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進 po 文後我 emo 了_第六章 我頓悟了
我頓悟了。
女主總歸都要被聯姻,而秦太陽現在是個不能仁道的植物人。
這對四兄弟來說,簡直是再好不過的人選了!
真是野心昭昭啊。
不過我看破不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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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番私聊,我和女主的關係更進一步。
同時也發現,大家都走了。
停在酒店門口的大巴車,毫無蹤跡。
我不理解。
他們走的時候都沒考慮下我們嗎?
「怎麼辦?林姐姐,我們怎麼回去?」
女主就是養在溫室裡的花朵。
遇到問題,她的第一句,也是個問題。
我掏出手機一邊導航一邊說:
「我們先坐 69 路公交,再坐地鐵 1 號線,再……」
「不行不行。」女主晃著腦袋,打斷我,「哥哥們不讓我坐公共交通。」
啊?
何意?
在我疑惑的目光中,她紅著臉解釋:「高中時我在公交車上遇到過刀巴狼,所以…….」
Ok,Fine。
我又懂了。
PO 文女主自帶的屬性,人見人愛要上車。
但是叫我打車的話,那不可能!
咱主打的就是一個勤儉節約,綠色出行。
最後,女主打電話給男主。
半小時後。
我們一前一後地坐進了邁巴赫裡。
我和司機在前,女主和男主在後。
大概是因為方才和女主聊得太投機,導致我大意了。
這是本 PO 文啊。
我終於知道。
為什麼同事們走得如此突然。
為什麼車外突降的大雨,滴滴都透露著莫名的詭異。
因為男女主要走新的劇情了。
這情節凹得,實在讓我無法形容。
用餘光瞥了眼司機,嗯,他比我淡定。
看來這種大場面,他已經司空見慣。
抱歉,是鄙人大驚小怪了。
只是周遭抑揚頓挫的聲音,讓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丟車外。
@#@¥#%¥……¥%&……%&……
終於,雨下完了。
車速也開上 40 邁。
男女主也完事了。
我也終於把嘔到口中的豬頸肉,又咽了下去。
13
「月兒後來玩得開心嗎?」
男主恢復正常,我的三魂七魄也回來了。
女主的聲音又軟又乖:「嗯,林秘書一直很照顧我。」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