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供當天,白眼狼繼女在升學宴上哭暈了_第7章 7鬧劇以警察把李國強帶走協助調查收場

斷供當天,白眼狼繼女在升學宴上哭暈了發布時間:2026-09-15作者:顏三厘

7

鬧劇以警察把李國強帶走協助調查收場。

陳美蘭因為涉嫌詐騙(冒充富豪消費),也被帶去問話。

林婉兒哭得嗓子都啞了,被親戚們像躲瘟神一樣避開,最後只能灰溜溜地跟著去了派出所。

我走出酒店,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氣。

真新鮮。

回到家,我叫了換鎖師傅,把門鎖換成了指紋鎖。

把李國強和林婉兒的東西全部打包,扔到了樓道里。

看著那堆垃圾,我心裡只有暢快。

晚上,手機響個不停。

全是李國強借別人的手機打來的。

我接起一個,開了擴音。

“雨桐!老婆!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李國強在電話那頭痛哭流涕。

“我是被那個狐狸精迷了心竅!我最愛的還是你啊!”

“說完了嗎?”

我一邊修剪指甲,一邊漫不經心地問。

“雨桐,你看來咱們十年夫妻的情分上,救救我吧!”

“酒店那邊要起訴我詐騙,還要賠償名譽損失費,一共要二十萬!”

“你先把那三百萬拿出來救急行不行?”

“李國強,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

我吹了吹指甲上的粉末。

“那三百萬是我的婚前財產,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那......那房子呢?房子總有我的一半吧?”

“不好意思,房子首付是我付的,貸款是我還的。”

“房產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

“根據新婚姻法,這也是我的個人財產。”

電話那頭沉默了許久,傳來李國強絕望的咆哮:

“劉雨桐!你這個毒婦!你早就防著我了是不是?”

“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防你這種狼心狗肺的東西。”

我結束通話電話,拉黑,世界清靜了。

第二天,我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理由是:重婚(雖然沒領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轉移婚內財產、家庭暴力(冷暴力也是暴力)。

證據確鑿,律師說勝算百分之百。

幾天後,我在小區門口遇到了林婉兒。

她穿著那件髒兮兮的禮服,頭髮亂糟糟的,蹲在花壇邊啃饅頭。

看到我,她眼睛一亮,撲過來抱住我的腿。

“媽!媽你原諒我吧!我知道錯了!”

“我是被那個壞女人騙了!她根本不是富婆,她在國外就是個洗盤子的!”

“媽,我想上學,我想回家,你給我做紅燒肉吃好不好?”

看著她那張涕泗橫流的臉,我只覺得諷刺。

那個曾經趾高氣揚地讓我滾出家門的“小公主”,現在為了口吃的,竟然能跪下來叫我媽。

我後退一步,踢開她的手。

“別亂叫,你親媽在派出所蹲著呢。”

“還有,這件禮服是你踩髒的,你也配穿?”

我叫來保安:

“把這個閒雜人等趕出去,別髒了小區的地。”

林婉兒被保安拖走,哭嚎聲傳出老遠。

“劉雨桐!你不得好死!你會遭報應的!”

報應?

如果真的有報應,那也是報應在你們這種人渣身上。

離婚官司打得很順利。

李國強為了還債,不得不變賣了他名下僅剩的一點資產——那塊他視若珍寶的勞力士手錶,還有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即便如此,他還欠了一屁股債。

陳美蘭因為詐騙未遂和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了十五天。

出來後,她發現李國強成了窮光蛋,立馬翻臉不認人,捲走了李國強最後一點生活費,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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