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嫌奶奶不配花兩萬,轉頭偷我相機孝敬他媽_第4章 4那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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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我拍完一條餐飲廣告,把裝置帶回了租住的小公寓。
第二天起床,桌上空了。
相機包、兩支鏡頭,還有一塊備用電池,全都不見了。
我第一反應是進賊。
可房門完好,屋裡也沒有被翻過。
我盯著門鎖看了幾秒,突然想起一件事。
半年前,我去外地拍攝,趙康來幫我餵過貓,我把備用鑰匙給過他。
後來一直忘了拿回來。
我立刻給趙康打電話。
沒人接。
換號碼,還是沒人接。
我開啟裝置定位,新款機身裡帶藍牙定位模組,最後一次連線位置顯示在城南數碼城。
我直接打車過去。
二手攝影店老闆看完我的購買記錄,臉色也變了。
“這不是一個男的來賣的嗎?他說是他自己的。”
我問:“賣了多少?”
“一萬七。”
我的手瞬間攥緊。
原價兩萬三的機身,加上兩支鏡頭,總價接近三萬。
他一萬七就賣了。
“有監控嗎?”
老闆點頭:“有。”
監控很快調了出來。
畫面裡,趙康戴著帽子,手裡拎著我的相機包。
老闆指著畫面說:“他挺急的,還一直問能不能當天拿到現錢。”
我把監控時間拍下來,隨後給趙康打電話。
這一次,他接了。
“相機呢?”
他沉默了兩秒:“你去店裡了?”
“我問你,相機呢?”
趙康的聲音也硬起來。
“賣了。”
我差點被氣笑:“誰允許你賣的?”
“我又不是白拿。”
他竟然說得理直氣壯。
“我媽牙已經做了,交了一萬六定金。剩下一千我給你存著。”
“蘆璐,我算是想明白了,你就是太犟。有些事跟你商量根本商量不通,只能我替你做決定。”
我站在數碼城樓下,聽著電話那頭的聲音,第一次覺得一個人可以荒唐到這種程度。
“趙康,你偷了我的東西。”
“別說那麼難聽。”
他立刻反駁。
“男女朋友之間拿點東西,怎麼叫偷?”
“我們已經分手了。”
“那是你單方面說的,我沒同意!”
趙康越說越煩躁。
“再說了,你一個月賺那麼多,再買一臺不就行了嗎?我媽的牙不能等。”
我問:“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的相機可以再買,你媽的牙不能等?”
“本來就是。”
他說完還覺得自己特別有道理。
“你年輕,掙錢的機會多。我媽辛苦了一輩子。”
我點了點頭。
“行。”
趙康的語氣一下緩下來。
“璐璐,我就知道你最後能想明白。我們別鬧了,晚上一起吃......”
我直接掛了電話。
二十分鐘後。
我坐在派出所裡做筆錄。
趙康第一次真正慌,是警察給他打電話的時候。
他連著給我發了十幾條簡訊。
【蘆璐你瘋了?】
【我媽牙都已經做了!】
【你報警有什麼用?】
【你非要毀了我是不是?】
最後一條:
【情侶之間的事情,你為什麼一定要鬧到警察那裡?】
我看完,一個字也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