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眼狼老公拋棄後,首富媽媽說我是她唯一的女兒_第十章 第二天九點

第十章

第二天九點。

沈若薇準時到了。

我沒有進去。

只在隔壁會議室看即時監控。

沈曼華把一份資產協議推到她面前。

“看看。”

沈若薇翻開。

裡面是一家獨立投資公司。

外加五十億資產。

全部無條件贈與。

她抬頭。

“媽,這是什麼意思?”

“你離開沈氏。”

“自己創業。”

“這家公司和五十億都是你的。”

沈若薇沒有立刻回答。

沈曼華繼續說:

“你跟了我二十四年。”

“我不會虧待你。”

“哪怕你不再繼承沈氏,你也可以一輩子擁有別人幾代人都賺不到的財富。”

沈若薇合上協議。

“因為姐姐回來,所以我必須走?”

“不是。”

“那是為什麼?”

“方凱。”

沈若薇臉色終於變了。

“他做的事和我無關。”

“我知道。”

“既然知道,為什麼還讓我離開?”

“因為我要看你到底想要什麼。”

“我想幫您。”

“集團不缺你一個人幫。”

“可是我在沈氏二十多年。”

“所以我給你五十億。”

“我不要錢。”

話出口後。

沈若薇自己先停住。

沈曼華問:

“那你要什麼?”

她沒有回答。

沈曼華替她說了。

“你要這個位置。”

“不是。”

“如果不是,簽字。”

沈若薇看著協議。

很久都沒有動筆。

“媽。”

“我只是覺得自己不該這樣走。”

“為什麼?”

“這些年集團很多業務都是我一點點做起來的。”

“我沒有功勞嗎?”

“有。”

“所以我不能留下?”

“你可以。”

“但不是現在。”

“什麼意思?”

“離開核心層三年。”

“把外面的公司做好。”

“三年以後,如果你還願意回來,我可以重新給你安排位置。”

沈若薇立刻問:

“什麼位置?”

沈曼華沒有回答。

她已經明白。

所以又問:

“繼承人的位置呢?”

沈曼華說:

“不會是你。”

會議室徹底安靜。

過了一會。

沈若薇把協議推回去。

“我不走。”

“哪怕我撤掉你所有職務?”

“我可以從基層做起。”

“哪怕我不給你任何股份?”

“我也可以。”

“哪怕你以後永遠不可能繼承沈氏?”

沈若薇終於抬頭。

“媽。”

“我只是捨不得這個家。”

監控前。

我關掉聲音。

答案已經很清楚。

她不是捨不得家。

她是不肯離開沈氏。

半小時後。

沈若薇走出辦公室。

她沒有回自己部門。

而是直接去了地下停車場。

上車後,她拿出另一部手機。

撥通一個從未出現在集團通訊錄裡的號碼。

電話接通。

她只說:

“程少。”

“上次你說的合作,我答應了。”

對面笑了一聲。

“終於想通了?”

“嗯。”

“但我有條件。”

“說。”

“我要沈氏。”

“林晚晴必須出局。”

對方沒有立刻回答。

過了幾秒。

才慢悠悠地說:

“可以。”

“不過你應該清楚。”

“只靠你自己,贏不了你媽。”

沈若薇說:

“所以我才找你。”

電話結束通話。

與此同時。

沈曼華把一份新的調查報告遞給我。

“若薇剛才離開公司後,聯絡了程家。”

我翻開第一頁。

程氏資本。

沈氏集團最大的競爭對手。

也是過去十年裡,和沈氏爭過三個重大專案的死對頭。

我看完資料。

“她準備借程家奪權。”

沈曼華問:

“怕嗎?”

“不怕。”

“為什麼?”

我合上檔案。

“因為她終於坐不住了。”

“只要她開始動。”

“就一定會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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