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出遊,老公要我媽給他親梅的狗讓位後,我離婚了_第9章 9三十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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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天後,我和周誠再次來到民政局。

這次他沒有勸我回頭。

他把身份證遞給工作人員時,手指停頓了很久。

我簽下名字後,他仍然坐在旁邊。

“鄭芸。”

“還有事嗎?”

“你最後一次考慮清楚了嗎?”

“我已經考慮了很久。”

他低下頭,沒有再問。

工作人員把離婚證遞給我們。

我接過自己的那一本,放進包裡。

周誠的證件一直握在手中。

他沒有立刻收起來。

走出大廳後,他問我是不是要回媽媽家。

“是。”

“以後你們還會去旅行嗎?”

“會。”

“你還會提前做那些路線嗎?”

“會。”

“那我能不能......”

“不能。”

他停住腳步。

“我只是想說,我希望你過得好。”

“我會過得好。”

“你真的一點都不想再見我了嗎?”

“沒有必要。”

周誠的眼睛紅了。

“我知道我以前做錯了很多。”

“你現在知道已經晚了。”

“我想彌補。”

“彌補不是重新進入我的生活。”

他站在路邊,半天沒有說話。

我沒有等他整理情緒,直接轉身離開。

媽媽在車裡等我。

她看見我手裡的離婚證,沒有追問過程。

“辦完了?”

“辦完了。”

“那我們去吃麵。”

“好。”

我們去了以前常去的小店。

老闆認出我們,問周誠怎麼沒有一起過來。

媽媽看了我一眼。

我告訴老闆以後只有我們兩個人。

老闆愣了一下,隨後說兩個人也能點一大碗麵。

我和媽媽坐在靠窗的位置。

她把一塊牛肉夾到我碗裡。

“多吃一點。”

“媽,你也吃。”

那天晚上,周誠把最後一筆賠償款轉進我的賬戶。

轉賬備註寫著。

“為我曾經讓你媽受的委屈賠償。”

我把錢單獨存進了媽媽的賬戶。

她問我為什麼不留給自己。

“這是你的生日禮物。”

“你不是已經送過了嗎?”

“那是旅行。”

“那這個呢?”

“以後每年都帶你去一個新的地方。”

媽媽沒有拒絕。

她拿出那張寫著海邊天氣的紙,壓進了相簿。

我也把那件染過的紅外套收好。

媽媽說以後拍照還要穿。

我告訴她袖口的痕跡已經看不出來了。

“那就繼續穿。”

“好。”

幾天後,我接到了第一份旅行策劃的訂單。

對方是一個想帶母親看海的年輕人。

她問我能不能安排一輛寬敞的車,還要找一樓的房間。

我認真記錄下所有要求。

確認費用後,我開始聯絡民宿。

媽媽坐在旁邊看我忙碌。

她問我是不是打算以後專門做這個。

“我還沒有想好。”

“你做得很好。”

“我只是把以前會做的事情,拿來為自己掙錢。”

媽媽點了點頭。

我把新路線發給客戶後,手機裡又出現了周誠的訊息。

“我聽說你開始做旅行策劃了。”

我沒有回覆。

他又發來一句。

“我替你高興。”

我把他的號碼刪除。

那天晚上,我和媽媽一起確認了下一次出發的日期。

目的地不是周誠選過的地方。

房間也不是為別人留下的位置。

出發前,我檢查了車上的腰靠。

媽媽坐進去後,腿可以自然伸開。

她問我副駕駛是不是一直留給她。

“以後都留給你。”

我關上車門,坐進駕駛座。

車子駛出小區時,媽媽開啟車窗。

她把紅外套穿在身上,向我確認海邊風大不大。

“風大也沒關係。”

我看著前方的路。

“這次沒人會讓我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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