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五四狂飆_第三章 國人都熱誠地期待着
國人都熱誠地期待著,希望能像威爾遜所說的那樣,憑藉戰勝國的地位一舉廢除戰敗國德國在中國的所有不平等條約,打消日本人對山東的罪惡企圖。
可惜,中國這個戰勝國對戰果的期待基本是不可能實現的。儘管中國沒想著佔戰敗國什麼便宜,只想把本屬於自己的東西拿回來,但這也不行。因為讓你參加「分贓大會」,已經是大哥們給足了你面子。
日本早就透過利益交換擺平了幾乎所有的戰勝國,以支援它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只有美國出於擔心日本在中國一家獨大於己不利,才為中國代表團說了幾句話。
日本人看見美國人想搞事,馬上拿出了一份「證據」——這是一份合同,即當年段祺瑞為了換取「西原借款」,指使章宗祥、曹汝霖、陸宗輿簽訂的那份合同,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中國政府對於日本上列之建議,欣然同意」幾個大字。
美國人一看「欣然同意」,其心理活動不外乎「怒其不爭,哀其不幸,都賴你腦袋有毛病」,之後也就不再張口。
靠天靠地靠朋友都不管用的時候,只能靠自己。
但「弱國無外交」,一個國家在談判桌上聲音的大小,往往是由其拳頭軟硬來決定的。你一個窮國弱國,就算喊破了喉嚨,又有誰會理你?
因此,儘管陸徵祥、顧維鈞、王正廷等人極力反對,但反對無效。
在日本人的「努力」下,巴黎和會的分贓收據——《凡爾賽和約》上清楚地寫著將德國在山東的權利轉送日本。
與會的絕大多數國家代表團都已在和約上籤了字,現在就剩下中國沒簽,簽字的截止日期是 6 月 28 日。
遠在中國的段督辦出於「將黑鍋扣給別人進行到底」的目的,發電報給陸徵祥:你就簽了吧,簽完早點回國。
段祺瑞本是打算再找一個替罪羊形成這樣一種局面——《民四條約》是袁世凱同意的,「欣然同意」是章宗祥籤的,《凡爾賽和約》是陸徵祥籤的。日本人拿走德國在山東的權益,都是別人乾的事,關他何事。
可惜陸總長也不傻,他不想也不敢當替罪羊。不但法國的中國留學生天天圍在他身邊抗議,而且他也是看新聞的人,知道國人反對簽字。
陸總長在經歷了數夜不眠的煎熬之後,終於作出決定:等等看,先這麼拖著吧,反正離截止日期還有一個多月。
可是,形勢比人強,形勢從來不等人。
開端
5 月 2 日,外交委員會事務長林長民(林徽因的老爸)在既沒有通報上級組織更沒有獲得中央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北京《晨報》上發表文章《外交警報敬告國人》,公佈了巴黎和會的情況。
國人之前的美好希望就像被風吹起的五顏六色的肥皂泡,最後還是落在堅硬的地面,殘忍地破碎了。
北京的同學們震驚了,震驚過後是憤怒,同學們覺得政府實在是太軟弱、太無能,勝了都捍衛不了國家利益!
1919 年 5 月 4 日,以北大為首的十餘所高校的三千餘名學生會集天安門,示威遊行。
口號是前一天想好的——「外爭國權、內懲國賊」,「拒絕和約簽字」,「還我青島」……
目的地也是前一天想好的——東交民巷的諸列強使館。同學們打算向列強大使遞交陳詞,跟他們講講道理,說服他們在巴黎和會上站出來主持公道,此所謂外爭國權。
遊行隊伍在總指揮傅斯年(北大學生會領袖、未來的大學者)的帶領下,浩浩蕩蕩地開向了東交民巷,開到大使館附近時,被軍警阻止。軍警給出的理由是:此處不準中國人走進。他們的依據來自《辛丑條約》:北京東交民巷,中國人不得居住,各國可派兵駐守。
同學們在東交民巷受阻後,經反覆交涉,軍警同意少量學生代表進入使館區交涉。
兩個多小時過去了,同學們並沒有等來想要的結果。
除美國使館工作人員接受了學生代表陳詞應付了事之外,其他列強連線受陳詞的興趣都沒有。
雖說「外爭國權」受阻,學子們情緒十分激動,但尚屬剋制當中,沒有發生什麼扔板磚、扔臭雞蛋、與防暴警察衝突的事情,完全符合「集會遊行示威法」。
就在遊行隊伍進退兩難的時候,忽聽隊伍之中有人高喊道:我們去找賣國賊曹汝霖算賬吧!
大部分同學都十分贊同這個不知名的聲音——「外爭國權」已然失敗,自然輪到「內懲國賊」!
曹汝霖即刻成為學生宣洩憤怒的物件,而段祺瑞這個「西原借款」貨真價實的主使者,居然無人問津。只知道找跑腿的小弟撒氣,卻不知道找背後主謀算賬,看來同學們都很單純。
當天下午四點多,遊行隊伍到達北京長安街東北角附近的趙家樓,曹汝霖的房子就在那兒。
待同學們衝進曹宅時,發現屋中有一名中年男子。
這肯定就是男主人曹汝霖了!
同學們當即群起而攻之,衝上去就是一陣痛毆:曹賊,叫你不愛國,今天學生爺爺們教你如何愛國!
一邊揍,一邊罵。
突然有人聽見那個快嚥氣的傢伙說自己不是曹汝霖。打錯了?其實也沒有打錯,這個傢伙解釋說自己是過來串門的章宗祥。那也該打。
同學們很鬱悶,鬧了半天,才知道曹汝霖事先聽到風聲躲起來了。
居然讓姓曹的躲過一劫,不能這麼便宜了他!
於是同學們一把大火點燃了曹宅,沒想到北京 5 月的風是相當的大,風助火勢,火越來越大,不僅燒掉了趙家樓半條衚衕,也照亮了中國現代史幽暗的前夜!
同學們採取打人放火這種暴力行為雖不值得提倡,但也是可以理解的,誰讓大家都是憤怒青年呢?
碰到這種事情,一股憤怒不知向誰發洩,恨政府無能,恨官吏賣國,這股恨只能在街上如醉如狂地發洩。這股洪流中沒有人能保持冷靜,包括躋身在人群中的張國燾、鄧中夏、聞一多和朱自清。
然而,現在行動的性質變了,打人放火,不再符合「集會遊行示威法」。因而有幾十名同學被趕過來的警察逮捕。同學們被捕後,北大校長蔡元培立刻展開行動,組團(「校長團」)營救學生。
這就是五四運動的開端。
不過,究竟是誰點燃了「火燒趙家樓」的烈火,至今仍是一個未解之謎。
當時在現場的諸人中,有人說是北京師範大學的匡互生放的第一把火,也有人說是北京師範大學的另一名同學俞勁放的第一把火。但有趣的是,當事人匡互生、俞勁都矢口否認。
匡互生在《五四運動紀實》一文中根本沒有一字提到是自己放的第一把火,而俞勁更是在《對火燒趙家樓的一點回憶》一文中將「火燒趙家樓第一人」的榮譽頒給了匡互生。
他們是在謙虛嗎?還是大家都搞錯了,根本就不是他們放的火?
在這種無人站出來領功的情況下,有人說北京大學的梅思平才是真正放第一把火的人。
但這種說法似乎不大靠譜,因為梅思平後來的行為很難證明他身上存在那種正義感。十幾年之後,梅思平自告奮勇地做了日本人的組織部長,而「賣國賊」曹汝霖卻義正詞嚴地拒絕幫日本人幹活。
看來時間才是最公正無私的,只有歷經時光流逝仍然不變的東西才是真正不朽。而人品這個東西,也唯有經得起歲月的磨礪才能作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