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溺水男童被訛十五萬,我不救後他們悔瘋了_第7章 做完筆錄
第7章
做完筆錄,我走出了派出所。
外面的天已經黑了。
冷風吹在臉上像刀割一樣。
我裹緊了單薄的羽絨服,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
手機突然瘋狂地震動起來。
我拿出來一看,是無數條未讀訊息和未接來電。
點開社交軟體,熱搜第一條赫然掛著。
#女子見死不救致男童溺亡#
點進去,正是那個戴眼鏡的年輕男人在河邊拍的影片。
影片被惡意剪輯過。
只保留了我不肯下水推倒劉翠花,以及熊孩子沉入水底的畫面。
底下的評論已經突破了十萬條。
清一色的謾罵。
“這女的簡直是魔鬼。”
“建議人肉她,讓她社會性死亡。”
“這種人不配活著,趕緊去給孩子陪葬吧。”
甚至有人已經扒出了我的名字和曾經奶茶店的地址。
“她叫林夏,以前在長寧街開奶茶店的。”
“大家去把她的店砸了。”
我看著這些評論,內心毫無波瀾。
三個月前,我已經經歷過一次了。
那時候我還會覺得委屈,會整夜整夜地哭。
現在,我只覺得諷刺。
這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鍵盤俠,和當時站在河邊指責我不救人的人,有什麼區別。
慷他人之慨,永遠是最容易的。
我沒有理會這些謾罵,直接點開了警方的官方賬號。
十分鐘前,警方釋出了警情通報。
通報裡詳細說明了事情的經過。
澄清了男童是自行落水,並非我推搡。
同時公佈了劉翠花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的訊息。
通報的最後,附帶了那兩段完整的監控影片。
輿論瞬間炸鍋。
反轉來得太快,網友們都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臥槽,這反轉也太大了。”
“原來是農夫與蛇的故事。”
“救了人被訛十五萬,店被砸了,房子也賣了,這換誰誰還敢救啊。”
“那個發剪輯影片的博主呢,出來捱打。”
風向瞬間調轉。
網友們的怒火轉移到了劉翠花一家和那個造謠的博主身上。
“這種惡毒的家庭,就該斷子絕孫。”
“孩子死了也是活該,有這樣的媽,長大了也是個禍害。”
“堅決支援林夏維權,把十五萬要回來。”
那個戴眼鏡的博主嚇得連夜刪除了影片,併發布了道歉宣告。
但他還是被憤怒的網友扒出了真實身份和工作單位。
據說他的公司連夜把他開除了。
這就是網路。
一把雙刃劍。
能殺人,也能救人。
我關掉手機,走到一家便利店門口,買了一個最便宜的麵包。
剛咬了一口,一輛黑色的轎車停在了我面前。
車窗搖下,露出一張精明的臉。
“林小姐,你好。”
“我是王大強請來的律師,我姓張。”
我警惕地看著他。
“有事嗎。”
張律師推了推金絲眼鏡,遞過來一張名片。
“是這樣的,王先生希望這件事能私了。”
“他願意退還你那十五萬。”
“另外再補償你五萬塊錢。”
“前提是,你撤銷對劉翠花的刑事控告,並出具諒解書。”
我看著那張名片,冷笑了一聲。
“二十萬,就想買她免除牢獄之災。”
“你們覺得,我像是缺這二十萬的人嗎。”
雖然我現在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但我咽不下這口氣。
張律師皺了皺眉。
“林小姐,你要考慮清楚。”
“打官司曠日持久,你現在連個固定的住址都沒有,耗得起嗎。”
“拿了錢,重新開始生活,對你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我把手裡剩下的麵包塞進嘴裡,用力咀嚼。
“我耗得起。”
“我什麼都沒有了,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你回去告訴王大強。”
“劉翠花必須坐牢。”
“少一天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