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三年遇到魚報恩,讓我七點前千萬別回家_第八章 8她沒立刻死
第八章
8.
她沒立刻死。
她求他們叫救護車。
蘇晴嚇哭了。
鄭強卻說不能叫。
一叫,他們都完了。
於是他們想到了我。
我每天七點前回家。
蘇晴可以先離開,製造自己不在家的證據。
鄭強用周梅手機給我發簡訊,製造我和周梅私會、爭執、捅人的假象。
刀是我家的。
指紋本來就有。
屍體在我家。
蘇晴不在場。
鄭強作為死者丈夫,可以“趕來發現妻子死在我家”。
只要我七點前回家,哪怕我說不清,身上也會沾血。
再加上那些簡訊。
我就完了。
可他們唯一算錯的,是魚。
那條三十二斤的大魚。
六點十二咬鉤。
六點三十三,我還在河邊。
六點五十八,周梅“死也不會放過我”時,我正抱著魚在漁具店拍照。
七點五十八,警察打來電話時,我在路口被交警罰款。
八點十三,我在燒烤攤對著鏡頭笑。
八點五十三,我才進小區。
我遲到了兩個多小時。
也活了下來。
我後來在筆錄裡看到那幾通電話的時間,才明白蘇晴有多穩。
六點三十九分,她離開家。
六點四十二分,她坐上計程車。
六點四十六分,她給我打第一通電話,聲音溫柔得像什麼都沒發生。
她說:“老公,我今晚不在家。”
她不是在跟我報備。
她是在給自己留證詞。
她說:“早點回去,別累壞了。”
不是關心我。
是怕我不回去。
她說:“我不在家,你別出事。”
也不是擔心我。
是提前告訴所有人,今晚她不在場,我出什麼事,都和她無關。
最可笑的是,我當時一句都沒聽出來。
我甚至還覺得她愛我。
警察把通話錄音放給我聽時,我坐在椅子上,手腳冰涼。
錄音裡的我一直在笑。
“放心吧,我能出什麼事?”
“馬上回。”
“我釣了條三十二斤的大魚。”
每一句都蠢得要命。
對面的蘇晴偶爾應一聲,聲音輕輕的。
可在她那些停頓裡,我第一次聽出了別的東西。
不是慌。
是等。
她在等我回家。
等我推開那扇門。
等我踩進血裡。
等我百口莫辯。
而我一路抱著那條魚,見人就笑,見人就拍照,像個傻子一樣把自己的命從她手裡一點點拖出來。
我從沒那麼感謝過自己的虛榮。
蘇晴被帶走那天,我沒有去看她。
她給我留了一句話。
警察轉告的。
“陳北,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聽完,只問了一句:
“周梅求救的時候,她有沒有聽見?”
警察沉默了一下。
我就懂了。
她聽見了。
她只是沒有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以前很多小事。
她怕血。
怕黑。
怕蟑螂。
怕我生氣。
怕別人知道她不好。
可她最怕的,原來不是死人。
是事情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