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和班花聯手誣陷我偷竊,檯燈教我反殺_第二章 2凌晨一點
第二章
2
凌晨一點,梁瓷發了朋友圈。
沒有點我名字。
但配了寢室號、封存袋照片,還有我的床鋪的區域性圖。
文字很長。
她說那條海棠項鍊是外婆臨終前親手交給她的。
她說以前也丟過東西——口紅,耳釘,香水。
她都忍了。
因為她知道有些同學家裡困難,自尊心強。
“我可以原諒一時糊塗,可外婆留給我的念想,不該出現在別人的枕頭底下。”
評論區炸了。
“法學院那個貧困生?”
“拿了鼎衡律所的實習還偷東西,笑死。”
“九萬八,報警吧。”
“這種人以後要是當律師,誰敢找她?”
室友轉發得更直白。
“我本來不想說,她不是第一次靠近梁瓷的東西。希望她別再裝無辜。”
班群也炸了。
“溫明棠,出來道歉。”
“窮不是偷東西的理由。”
“把項鍊還給人家,再退學吧,別丟法學院的人。”
很快,校園牆掛了我。
照片是助學金公示表上的證件照。
下面寫著:法學院貧困生偷班花外婆遺物,被當場搜出。
有人把我爸媽在縣城夜市擺攤的照片都翻了出來。
“家裡這樣,女兒偷東西也不奇怪。”
我盯著那句話,眼睛一下酸了。
手機響了,是我媽。
“棠棠,剛有人給攤位打電話,說你偷了人家項鍊。你跟媽說實話,到底有沒有?”
我喉嚨堵得厲害。
“沒有。”
那邊靜了兩秒。
我爸搶過電話,聲音啞得厲害。
“沒有做的事就別認。咱家窮,但不能讓人按著當賊。”
我一下沒忍住,眼淚砸到螢幕上。
結束通話後,我點開宿舍安全打卡影片,想直接發到班群。
影片能證明我離開時,枕頭下面什麼都沒有。
我沒回過寢室,更沒碰過項鍊。
這還不夠嗎?
檯燈猛地閃了一下。
【別發。】
【現在發,她們會說你拍完又放回去了。】
【讓她們把丟失時間、目擊證詞、照片來源都說死。】
【先存證。】
我咬著牙,把傳送鍵鬆開。
朋友圈截圖、班群錄屏、校園牆網頁。
每一個罵我的人,每一條轉發,我都儲存。
凌晨三點,鼎衡律所HR發來郵件。
“溫同學,我們收到匿名舉報,稱你涉嫌盜竊高價首飾。實習錄用需要重新核查,請儘快提交說明。”
我盯著“重新核查”四個字,手指發麻。
鼎衡暑期實習,全院只有一個名額。
我是第一候選,梁瓷是候補。
只要我背處分,她就能頂上。
我回復:“本人遭遇惡意栽贓,物品已由學校保衛處封存。請貴所保留舉報郵件原件,我會提交校方正式調查結果。”
上午,輔導員通知我下午去學院預審。
“梁瓷提交了鑑定證書,項鍊估價九萬八。如果盜竊屬實,學院會凍結你的實習推薦,並上報處分。”
我剛放下手機,室友又發來一張照片。
照片裡,我手裡拿著一個白色絨袋。
她配字:“這不是第一次,大家自己判斷。”
我盯著照片,腦子嗡的一聲。
我認出來了。
那是上週。
梁瓷來我們寢室門口,室友讓我順手把桌上的袋子遞給梁瓷。
我只拿了兩秒。
她竟然提前拍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