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第七天,我成了主管的老闆_第四章 假期最後兩天
第四章
假期最後兩天,劉建華開始反撲。
10月6號早上,我到公司發現自己的電腦被人動過。滑鼠的位置變了,鍵盤也歪了。
前一天晚上我用自己的電腦登入過審計系統,走的時候急了,忘了清瀏覽記錄。
我衝到工位,開啟電腦。瀏覽器歷史記錄裡,審計系統的登入頁面還在。
走廊裡傳來腳步聲。劉建華來了。
我來不及刪記錄。他推門進來,徑直走到我工位旁邊,彎腰看我的電腦螢幕:“小林,你電腦裡都裝了什麼?我昨天幫你檢查了一下,發現有些東西不太對勁。”
他的手伸向滑鼠。
我拿起桌上的咖啡杯,假裝手滑,咖啡潑在了鍵盤上。“哎呀,”我叫了一聲,“劉主管不好意思,我手滑了。”
咖啡濺到他的褲子上。他往後一跳,罵了一句。我趁機按了Alt+F4,關掉瀏覽器。
“劉主管您沒事吧?我給您拿紙。”我手忙腳亂地找紙巾,擋住了螢幕。
他擦著褲子,罵罵咧咧地走了。
等他走遠,我靠在椅背上,心跳得厲害。所有重要資料都在加密U盤裡,隨身碟我隨身帶。
電腦上只有報表。但瀏覽記錄要是被他看到,一切就全暴露了。
我趕緊清了瀏覽記錄,解除安裝了瀏覽器,重灌了一個乾淨的。
下午我去了一趟公證處。不是公司附近的,是跨了兩個區的一家。
國慶期間公證處放假,我提前託人約了值班公證員,把所有證據整理好,做了證據保全公證。如果劉建華反咬一口說我偽造證據,公證書能證明這些檔案的取得時間和內容真實性。
公證員看完證據,說了一句話:“林先生,這些證據足夠立案了。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金額不小。”
“還有一個員工跳樓的事。”
公證員搖了搖頭:“這個很難定刑事案件。職場霸凌和自殺之間的因果關係,司法實踐中很難認定。但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扣留了舉報信,並且對死者有威脅、侮辱行為,可以作為量刑的加重情節。”
我點了點頭。夠了。
10月7號,假期最後一天。我早上到公司,發現辦公抽屜被撬了。鎖是壞的,裡面的東西被翻過。
加密隨身碟不在抽屜裡,我隨身帶。但他翻了我的筆記本、檔案袋,甚至外套口袋。
我調了昨晚的監控。他翻得很急,手一直在抖。
晚上,劉建華把我叫進辦公室。他剛回來,喝了酒,門關得比平時重。他坐在椅子上,盯著我看了半天:
“小林,你跟我交個底,你到底是幹什麼的?”
“劉主管,我是運營部試用期員工林辰。”
“你少跟我裝。”他的聲音壓低了,唾沫星子濺到我臉上,“你是不是在查我?”
“劉主管,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他站起來,繞到我面前,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的:“我告訴你,在這家公司,我就是天。”
“你要是識相,乖乖把你查到的東西刪了,我讓你轉正,給你漲工資。你要是不識相。”他拍了拍我的桌子,砰的一聲。
我在心裡接了一句:天塌下來的時候,從不跟人打招呼。
我以為他要發火。他沒有。他反而彎下腰,湊近我,聲音軟下來:
“小林,你以為我想這樣?這個位置我不坐,有的是人坐。張總讓我拿,我敢不拿?我兒子在私立學校,一年十幾萬,全家都指著這份工資。我要是被拿下來,這個家就完了。”
他看著我,等一個回應。我沒說話。
他又直起身,重新硬起來:“你知道之前那個助理陳建明是怎麼走的嗎?”
我的眼睛眯了一下。
“他從公司樓頂跳下去了。警察說是自殺。你信嗎?”
他講完這句,忽然不說話了,走到窗邊站了一會兒。我口袋裡的錄音筆貼著大腿,紅燈在亮。我怕他轉身看見,又怕他離得太遠,最後這兩句沒錄進去。
我沒說話。但我口袋裡的錄音筆,把每一個字都錄了下來。
他以為我怕了,直起身,笑了:“行了,我也不跟你廢話。明天收假,你自己看著辦。”
“要麼乖乖聽話,要麼……你自己選。”
他轉過身去。他還不知道,從今晚起,這家公司誰說了算。
我走出辦公室的時候,後背全是汗。不是怕。是興奮。
他親口提到了陳建明的死,還親口承認了“張總讓我拿”。這段錄音,加上舉報信,加上王姐的證詞,足夠讓警方重新調查這個案子了。
我回到工位,給董事長髮了條訊息:證據齊了。他親口威脅我,提到了陳建明的死。明天收網。
回過來的是一段長訊息:審計和法務明天上午十點到。經偵大隊我已經聯絡好了,手續齊全,他們會在公司樓下等著。
我關掉電腦,走出公司。國慶七天,結束了。
樓下的保安看見我:“小夥子,又加班到這麼晚?”
我笑了一下:“最後一天了。”
他搖了搖頭:“你們那個劉主管,天天下午就走了,活全讓你們這些新人幹。”
我沒接話。站在公司樓下,我抬頭看了一眼運營部的燈。
還亮著。劉建華還沒走。
我拿出手機,定了個鬧鐘。明天上午,八點五十。我要提前到,把所有證據投屏到大螢幕上。
七天,從一張報表,到一面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