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問我為什麼不要她,可我一直愛她_第 9 章 三個月後

女兒問我為什麼不要她,可我一直愛她發布時間:2026-09-04作者:目光之誠

第 9 章

三個月後。

A市中級人民法院。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連幾家地方媒體都派了記者過來。

我坐在第一排,身邊坐著小語。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連衣裙,這是她回到我身邊後,自己挑選的第一件衣服。

雖然臉色還有些蒼白,但眼神已經不再像之前那樣充滿恐懼和閃躲。

隨著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

陳紅和王強被法警帶上了被告席。

陳紅佝僂著背,頭髮剪成了寸頭,像一具行屍走肉。

王強則低著頭,從始至終不敢往旁聽席看一眼。

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

從十五年前的拐賣兒童,到三個月前的詐騙和虐待。

一樁樁,一件件,聽得旁聽席上的人倒吸冷氣。

輪到被告人辯護環節時,陳紅突然開始裝瘋賣傻。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

她扯著自己的頭髮,在被告席上又哭又笑。

“我是冤枉的!我沒有賣女兒!我就是打了她兩下,哪有媽不打孩子的!”

法官皺著眉,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陳紅,請控制你的情緒。”

我的代理律師站了起來,條理清晰地出示了一份份證據。

當年人販子的供詞、鄰居的證言、小語在醫院的傷情鑑定報告、以及那三百多萬被揮霍的流水賬單。

證據鏈完美閉環,無懈可擊。

“審判長,被告人陳紅不僅犯有拐賣兒童罪,還在重新取得被害人撫養權後,對其進行長期的肉體和精神虐待。”

律師的聲音擲地有聲。

“其行為手段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壞,請求法庭予以嚴懲。”

接下來,是證人出庭環節。

小語深吸了一口氣,站起身。

我握了握她的手,給了她一個鼓勵的眼神。

小語走到證人席。

當她開口時,整個法庭安靜得落針可聞。

“她不讓我上學,讓我去撿垃圾。”

小語的聲音雖然有些顫抖,但吐字清晰。

“她用菸頭燙我,說我是個討債鬼。”

“她告訴我,我媽媽......陸知逾,已經有了新的孩子,不要我了。”

陳紅在下面聽著,突然指著小語破口大罵。

“你個沒良心的白眼狼!我是你親媽!你居然向著個外人!”

“我當初就該把你掐死!”

“肅靜!”法官嚴厲地制止了陳紅。

小語沒有退縮。

她轉過頭,看著陳紅,眼神前所未有的平靜。

“你不是我媽。”

“十五年前你為了三萬塊錢把我賣了,那個時候,你就不是了。”

“我的媽媽,只有陸知逾。”

那一刻,我強忍了一整個庭審的眼淚,終於落了下來。

我的女兒,她終於徹底走出了陳紅給她編織的夢魘。

陳紅像被抽乾了最後一點力氣,癱軟在椅子上。

她知道,自己完了。

休庭半小時後。

法官當庭宣判。

“全體起立!”

“被告人陳紅,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王強,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法槌重重落下。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陳紅聽到判決的那一刻,直接暈了過去。

王強則雙腿一軟,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法警面無表情地將他們拖了下去。

我帶著小語走出了法院。

外面的陽光刺眼而溫暖。

林助已經把車停在路邊等我們了。

“陸總,恭喜。”林助笑著開啟車門。

“事情還沒完。”

我看著法院的大門,淡淡地說。

“回去聯絡律師,那三百萬的民事索賠訴訟,立刻啟動。”

“他們吃進去的每一分錢,我都要他們連本帶利地吐出來,哪怕是查封那套學區房,也要讓他們一無所有。”

我要讓陳紅出獄後,也只能活在無盡的悔恨和窮困潦倒中。

這,才是真正的代價。

半年後。

A市那套登記在陳紅名下的學區房被法院強制拍賣。

拍賣所得的錢,剛好夠償還我那三百多萬的“補償金”。

至於王嬌嬌。

陳紅和王強雙雙入獄,房子也沒了,她自然在城中村待不下去了。

聽說她那個遠在鄉下、遊手好閒的親爹把她接了回去。

習慣了穿名牌、吃日料的“假千金”,重新回到了泥地裡,每天不僅要幹農活,還要面對親爹的打罵。

這就是她的報應。

而我和小語,已經徹底回到了我們在B市的別墅。

“媽媽!你看我畫的!”

小語從畫室裡跑出來,手裡舉著一張畫板。

我放下手裡的咖啡杯,笑著接過畫板。

畫上是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女人,正緊緊牽著一個小女孩的手。

背景是金燦燦的向日葵。

線條雖然有些稚嫩,但色彩非常明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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