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養初戀兒子一年二十萬,我養個撿來的怎麼了_第二章 2我和賀斯年結婚時
第二章
2
我和賀斯年結婚時,他說得特別好聽。
“麥麥,我工作忙,家裡總得有人照顧。你先辭職,等我合夥人位置穩了,你想做什麼都行。”
那時候我在一家設計公司,工資不高,但夠養活自己。
我猶豫過。
他摸著我的頭,笑得溫柔:“我又不會虧待你。”
後來我才知道。
他說的養我,是每月五百。
水電物業他交,米麵油鹽他網購。
我手裡的五百塊,只能買菜、買日用品,偶爾還要貼他的白襯衫乾洗費。
我買一杯奶茶,他要看小票。
我買一支口紅,他說:“你在家又不見客戶,沒必要。”
我生理期疼,想打車去醫院,他說小區門口有地鐵。
我一開始以為他真是節儉。
直到三個月前,物業群裡有人發了張照片。
賀斯年牽著一個小男孩,從小區南門進來。
旁邊站著一個女人,白裙子,長頭髮,笑起來很溫柔。
夏梔把照片轉給我。
“這不是你家賀大律師嗎?”
我問賀斯年。
他沉默片刻,說:“溫若寧回國了,帶著孩子不方便,我幫她找了房子。”
“你給她找房子,為什麼在我們小區?”
“這邊離孩子學校近。”
“錢呢?”
他不耐煩了。
“喬麥,你能不能別一提錢就像個市儈?若寧當年幫過我。她現在一個人帶孩子,我能不管嗎?”
我攥著手機,心口堵得慌。
“那我呢?你斷了我三個月生活費。”
他說:“家裡什麼都有,你要那麼多錢幹什麼?”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好像突然變成了一個很貪婪的人。
只因為我想要一點可以買藥、打車、買件衣服的錢。
後來我翻到他的平板。
轉賬記錄沒刪乾淨。
國際學校學費,二十萬。
兒童鋼琴課,三萬八。
溫若寧母子的房租,一年十二萬。
還有一筆備註:寧寧急用。
五萬。
我坐在客廳地毯上,看著那些數字,腦袋發木。
我給自己買過最貴的東西,是一雙 199 的運動鞋。
還是用婚前存的錢。
賀斯年回來後,我把平板推給他。
他只看一眼,就扣下。
“你查我?”
“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他臉色冷了。
“我說了,是幫襯。”
他坐在沙發上,像審一個無理取鬧的當事人。
“若寧的孩子沒有爸爸,我多照顧一點,有問題嗎?你不要總把人想得那麼齷齪。”
我問:“你喜歡她嗎?”
他揉了揉眉心。
“你心胸怎麼這麼狹隘?”
我沒有再問。
因為我說不過他。
我從小就這樣,反應慢,吵架時總要過很久才知道該怎麼回。
那晚他把我一個人留在客廳。
臨進書房前,他說:
“喬麥,別讓我覺得你連一個孩子都容不下。”
現在我容下了。
他卻不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