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嫌奶奶不配花兩萬,轉頭偷我相機孝敬他媽_第4章 4那天下午

4

那天下午,我拍完一條餐飲廣告,把裝置帶回了租住的小公寓。

第二天起床,桌上空了。

相機包、兩支鏡頭,還有一塊備用電池,全都不見了。

我第一反應是進賊。

可房門完好,屋裡也沒有被翻過。

我盯著門鎖看了幾秒,突然想起一件事。

半年前,我去外地拍攝,趙康來幫我餵過貓,我把備用鑰匙給過他。

後來一直忘了拿回來。

我立刻給趙康打電話。

沒人接。

換號碼,還是沒人接。

我開啟裝置定位,新款機身裡帶藍牙定位模組,最後一次連線位置顯示在城南數碼城。

我直接打車過去。

二手攝影店老闆看完我的購買記錄,臉色也變了。

“這不是一個男的來賣的嗎?他說是他自己的。”

我問:“賣了多少?”

“一萬七。”

我的手瞬間攥緊。

原價兩萬三的機身,加上兩支鏡頭,總價接近三萬。

他一萬七就賣了。

“有監控嗎?”

老闆點頭:“有。”

監控很快調了出來。

畫面裡,趙康戴著帽子,手裡拎著我的相機包。

老闆指著畫面說:“他挺急的,還一直問能不能當天拿到現錢。”

我把監控時間拍下來,隨後給趙康打電話。

這一次,他接了。

“相機呢?”

他沉默了兩秒:“你去店裡了?”

“我問你,相機呢?”

趙康的聲音也硬起來。

“賣了。”

我差點被氣笑:“誰允許你賣的?”

“我又不是白拿。”

他竟然說得理直氣壯。

“我媽牙已經做了,交了一萬六定金。剩下一千我給你存著。”

“蘆璐,我算是想明白了,你就是太犟。有些事跟你商量根本商量不通,只能我替你做決定。”

我站在數碼城樓下,聽著電話那頭的聲音,第一次覺得一個人可以荒唐到這種程度。

“趙康,你偷了我的東西。”

“別說那麼難聽。”

他立刻反駁。

“男女朋友之間拿點東西,怎麼叫偷?”

“我們已經分手了。”

“那是你單方面說的,我沒同意!”

趙康越說越煩躁。

“再說了,你一個月賺那麼多,再買一臺不就行了嗎?我媽的牙不能等。”

我問:“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的相機可以再買,你媽的牙不能等?”

“本來就是。”

他說完還覺得自己特別有道理。

“你年輕,掙錢的機會多。我媽辛苦了一輩子。”

我點了點頭。

“行。”

趙康的語氣一下緩下來。

“璐璐,我就知道你最後能想明白。我們別鬧了,晚上一起吃......”

我直接掛了電話。

二十分鐘後。

我坐在派出所裡做筆錄。

趙康第一次真正慌,是警察給他打電話的時候。

他連著給我發了十幾條簡訊。

【蘆璐你瘋了?】

【我媽牙都已經做了!】

【你報警有什麼用?】

【你非要毀了我是不是?】

最後一條:

【情侶之間的事情,你為什麼一定要鬧到警察那裡?】

我看完,一個字也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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