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自駕慘死兩次後,第三次我終於發現了真相_第10章 10第二天早上
10
第二天早上,我們沒有開那輛新車。
警方已經將它作為證物扣押。
我租了一輛最普通的商務車,又請了一名司機。
林舒坐在我旁邊。
樂樂抱著新買的水杯,在後排不停問鯨魚有多大。
車行駛到跨海高速入口時,我的手還是收緊了一下。
陽光落在海面上。
和那天一模一樣。
林舒沒有催我。
她只是握住我的手。
“要不要換一條路?”
我看向後排。
樂樂正趴在車窗上,興奮地數著遠處的船。
“不換。”
我已經躲過兩次。
也查清了所有危險。
這座橋不該成為困住我們一生的地方。
司機平穩駛入高速。
沒有突然出現的藍色貨車。
沒有失控的方向盤。
中控屏上只有正常的導航畫面。
進入隧道前,我下意識看向前方。
第一世,我們的車就是撞在這裡。
現在,隧道入口越來越近。
十米。
五米。
車輛平穩駛過。
林舒感覺到我的手在發抖。
她什麼都沒問,只是握得更緊。
離開隧道時,樂樂突然歡呼。
“爸爸,我們過橋了!”
我回過頭。
他好好地坐在那裡。
臉上沒有海水,也沒有傷口。
林舒同樣笑著看我。
那一刻,我才終於相信,一切真的結束了。
到了海洋館,樂樂拉著我們直奔鯨類展區。
巨大的鯨魚從玻璃後遊過。
水波落在他的臉上。
他興奮地喊我。
“爸爸,快看!”
我蹲在他身邊。
“看見了。”
“它會不會害怕大海?”
“不會。”
“為什麼?”
我想了想。
“因為大海很大。”
“就算遇見危險,它也能游到新的地方。”
樂樂似懂非懂地點頭,又跑去找林舒。
我站在原地,看著他們的背影。
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能回來。
也許是那兩次死亡都太不甘心。
也許是命運給了我最後一次機會。
但答案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抓住了它。
半年後,案件開庭。
高遠因故意殺人未遂、破壞交通工具、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職務侵佔等罪,被數罪併罰。
陳主任、王彪、許工程師和高遠的助理,也分別受到懲處。
宣判那天,我沒有去法院。
我正在參加樂樂學校的親子運動會。
他跑到終點後撲進我懷裡,舉著一塊塑膠獎牌笑得滿頭是汗。
林舒站在旁邊拍照。
“你們兩個看鏡頭。”
我抱起樂樂,看向她。
快門聲響起。
照片裡沒有紅字。
沒有倒計時。
只有我們一家三口。
後來,公司完成整改,重新拿回了專案。
我不再追求擴張速度,所有材料增加兩輪獨立檢測。
有人說我變得太謹慎。
我從不解釋。
每個週末,我都會盡量留給家人。
我們去爬山,去露營,也去過很多次海邊。
一年後的國慶,林舒問我想去哪裡。
樂樂立刻舉手。
“還去看鯨魚!”
我笑著拿起車鑰匙。
“好。”
車駛向跨海高速。
林舒坐在副駕駛,樂樂在後排唱著新學的歌。
導航提醒前方進入大橋。
我沒有關閉它,也沒有繞路。
我只是握穩方向盤,帶著他們繼續向前。
陽光穿過車窗,落在我們身上。
這一次,前方沒有倒計時。
只有回家的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