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求我救她兒子,我選擇拒絕_第9章 半個月後
第9章
半個月後,有人往業主群裡轉了新聞。
“犯罪嫌疑人李某,女,42歲,;其丈夫張某,男,45歲,。二人系夫妻關係,無固定職業,自2018年起流竄多省市作案。”
李蘭芝,拐賣兒童罪詐騙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其丈夫王某,拐賣兒童罪詐騙罪共犯,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業主群裡瞬間炸開了鍋。
“二十年!活該!”
第一個跳出來的就是張阿姨,她連發了三個鼓掌的表情,又補了一句:“判得好!這種畜生就該把牢底坐穿!”
“就是!十八年也太輕了,應該槍斃!”三樓的老劉頭跟著吼,“拿孩子騙錢,天打雷劈!”
“槍斃都便宜她,孩子受了多大罪啊!”
緊接著記者的報道也出來了,是一條影片,標題是《幸福花園小區業主合力揭穿人販子騙局,被拐兒童終獲解救》
有人在群裡發了:“大家看到沒有,咱們小區上新聞了!都在誇咱們小區了!”
評論區裡,點贊最高的一條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太棒了!有勇有謀,既保護了孩子,又抓住了壞人,希望全國小區都學習!”
“幸福花園小區,我記住了,以後買房就買那兒,鄰居靠譜!”
“靠譜+1!”
“靠譜+10086!”
張阿姨把截圖發到群裡,得意洋洋:“看見沒?全國網友都在誇咱們!”
“快去看看!”
群裡正熱鬧著,又有人甩進來一條一條連結。
“城市正能量!被拐兒童終回家!”
“驚險!人販子與親生母親當場對線!差點失控!”
............
不得不說,這些標題起的很吸引眼球。
“對了,那天那個組織募捐的女孩是哪家,她才是無名英雄。”
“是啊,要不是她,咱們小區可真是危險了......”
“她住哪家來著,我得去感謝感謝她,不然我家妞妞說不定也被那人販子盯上了......”
“算了,人家不想被扒隱私,咱們當鄰居的,更要保護好!”
我笑了笑,並沒有在群裡說話。
三個月後,牛牛,不對,軒軒的媽媽給我發來了影片。
我點開影片,螢幕裡跳出一張燦爛的笑臉,影片裡的軒軒胖了些。
“阿姨好!”他對著鏡頭大聲喊,聲音清脆。“我請你吃糖!媽媽給我買的大白兔!”
我看著他的笑容,心裡像是被什麼東西填滿了。
看著窗外耀眼的陽光,好像上輩子那個噩夢,真的只是一場夢,從來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