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出遊,老公要我媽給他親梅的狗讓位後,我離婚了_第9章 9三十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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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天後,我和周誠再次來到民政局。
這次他沒有勸我回頭。
他把身份證遞給工作人員時,手指停頓了很久。
我簽下名字後,他仍然坐在旁邊。
“鄭芸。”
“還有事嗎?”
“你最後一次考慮清楚了嗎?”
“我已經考慮了很久。”
他低下頭,沒有再問。
工作人員把離婚證遞給我們。
我接過自己的那一本,放進包裡。
周誠的證件一直握在手中。
他沒有立刻收起來。
走出大廳後,他問我是不是要回媽媽家。
“是。”
“以後你們還會去旅行嗎?”
“會。”
“你還會提前做那些路線嗎?”
“會。”
“那我能不能......”
“不能。”
他停住腳步。
“我只是想說,我希望你過得好。”
“我會過得好。”
“你真的一點都不想再見我了嗎?”
“沒有必要。”
周誠的眼睛紅了。
“我知道我以前做錯了很多。”
“你現在知道已經晚了。”
“我想彌補。”
“彌補不是重新進入我的生活。”
他站在路邊,半天沒有說話。
我沒有等他整理情緒,直接轉身離開。
媽媽在車裡等我。
她看見我手裡的離婚證,沒有追問過程。
“辦完了?”
“辦完了。”
“那我們去吃麵。”
“好。”
我們去了以前常去的小店。
老闆認出我們,問周誠怎麼沒有一起過來。
媽媽看了我一眼。
我告訴老闆以後只有我們兩個人。
老闆愣了一下,隨後說兩個人也能點一大碗麵。
我和媽媽坐在靠窗的位置。
她把一塊牛肉夾到我碗裡。
“多吃一點。”
“媽,你也吃。”
那天晚上,周誠把最後一筆賠償款轉進我的賬戶。
轉賬備註寫著。
“為我曾經讓你媽受的委屈賠償。”
我把錢單獨存進了媽媽的賬戶。
她問我為什麼不留給自己。
“這是你的生日禮物。”
“你不是已經送過了嗎?”
“那是旅行。”
“那這個呢?”
“以後每年都帶你去一個新的地方。”
媽媽沒有拒絕。
她拿出那張寫著海邊天氣的紙,壓進了相簿。
我也把那件染過的紅外套收好。
媽媽說以後拍照還要穿。
我告訴她袖口的痕跡已經看不出來了。
“那就繼續穿。”
“好。”
幾天後,我接到了第一份旅行策劃的訂單。
對方是一個想帶母親看海的年輕人。
她問我能不能安排一輛寬敞的車,還要找一樓的房間。
我認真記錄下所有要求。
確認費用後,我開始聯絡民宿。
媽媽坐在旁邊看我忙碌。
她問我是不是打算以後專門做這個。
“我還沒有想好。”
“你做得很好。”
“我只是把以前會做的事情,拿來為自己掙錢。”
媽媽點了點頭。
我把新路線發給客戶後,手機裡又出現了周誠的訊息。
“我聽說你開始做旅行策劃了。”
我沒有回覆。
他又發來一句。
“我替你高興。”
我把他的號碼刪除。
那天晚上,我和媽媽一起確認了下一次出發的日期。
目的地不是周誠選過的地方。
房間也不是為別人留下的位置。
出發前,我檢查了車上的腰靠。
媽媽坐進去後,腿可以自然伸開。
她問我副駕駛是不是一直留給她。
“以後都留給你。”
我關上車門,坐進駕駛座。
車子駛出小區時,媽媽開啟車窗。
她把紅外套穿在身上,向我確認海邊風大不大。
“風大也沒關係。”
我看著前方的路。
“這次沒人會讓我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