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女兒偷走我妹的身份,回國後我當眾讓她現原形_第十章 10一個月後
第十章
10
一個月後,雲嵐的事情終於落定。
盛明珠轉走了。
她的處分記錄隨檔案走,競賽推薦資格取消,公開道歉書掛在校內系統七天。
道歉書寫得很官方。
“因本人虛榮心作祟,對盛眠同學造成傷害,深表歉意。”
盛眠只看了一眼,就關掉頁面。
“寫得不像她。”
我說:“律師盯著寫的,當然不像。”
她笑了一下。
那是這件事後,我第一次看見她輕鬆地笑。
梁素梅搬離盛家那天,沒有再見到我們。
聽管家說,她在外宅門口哭了很久。
說自己伺候盛家十幾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管家只回她一句:“盛家給過薪水,也給過體面,是你們自己不要。”
後來,她帶著盛明珠去了外地親戚家。
律師函照常送達。
賠償可以分期,但不可能一筆勾銷。
雲嵐裡的風向變得很快。
以前躲著盛眠的人,現在開始主動跟她打招呼。
有人叫她“盛小姐”。
有人說:“盛眠,以前真的不好意思,我也是被盛明珠騙了。”
還有人遞來生日會邀請。
“這週末我家有聚會,你來嗎?”
盛眠看著那張燙金邀請函,禮貌地退了回去。“謝謝,不去了。”
對方尷尬地笑。“你還在生氣啊?”
盛眠抬眼。
“不是。”
“我只是覺得,我們本來就不熟。”
那人臉一紅,走了。
我站在不遠處,看著這一幕,忍不住想笑。
我的妹妹,終於不再急著做一個討所有人喜歡的人。
期末前,學校重新舉辦了一次真正的公益分享會。
這次,盛眠作為盛氏基金會志願專案負責人上臺。
她沒有講自己的身份,也沒有賣慘。
她只講了一個觀點。
“資助不是施捨。”
“接受幫助的人不該因此低人一等。”
“提供幫助的人,也不能借善意要求對方失去尊嚴。”
臺下很安靜。
我坐在最後一排,聽得眼眶發熱。
那天結束後,我們姐妹倆沿著學校梧桐路往外走。
盛眠忽然問我:“姐,你會不會覺得,我以前太笨了?”
“不會。”
“可我真的忍了很久。”
“那不是笨。”我說,“那是你太相信別人會有底線。”
她想了想。“以後不會了。”
我笑:“也不用變得刻薄。”
“嗯。”她點頭,“我只是會先保護自己。”
校門口,司機已經在等。
這一次,車停在正門最顯眼的位置。
不是炫耀。
是父母的意思。
該低調時低調。
該讓人看清時,也不能再藏。
司機下車,替盛眠開啟車門。“二小姐。”
周圍有學生看過來。
盛眠沒有躲,她平靜地坐進去。
我跟著上車。
車子啟動時,她靠在座椅上,忽然說:“姐,我想去看海。”
“想去哪片海?”
“都可以,安靜一點的。”
我拿出手機訂票。
“那就去濟州,或者沖繩,你挑。”
她笑了。“你怎麼還是這樣,我隨口一說你就安排。”
“你是我妹妹。”我看著她,“我不安排你,安排誰?”
她眼眶微微紅了,但這次沒有哭。
車窗外,雲嵐的校門一點點遠去。
我想起一個月前,我站在禮堂後門,聽見那些刺耳的話。
盛家從小教我們,不要用家世壓人。
可沒人告訴我們,遇到有人偷走你的退讓、利用你的善意、踐踏你的尊嚴時,還要繼續笑著說沒關係。
所以我後來告訴盛眠:
“善良是好東西。”
“但它必須長刺。”
“否則你遞出去的不是手,是讓別人踩上來的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