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女妹妹死後為全家實現願望,卻唯獨漏了我_第10章 10半年後
10
半年後,案子結束了。
沈浩因誹謗和侵犯隱私承擔刑事責任。
營銷號公開道歉,並賠償三十萬元。
小姑返還全部介紹費,還因故意散佈虛假資訊被單位辭退。
大伯賣掉一套房,替沈浩償還賭債。
可債還清後,沈浩沒有感謝他。
父子倆仍舊互相埋怨。
所謂顧家,從來不是他們真正想要的。
他們只想要一個不用付出代價的好兒子。
其他人的定製也陸續有了結果。
有人選擇公開認錯,留下了想要的生活。
有人寧願恢復原樣,也不肯承認傷害過別人。
APP沒有懲罰他們。
只是拿回了從妹妹那裡得到的東西。
償還結束那天,所有手機上的軟體同時消失。
像從未出現過。
可那些公開的證據、判決和道歉都留了下來。
妹妹的名字終於不再和“撈女”綁在一起。
她原來的公司恢復了她的名譽,還在官網釋出宣告。
我把所有賠償都存進一個專項賬戶。
每年用其中的收益,幫助遭遇網路造謠的女性申請法律援助。
賬戶叫“平安”。
那是妹妹送我的杯子上,斷開的兩個字。
媽媽來找過我很多次。
她給我送飯,給我發天氣預報,也會在深夜說想我。
她不再指責我。
可每條訊息的最後,仍會問一句:
【清清,你什麼時候回家?】
我沒有回。
那個家從妹妹被圍在客廳中央時,就已經不在了。
弟弟找了一份工作。
每個月,他還是會把一半工資轉給我。
我只留下當月醫藥費,其餘全部退回。
他後來明白,我不缺那筆錢。
我要的也不是他用貧窮懲罰自己。
而是他記得,任何人的犧牲都不該被視為理所當然。
他偶爾去看妹妹。
我們在墓園見過兩次。
他沒有叫我回家。
也沒有替媽媽求情。
所以我會和他點頭。
僅此而已。
一年後,我辭掉原來的工作,去了妹妹曾經想生活的城市。
我租下一間帶陽臺的房子。
陽臺上種滿了花。
搬家的第二個月,我在小區樓下撿到一隻白貓。
它不怕人,第一次見我,就蹲在我的紙箱上不肯走。
我把它帶回家,取名念安。
朋友問我,為什麼不叫念念。
我說,妹妹不會希望我每天對著一隻貓喊她的名字。
她那麼愛自由。
不會願意被困在任何人的懷念裡。
後來,我升了職,也買下了那間房。
母親從親戚那裡聽說後,給我發來訊息。
【你過得好,媽就放心了。】
隔了幾分鐘,她又發:
【念念如果還在,也會替你高興。】
我看了很久,最後只回了一句。
【別替她說話。】
她沒有再發訊息。
妹妹忌日那天,我帶著一束向日葵去看她。
墓碑前放著媽媽送來的花。
還有一封信。
我沒有拆。
那是媽媽欠妹妹的話。
不是寫給我的。
我坐在墓碑旁,開啟她留下的最後一段錄音。
裡面有風聲,也有她的笑聲。
“姐,你以前總說,等家裡不需要我們了,我們就去過自己的日子。”
“後來我想明白了。”
“想走就走,不用等他們不需要。”
“你也不用證明自己是好女兒、好姐姐。”
“你只需要做沈清。”
錄音結束後,我坐了很久。
離開時,陽光落在墓碑上。
我沒有對妹妹說,媽媽後悔了。
也沒有說那些人都得到了報應。
她不需要靠別人的痛苦證明自己的清白。
她本來就沒有錯。
回到家時,念安正趴在陽臺曬太陽。
花開了一大片。
我推開窗,風吹進客廳。
那隻碎掉的玻璃杯被我修好,放在窗邊。
裂縫還在。
我沒有把它藏起來。
有些傷害無法恢復原樣。
承認裂縫存在,不代表餘生只能盯著它。
我給花澆了水,抱起念安。
從今以後,我不原諒他們。
也不再為他們停下。
這是妹妹留給我的,最後一份完美定製。
不是寬容。
是自由。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