,非作業車輛繞行。”
陳鋒沒有停。
“腳踏車能過,我們不佔地方。”
四個人從錐桶旁邊硬擠進去。
負責引導的交警追上去,再次要求他們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陳鋒還在爭。
“哪條規定說腳踏車不能走?”
大型測試車已經駛到轉彎口,因為四輛腳踏車佔著內側轉彎區域,只能停下等待。
這一次,沒有十七個人替他統一口徑,也沒有監控檢修。
現場執法記錄儀、道路攝像頭、測試車行車記錄全部開著。
交警把四個人逐一帶到安全區,核驗身份和車輛資訊。
陳鋒發現我的車停在管制線外,終於反應過來,隔著幾十米朝我喊。
“蘇琳!你算計我!”
我坐在車裡沒動。
執勤人員讓他配合檢查。
他還想往我這邊走,被當場攔住。
後續處理很清楚。
不服從現場交通指揮、擅自進入臨時管控區域、造成測試車輛受阻,相關違法行為逐項記錄處理。其中能夠查明且達到從嚴裁量條件的行為,依法按對應處罰幅度上限處理。陳鋒此前又已經因為園區聚集慢騎被留有現場處置記錄,這次再鬧,警方把兩次材料一併歸檔。
第二天,法務告訴我,陳鋒要面對交通違法處理,警方同時在核查他是否長期組織人員以交通糾紛為由索要錢款。
我以為他至少會消停幾天。
第三天下午,前臺打來電話。
“蘇總,陳鋒在一樓。”
我合上電腦。
“他來幹什麼?”
前臺壓低了嗓音。
“他跪在大廳門口,說要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