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借我保時捷養小三,還找我要油錢_第十章 10他不是被我搶走的
第十章
10
他不是被我搶走的。
他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
我把這些截圖全部儲存下來。
按時間線排好,做成了一個PDF。
然後發給了李律師。
李律師秒回。
“這是關鍵證據。”
“可以證明你認識陸澤時,他和林美還在戀愛關係。”
“不存在你插足的情況。”
“反而可以證明,陸澤是主動出軌追求的你。”
“加上他婚內出軌的證據,贏面很大。”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銀行。
調取了我和陸澤結婚三年來的所有轉賬記錄。
一筆一筆地拉出來。
他每個月都會給一個賬戶轉八千塊。
那個賬戶的戶名,是林美。
再往前查。
婚前他就有轉賬記錄了。
金額從兩千到五千不等。
最早的一筆,是五年前的。
那時候他還在和林美談戀愛。
我繼續往前翻。
發現陸澤在結婚前一個月,欠了二十萬的網貸。
用途不明。
結婚後,這筆錢是我幫他還的。
用的是我的年終獎。
我當時還以為他是創業失敗欠的錢。
原來,是給林美花掉了。
我把所有記錄打印出來,厚厚一沓。
整整三年的轉賬記錄,加起來接近三十萬。
加上那二十萬網貸,他一共從我這裡拿走了五十萬。
還不算車子、油費、日常開銷。
下午,我爸打來電話。
“瑩瑩,我打聽到了。”
“陸澤不是孤兒,他父母都在老家,活得好好的。”
“他爸是鎮上的退休教師,他媽是衛生院退休的。”
“家裡還有個姐姐,嫁到隔壁縣了。”
“他一年回去一兩次,村裡人都知道。”
“對了,他姐嫁的人家姓林。”
我的心猛地一沉。
“爸,他姐姐夫家,有沒有一個叫林美的?”
“這個我不清楚,我再去問問。”
掛了電話,我坐了很久。
忽然想起一個細節。
陸澤的姐姐,我從來沒見過。
結婚三年,陸澤從來不帶我回老家。
理由是父母都不在了,老家沒什麼親人。
每次過年,他都是一個人回去幾天。
說是給父母上墳。
我因為信了他,從來沒懷疑過。
現在想想,他不是回去上墳。
他是回去看林美和孩子。
那個孩子,可能一直養在老家。
由他父母帶著。
怪不得。
怪不得林美能那麼理直氣壯。
她才是他們家認可的兒媳婦。
而我,不過是個外人。
一個給他們家送錢的傻子。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
眼睛直直地盯著天花板。
心裡反覆問自己一個問題。
我到底是有多瞎?
三天後,我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李律師幫我擬的訴狀。
訴求有三條:解除婚姻關係、被告淨身出戶、賠償精神損失費。
提交完材料,我給陸澤發了訊息。
“我已經起訴離婚了。”
“你等著收傳票吧。”
十分鐘後,陸澤的電話打過來了。
“溫瑩,你是不是瘋了?”
他的聲音幾乎是咆哮。
“你敢起訴我?你知不知道法院判下來要多久?”
“你不給我錢,我就跟你耗到底!”
“你等得起嗎?”
我笑了。
“我等得起。”
“反正我的房子在這兒,我的車在這兒,我的錢在這兒。”
“我一分都不會給你。”
“倒是你,耗得起嗎?”
“你沒有房子,沒有車,存款是負數。”
“林美那點工資,能養你們三個人?”
“你耗一天,就窮一天。”
“陸澤,你說說看,咱們誰更耗不起?”
電話那頭沉默了。
然後是一聲悶響,像是他把手機摔在了沙發上。
接著是林美的尖叫。
“陸澤!你答應過我的!你說她會拿錢的!”
“現在怎麼辦?我們拿不到錢了!”
“孩子的學費怎麼辦?你的工資全還信用卡了!”
“你讓我和孩子怎麼活?”
然後是小女孩的哭聲。
“媽媽,不要吵架,我怕。”
電話斷了。
我放下手機,嘴角彎了一下。
原來林美的溫柔,也是裝的。
時間回到現實。
李律師告訴我,法院已經立案了。
傳票發到了陸澤的公司。
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了他被起訴離婚的事。
前臺小妹跟小周說的。
陸澤這幾天沒去上班,請了病假。
他的領導打電話來問,聽說他涉嫌敲詐勒索,已經在考慮辭退他。
這些,都是小周告訴我的。
我沒有去找他。
也沒有發表任何宣告。
我只是安靜地工作。
開會、寫需求、對接客戶。
工作是最好的鎮定劑。
一週後,我收到了一封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