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女兒偷走我妹的身份,回國後我當眾讓她現原形_第十章 10一個月後

第十章

10

一個月後,雲嵐的事情終於落定。

盛明珠轉走了。

她的處分記錄隨檔案走,競賽推薦資格取消,公開道歉書掛在校內系統七天。

道歉書寫得很官方。

“因本人虛榮心作祟,對盛眠同學造成傷害,深表歉意。”

盛眠只看了一眼,就關掉頁面。

“寫得不像她。”

我說:“律師盯著寫的,當然不像。”

她笑了一下。

那是這件事後,我第一次看見她輕鬆地笑。

梁素梅搬離盛家那天,沒有再見到我們。

聽管家說,她在外宅門口哭了很久。

說自己伺候盛家十幾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管家只回她一句:“盛家給過薪水,也給過體面,是你們自己不要。”

後來,她帶著盛明珠去了外地親戚家。

律師函照常送達。

賠償可以分期,但不可能一筆勾銷。

雲嵐裡的風向變得很快。

以前躲著盛眠的人,現在開始主動跟她打招呼。

有人叫她“盛小姐”。

有人說:“盛眠,以前真的不好意思,我也是被盛明珠騙了。”

還有人遞來生日會邀請。

“這週末我家有聚會,你來嗎?”

盛眠看著那張燙金邀請函,禮貌地退了回去。“謝謝,不去了。”

對方尷尬地笑。“你還在生氣啊?”

盛眠抬眼。

“不是。”

“我只是覺得,我們本來就不熟。”

那人臉一紅,走了。

我站在不遠處,看著這一幕,忍不住想笑。

我的妹妹,終於不再急著做一個討所有人喜歡的人。

期末前,學校重新舉辦了一次真正的公益分享會。

這次,盛眠作為盛氏基金會志願專案負責人上臺。

她沒有講自己的身份,也沒有賣慘。

她只講了一個觀點。

“資助不是施捨。”

“接受幫助的人不該因此低人一等。”

“提供幫助的人,也不能借善意要求對方失去尊嚴。”

臺下很安靜。

我坐在最後一排,聽得眼眶發熱。

那天結束後,我們姐妹倆沿著學校梧桐路往外走。

盛眠忽然問我:“姐,你會不會覺得,我以前太笨了?”

“不會。”

“可我真的忍了很久。”

“那不是笨。”我說,“那是你太相信別人會有底線。”

她想了想。“以後不會了。”

我笑:“也不用變得刻薄。”

“嗯。”她點頭,“我只是會先保護自己。”

校門口,司機已經在等。

這一次,車停在正門最顯眼的位置。

不是炫耀。

是父母的意思。

該低調時低調。

該讓人看清時,也不能再藏。

司機下車,替盛眠開啟車門。“二小姐。”

周圍有學生看過來。

盛眠沒有躲,她平靜地坐進去。

我跟著上車。

車子啟動時,她靠在座椅上,忽然說:“姐,我想去看海。”

“想去哪片海?”

“都可以,安靜一點的。”

我拿出手機訂票。

“那就去濟州,或者沖繩,你挑。”

她笑了。“你怎麼還是這樣,我隨口一說你就安排。”

“你是我妹妹。”我看著她,“我不安排你,安排誰?”

她眼眶微微紅了,但這次沒有哭。

車窗外,雲嵐的校門一點點遠去。

我想起一個月前,我站在禮堂後門,聽見那些刺耳的話。

盛家從小教我們,不要用家世壓人。

可沒人告訴我們,遇到有人偷走你的退讓、利用你的善意、踐踏你的尊嚴時,還要繼續笑著說沒關係。

所以我後來告訴盛眠:

“善良是好東西。”

“但它必須長刺。”

“否則你遞出去的不是手,是讓別人踩上來的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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