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月重生,我哭着救下全家_第十章 10案件塵埃落定時
第十章
10.
案件塵埃落定時,我已經一歲零兩個月。
判決書送到家裡那天,爸爸抱著我,把結果一條條念給全家聽。
法院認定宋春梅、宋浩實施了傷害、詐騙等犯罪行為,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違法所得被追繳,偽造的授權檔案全部失效。
他們涉及的其他家庭案件,有的重新調查,有的進入民事索賠程式。
母嬰機構被吊銷經營資格,宋春梅的從業證書被撤銷。機構負責人也因刪除投訴、虛假宣傳和掩蓋風險承擔了行政及賠償責任。
沒有一句“我是一時糊塗”,能抹掉哥哥躺在急診室裡的那一晚。
爸爸沒有接受宋春梅託律師送來的道歉信。
媽媽甚至沒有拆開。
她把信原封不動交給了辦案人員。
“她該說的話,去對那些再也等不到道歉的人說。”
哥哥身體恢復得很好。
醫生說,那次攝入量不大,不會影響以後生活。
奶奶也沒有中風。
她每天準時吃藥,還學會了用手機查藥品批號。
爸爸不再用忙當藉口。
晚上回家再晚,他也會看一遍家裡的記錄,問媽媽今天累不累,聽哥哥把一句話慢慢說完。
媽媽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室。
她沒有變成全天圍著孩子轉的人,也沒有因為那段經歷害怕所有育兒人員。
她透過正規渠道請了一位新阿姨。
第一次見面時,媽媽認真核對證件、體檢和從業記錄。
新阿姨笑著說:“查清楚是應該的,照顧孩子不能只靠一句相信我。”
我沒有哭。
家裡人都鬆了一口氣。
一歲生日那天,哥哥親手給我戴上紙皇冠。
蛋糕剛端上來,我就伸手去抓。
媽媽把我的手拉回來。
“小饞貓,還沒唱生日歌呢。”
我沒夠到蛋糕,嘴一癟,立刻哭了。
全家人愣了一秒。
隨後一起笑起來。
奶奶笑得最大聲。
“這回總不是救命了吧?”
哥哥把自己的草莓摘下來放到我面前。
“歲歲不哭,哥哥給你。”
和上一世一樣,他還是最怕我哭。
可這一世,他能跑、能笑,也能清清楚楚叫我的名字。
我抓住他的袖子,含糊地擠出一個字。
“哥。”
客廳瞬間安靜。
哥哥睜大眼睛。
“妹妹叫我了!”
他激動得滿屋跑。
媽媽紅了眼眶,爸爸舉著手機追著拍,奶奶不停說祖宗保佑。
我坐在他們中間,也跟著笑。
上一世,我的哭聲被說成晦氣、難帶、克親。
這一世,他們終於聽懂了。
以後我再哭,不是為了提醒誰躲開一杯牛奶,也不是為了阻止誰喝下一顆藥。
只是因為蛋糕沒有吃到。
或者因為,我想讓他們抱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