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供當天,白眼狼繼女在升學宴上哭暈了_第7章 7鬧劇以警察把李國強帶走協助調查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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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以警察把李國強帶走協助調查收場。
陳美蘭因為涉嫌詐騙(冒充富豪消費),也被帶去問話。
林婉兒哭得嗓子都啞了,被親戚們像躲瘟神一樣避開,最後只能灰溜溜地跟著去了派出所。
我走出酒店,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氣。
真新鮮。
回到家,我叫了換鎖師傅,把門鎖換成了指紋鎖。
把李國強和林婉兒的東西全部打包,扔到了樓道里。
看著那堆垃圾,我心裡只有暢快。
晚上,手機響個不停。
全是李國強借別人的手機打來的。
我接起一個,開了擴音。
“雨桐!老婆!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李國強在電話那頭痛哭流涕。
“我是被那個狐狸精迷了心竅!我最愛的還是你啊!”
“說完了嗎?”
我一邊修剪指甲,一邊漫不經心地問。
“雨桐,你看來咱們十年夫妻的情分上,救救我吧!”
“酒店那邊要起訴我詐騙,還要賠償名譽損失費,一共要二十萬!”
“你先把那三百萬拿出來救急行不行?”
“李國強,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
我吹了吹指甲上的粉末。
“那三百萬是我的婚前財產,跟你有一毛錢關係嗎?”
“那......那房子呢?房子總有我的一半吧?”
“不好意思,房子首付是我付的,貸款是我還的。”
“房產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
“根據新婚姻法,這也是我的個人財產。”
電話那頭沉默了許久,傳來李國強絕望的咆哮:
“劉雨桐!你這個毒婦!你早就防著我了是不是?”
“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防你這種狼心狗肺的東西。”
我結束通話電話,拉黑,世界清靜了。
第二天,我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理由是:重婚(雖然沒領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轉移婚內財產、家庭暴力(冷暴力也是暴力)。
證據確鑿,律師說勝算百分之百。
幾天後,我在小區門口遇到了林婉兒。
她穿著那件髒兮兮的禮服,頭髮亂糟糟的,蹲在花壇邊啃饅頭。
看到我,她眼睛一亮,撲過來抱住我的腿。
“媽!媽你原諒我吧!我知道錯了!”
“我是被那個壞女人騙了!她根本不是富婆,她在國外就是個洗盤子的!”
“媽,我想上學,我想回家,你給我做紅燒肉吃好不好?”
看著她那張涕泗橫流的臉,我只覺得諷刺。
那個曾經趾高氣揚地讓我滾出家門的“小公主”,現在為了口吃的,竟然能跪下來叫我媽。
我後退一步,踢開她的手。
“別亂叫,你親媽在派出所蹲著呢。”
“還有,這件禮服是你踩髒的,你也配穿?”
我叫來保安:
“把這個閒雜人等趕出去,別髒了小區的地。”
林婉兒被保安拖走,哭嚎聲傳出老遠。
“劉雨桐!你不得好死!你會遭報應的!”
報應?
如果真的有報應,那也是報應在你們這種人渣身上。
離婚官司打得很順利。
李國強為了還債,不得不變賣了他名下僅剩的一點資產——那塊他視若珍寶的勞力士手錶,還有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即便如此,他還欠了一屁股債。
陳美蘭因為詐騙未遂和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了十五天。
出來後,她發現李國強成了窮光蛋,立馬翻臉不認人,捲走了李國強最後一點生活費,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