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眼狼老公拋棄後,首富媽媽說我是她唯一的女兒_第十章 第二天九點
第十章
第二天九點。
沈若薇準時到了。
我沒有進去。
只在隔壁會議室看即時監控。
沈曼華把一份資產協議推到她面前。
“看看。”
沈若薇翻開。
裡面是一家獨立投資公司。
外加五十億資產。
全部無條件贈與。
她抬頭。
“媽,這是什麼意思?”
“你離開沈氏。”
“自己創業。”
“這家公司和五十億都是你的。”
沈若薇沒有立刻回答。
沈曼華繼續說:
“你跟了我二十四年。”
“我不會虧待你。”
“哪怕你不再繼承沈氏,你也可以一輩子擁有別人幾代人都賺不到的財富。”
沈若薇合上協議。
“因為姐姐回來,所以我必須走?”
“不是。”
“那是為什麼?”
“方凱。”
沈若薇臉色終於變了。
“他做的事和我無關。”
“我知道。”
“既然知道,為什麼還讓我離開?”
“因為我要看你到底想要什麼。”
“我想幫您。”
“集團不缺你一個人幫。”
“可是我在沈氏二十多年。”
“所以我給你五十億。”
“我不要錢。”
話出口後。
沈若薇自己先停住。
沈曼華問:
“那你要什麼?”
她沒有回答。
沈曼華替她說了。
“你要這個位置。”
“不是。”
“如果不是,簽字。”
沈若薇看著協議。
很久都沒有動筆。
“媽。”
“我只是覺得自己不該這樣走。”
“為什麼?”
“這些年集團很多業務都是我一點點做起來的。”
“我沒有功勞嗎?”
“有。”
“所以我不能留下?”
“你可以。”
“但不是現在。”
“什麼意思?”
“離開核心層三年。”
“把外面的公司做好。”
“三年以後,如果你還願意回來,我可以重新給你安排位置。”
沈若薇立刻問:
“什麼位置?”
沈曼華沒有回答。
她已經明白。
所以又問:
“繼承人的位置呢?”
沈曼華說:
“不會是你。”
會議室徹底安靜。
過了一會。
沈若薇把協議推回去。
“我不走。”
“哪怕我撤掉你所有職務?”
“我可以從基層做起。”
“哪怕我不給你任何股份?”
“我也可以。”
“哪怕你以後永遠不可能繼承沈氏?”
沈若薇終於抬頭。
“媽。”
“我只是捨不得這個家。”
監控前。
我關掉聲音。
答案已經很清楚。
她不是捨不得家。
她是不肯離開沈氏。
半小時後。
沈若薇走出辦公室。
她沒有回自己部門。
而是直接去了地下停車場。
上車後,她拿出另一部手機。
撥通一個從未出現在集團通訊錄裡的號碼。
電話接通。
她只說:
“程少。”
“上次你說的合作,我答應了。”
對面笑了一聲。
“終於想通了?”
“嗯。”
“但我有條件。”
“說。”
“我要沈氏。”
“林晚晴必須出局。”
對方沒有立刻回答。
過了幾秒。
才慢悠悠地說:
“可以。”
“不過你應該清楚。”
“只靠你自己,贏不了你媽。”
沈若薇說:
“所以我才找你。”
電話結束通話。
與此同時。
沈曼華把一份新的調查報告遞給我。
“若薇剛才離開公司後,聯絡了程家。”
我翻開第一頁。
程氏資本。
沈氏集團最大的競爭對手。
也是過去十年裡,和沈氏爭過三個重大專案的死對頭。
我看完資料。
“她準備借程家奪權。”
沈曼華問:
“怕嗎?”
“不怕。”
“為什麼?”
我合上檔案。
“因為她終於坐不住了。”
“只要她開始動。”
“就一定會留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