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逼我伺候白月光,攤牌後他跪地求饒_第2章 2

全家逼我伺候白月光,攤牌後他跪地求饒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玉米湯

第2章 2

“現在,我們該算算賬了。”

周明宇嘴唇哆嗦著半天說不出一個字。

他僵硬地抬起頭,眼神里全是不敢置信:

“你......你說什麼?”

“星銳的總裁?”

“你明明就是在家全職太太!”

我靠在門框上,抱著胳膊慢悠悠開口:

“當初你說怕我工作太辛苦,求著我在家安心調養身體。”

“說你養我,我只不過順著你的意思,退居幕後幫你搭好資源而已。”

我蹲下身,捏著他的下巴強迫他看著我,聲音冷得像冰:

“你能拿到第一筆啟動資金,是我託朋友給你的;”

“你能進市裡的專案會,是我打了招呼給你留的位置;”

“你剛才說公司融資難,你以為為什麼所有投資方都突然拒絕你?”

周明宇的臉一點一點變得慘白。

他猛地想起什麼,踉蹌著爬起來抓住我的衣角。

語氣裡帶著討好又不敢相信的顫抖:

“知夏,你騙我的對不對?

我們這麼多年感情,你怎麼可能騙我......”

我嫌惡地甩開他的手,從口袋裡掏出離婚協議書甩在他臉上:

“簽字吧,房子是我婚前財產,你那點公司股份我不稀罕,畢竟我當初投進去的錢,早就夠買你十個八個公司了。”

蘇念捂著紅腫的臉從地上爬起來,不敢置信地開口:

“不可能!你如果是總裁,為什麼要忍我們這麼久?”

我瞥了她一眼,勾了勾嘴角:

“我本來是想看看,你和這對母子到底能蠢到什麼地步,看看周明宇會不會想起他當初說過的話,會不會回頭。不過現在看來,沒這個必要了。”

5

周明宇癱坐在地上,手裡的離婚協議書已經被冷汗浸得發皺。

他抬起頭看我,嘴唇翕動了半天,卻只擠出幾個破碎的字眼:

“知夏,你......你不能這樣......”

我沒再看他,轉身拉開門。

客廳裡,蘇念捂著半邊臉縮在牆角,眼神里寫滿了慌亂。

婆婆渾身溼漉漉地癱在沙發上,嘴唇哆嗦著,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來。

我走出那扇門的時候,樓道里的聲控燈亮了又滅,像極了這三年來我在這個家裡反覆燃起又熄滅的期待。

電梯門關上,我靠在冰冷的轎廂壁上,終於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手機在震動,周明宇打來的,我沒接。

簡訊一條接一條彈進來:“你回來我們好好談談。”“我知道錯了,你先回來行不行?”“蘇念我馬上讓她走,我媽我也不讓她住了。”“沈知夏你接電話,你不能這麼狠心!”

我把手機按了靜音,扔進包裡。

電梯下到負一層,我那輛黑色保時捷安靜地停在角落裡。

車子駛出地庫的時候,我從後視鏡裡看到周明宇穿著拖鞋追了出來,朝著另一條街狂奔而去。

他跑得那麼急,卻連我的車牌號都不知道。

我沒踩剎車,那個越來越小的身影最終被夜色吞沒了。

當晚,我住進了自己名下的公寓。

這套兩百平的房子在三環邊,是我兩年前用星銳的利潤全款買的。

那時候周明宇還得意地跟我說:“老婆,你眼光真好,這樓盤可是星銳開發的。”

他不知道,星銳真正的老闆就睡在他枕邊。

特助發來了當晚的情況彙總:周明宇的三家供應商同時終止了合作,兩個意向投資方撤回了投資意向書,公司賬戶被銀行提示風險凍結。

他給所有人打電話,得到的答覆都是“不方便繼續合作”。

凌晨兩點,我的手機又震了,這次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喂,是沈知夏嗎?”電話那頭是個中年男人的聲音,“我是周明宇的爸爸。”

周家父母一直在老家,很少來城裡,我只在婚禮上見過一面。

那是個沉默寡言的男人,他握著我的手說了句“明宇這孩子脾氣倔,你多擔待”,就再沒別的話了。

“爸,”我喊了一聲,“這麼晚了,您有事嗎?”

電話那邊沉默了幾秒:“明宇剛才給我打電話,哭著說了你們的事。我跟他媽商量了一下,明天我去你那兒,我們當面談。”

“不用了爸,我和周明宇的事我們已經談好了。”

“知夏,”他的聲音忽然哽咽了,“我知道是明宇不對,這孩子被他媽慣壞了。可他畢竟是......你倆三年了,哪能說離就離呢?你給爸一個面子,明天我讓他給你跪下道歉行嗎?”

我攥緊了手機,沉默了很長時間。

三年,是啊三年。

這三年裡我做了多少頓飯,熬夜幫他改了多少方案,替他擋了多少明槍暗箭。

他母親罵我的時候,他從來沒有替我辯解過半句。

蘇念搬進來的那天,他連問都不問我一句,就把我的臥室讓了出去。

“爸,”我開口,聲音很輕,“您讓他別折騰了,明天我的律師會聯絡他。”

我結束通話電話,把手機丟在枕邊,躺了下來。

天花板上吊燈的光暈在黑暗中模糊成一團,我忽然想起三年前周明宇第一次帶我去見他父母時,飯桌上他母親當著我的面說:“明宇條件這麼好,找個農村姑娘算是便宜你了。”

當時周明宇立刻站起來,紅著臉說:“媽你怎麼說話呢,知夏她是大學生,又懂事又能幹,哪一點配不上你?”

那時候的他,是會為了我跟他母親頂嘴的。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他變得越來越像他的母親,越來越陌生了?

我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眼淚終於無聲地湧了出來。

第二天一早,我換了身幹練的西裝,開車去了星銳總部。

前臺的小姑娘看見我時愣了一下,結結巴巴地喊了一聲“沈總”。

我點了下頭,刷卡進了專用電梯。

辦公室的落地窗外是整個城市的晨光,特助推門進來,手裡端著杯美式:“沈總,周明宇今早八點就到了公司樓下,被保安攔住了。他在門口坐了三個小時,剛才走了。”

“去哪兒了?”

“應該是去找您了。還有,蘇念今天一早從您家裡搬走了,我讓人看著的。她走的時候拎了兩個大箱子,周明宇的母親攔都沒攔。”

我喝了口咖啡,沒說話。

特助又遞過來一份檔案:“這是離婚協議的最終版本,財產分割部分按照您的意思做了調整,您看一下。”

我翻開檔案,逐頁看過去,房產、存款、星銳的股份分配、周明宇那個小公司的處置方案。

我把筆簽上去的時候,手很穩。

簽完後我合上檔案遞給特助:“送過去吧,讓他今天之內簽完。”

特助接過檔案看了我一眼:“沈總,他能籤嗎?”

“他不籤也行,”我站起來走到窗邊,“法院見。”

中午的時候,我媽給我打了電話,她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憊:“夏夏,你跟明宇的事......媽聽說了,你沒事吧?”

“我沒事媽。”

“你這孩子,”她嘆了口氣,“從小到大受了委屈都不說。媽昨晚一宿沒睡,想著你們結婚的時候,他當著那麼多人的面說一輩子對你好......媽當時還挺高興的,覺得你總算找了個疼你的人。”

我鼻頭一酸:“媽,他變了。”

“媽知道,媽就是心疼你,”她頓了頓,“你回來吃飯吧,媽給你燉了排骨湯。”

“好,我晚上回去。”

掛了電話,我坐回椅子上,盯著電腦螢幕發了一會兒呆。

然後我翻出手機相簿,找到了一張三年前的照片。

那是周明宇求婚那天,他在我們大學校園的老梧桐樹下單膝跪地,手裡舉著一枚小小的鑽戒,笑得像個傻子。

那天他把戒圈戴在我手指上的時候說:“知夏,以後我的命是你的,我的錢是你的,我這個人從裡到外都是你的。”

我看了很久,然後按下了刪除鍵。

照片消失的那一瞬間,我心裡某個角落也跟著空了。

可那種空不再是疼,而是一種釋然。

我終於可以不再等了,不再盼了,不再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的心掏出來捧給他看,然後看著他一次次若無其事地轉身走開。

傍晚的時候,特助發來訊息:周明宇簽了離婚協議,但附加了一個條件,他想當面見我一面,最後一次。

我盯著螢幕上的這行字,手指在鍵盤上懸了很久。

最後我回了一個字:好。

時間是明天上午十點,地點在我們當初第一次約會的那家咖啡館。

6

第二天上午九點五十分,我提前到了那家咖啡館。

三年了,這家店還在,連門口的綠蘿都沒換過位置。

老闆還是那個胖胖的中年女人,她看見我的時候笑了一下:“哎呀,好久沒來了,你先生呢?”

“我們離婚了,”我說。

她的笑容僵在臉上,尷尬地搓了搓圍裙:“那個......咖啡還是老樣子?”

“嗯,美式,謝謝。”

我選了靠窗的老位置坐下。

窗外是那條我們曾經並肩走過的老街,三年前周明宇就是在這裡拉著我的手說:“知夏,等以後我有錢了,我要把這條街所有的店都買下來送給你。”

那時候他一個月工資五千,房租兩千五,剩下的錢請我吃頓飯都要精打細算。

可他說那句話的時候,眼睛裡的光芒比任何支票都動人。

十點整,周明宇推門走了進來。

他憔悴得讓我幾乎沒認出來,頭髮亂糟糟的,下巴上青色的胡茬密密麻麻,身上那件襯衫皺得像是從洗衣機裡直接撈出來的。

他看見我,快步走過來在我對面坐下。

“知夏......”他的聲音沙啞得厲害,“你來了。”

我沒說話,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他搓了搓手,然後又鬆開,像是在組織語言。

沉默了將近半分鐘,他才開口:“我簽了,你說的那些條件我都答應了。房子、車子、公司股份,我都不要。”

“嗯,”我放下杯子,“那沒什麼好說的了。”

“可我有話想跟你說!”他猛地抬起頭,眼眶通紅,“知夏,我知道我錯了,我這幾天一直在想,我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那個樣子......可能是從公司開始忙起來之後,可能是從我媽搬過來之後,也可能是......我忘了。”

他低下頭,聲音開始發抖:“可我昨天晚上翻了我們以前的照片,翻到凌晨四點。我看到我們剛結婚那會兒,你每天早上給我做早餐,我那時候覺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發誓要讓你過上好日子,我發誓絕不讓你受委屈......可後來我忘了。”

“知夏,”他抬起頭,眼淚終於掉了下來,“你回來好不好?我什麼都不要了,公司、錢、房子,我全都不要了。你回來,我們重新開始,我像以前一樣對你好,我每天早上給你買豆漿油條,我給你洗腳捏背,我什麼都做......”

他伸出手想要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我收了回來。

“周明宇,”我看著他的眼睛,“你說的重新開始,是從哪一天開始?是從你沒有把我媽的店關掉那天?是從你沒有把蘇念帶回家那天?是從你沒有停了我的卡那天?還是從你第一次罵我是喪門星那天?”

他愣住了。

“你找不到那個時間點的,”我說,“因為你不是從某一個瞬間變壞的。你是日復一日、一點一點變的。你習慣了我在你身後收拾殘局,習慣了我忍氣吞聲,習慣了我永遠不會離開。你把我所有的付出都當成了理所當然,然後你覺得......我活該。”

“不是的!”他激動起來,“知夏我真的是鬼迷心竅了!蘇念她......她就是可憐,她離了婚一個人帶孩子,我......”

“你可憐她,所以把我從主臥趕出去?你可憐她,所以讓她住在我買的房子裡、蓋著我的被子、使喚我給她燉湯?”我笑了一下,“周明宇,你可憐她的方式,就是拿我當墊腳石嗎?”

他的臉一下子白了。

“還有,”我站起來,從包裡抽出那份簽好的離婚協議,“你剛才說你什麼都不要。但你知道嗎?你公司那點資產,本來也是我當年投的錢滾出來的。我算過了,我給你留了五十萬安置費,夠你重新開始了。”

我拿起包:“周明宇,我們之間到此為止。”

“知夏!”他猛地站起來,椅子往後倒在地上發出巨響,“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就一次!我求你了!”

整間咖啡館的人都看了過來。

老闆端著咖啡壺僵在原地,表情複雜。

我看著他通紅的眼睛,看著他滿臉的淚痕和狼狽,忽然覺得有些恍惚。

這個人,和三年前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完全是兩個人了。

我沒有回答,轉身走出了咖啡館。

身後傳來他追出來的腳步聲,但我沒回頭。

坐進車裡後,我從後視鏡裡看到他站在咖啡館門口,形銷骨立地望著我的車,嘴唇翕動著不知道在說什麼。

風把他的襯衫吹得獵獵作響,他看起來像一株快要枯死的植物。

我發動車子,駛離了那條街。

接下來的一週,周明宇像是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特助說他每天都在公司裡待著,不出門,也不見人。

公司的員工已經開始離職,短短幾天,從四十多人銳減到不到十個。

他給他所有的朋友打了電話借錢,可沒有一個人借給他。

“沈總,”特助在彙報的時候欲言又止,“他......聽說他賣車了,那輛他去年剛買的賓士。”

我沒說話。

“還有,蘇念昨天聯絡了我們公司的人力,說想來面試,被攔下了。”

“她有說什麼嗎?”

“她說......跟您認識,是老朋友。”

我笑了一聲:“告訴她,公司不招人品有問題的。”

與此同時,我媽的店裡來了個不速之客。

店員給我打電話的時候聲音很慌:“老闆,周明宇他......他來了,在店裡幫忙搬貨,說什麼都不走。”

我趕到水果店的時候,周明宇正挽著袖子在搬一箱西瓜。

他看見我,眼神亮了一下,快步走過來:“知夏!你來啦?我看店裡忙,就過來搭把手......”

“誰讓你來的?”我冷冷地問。

他臉上的笑容僵住:“我......我就是想幫幫忙,阿姨她......”

“我媽不需要你幫忙,”我打斷他,“周明宇,我們已經離婚了。你沒有任何義務再出現在我們家任何一個人的生活裡。請你現在離開。”

他站在原地,嘴唇動了動,像是有千言萬語堵在喉嚨裡。

最後他低下頭,聲音沙啞地說:“對不起。”

然後他轉身走了。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又停下來,背對著我說:“知夏,你說得對,我欠你的不是錢。我知道我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但我會改。不管你信不信,我都會改。”

他走後,我媽從後廚走出來,看著他的背影嘆了口氣:“這孩子......是真的後悔了。可有些事,後悔也來不及了。”

我蹲下去,把散落在地上的西瓜一個個撿回箱子裡。

手指碰到冰涼的瓜皮時,我想起了三年前的夏天,周明宇也是這樣滿頭大汗地搬著西瓜,笑著對我說:“以後媽的店我來罩。”

那時候他多年輕啊,年輕到以為諾言是永遠不會褪色的。

可諾言是會褪色的,就像西瓜放久了也會爛。

唯一不會變的,只有你自己手裡的那份力量。

晚上回到家,我給特助發了訊息:“明天啟動競標流程,周明宇的公司,我收了。”

傳送成功後我刪掉記錄,給自己倒了杯紅酒。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像一片翻湧的金色海洋。

我終於從那片海里遊了出來,帶著滿身的傷,卻也帶著滿身的自由。

手機亮了,是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我點開,是蘇念。

【沈小姐,我知道之前是我對不起你。但周明宇現在的狀況......他連房租都交不起了。你能不能看在夫妻一場的份上,別趕盡殺絕?】

我看著這條簡訊,嗤笑了一聲,然後打了兩個字發過去:【不能。】

發完之後我拉黑了她。

有些人,不值得你花費任何一絲多餘的善意。

三年的教訓,足夠我記住這個道理了。

7

競標訊息放出去的第三天,周明宇的公司就陷入了全面癱瘓。

特助給我發來了現場照片:辦公室裡的電腦被搬空了,印表機和影印機也貼上了封條,幾個剩下的員工正抱著紙箱子往外走。

周明宇坐在空蕩蕩的工位中間,低著頭,手肘撐在膝蓋上,整個人像一尊石像。

那張照片我看了很久。

窗外的夕陽打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這個曾經意氣風發地跟我說“我要做這座城市最年輕的企業家”的男人,此刻蜷縮在廢棄的辦公椅裡,像一隻被人丟棄的貓。

我關掉了照片,沒再看第二遍。

當天下午,周明宇的母親找上了門。

她不知道怎麼打聽到了我的公寓地址,按著門鈴哭天搶地。

我透過貓眼看出去,她穿著那件我去年過年給她買的羽絨服,頭髮散亂,眼睛腫得像兩個核桃。

我沒開門,她就隔著門板喊:“知夏!媽求你了!你見媽一面!明宇他......他好幾天沒吃東西了!媽給他打電話他也不接!你是他老婆你不能不管他啊!”

我在門這邊站了很久,最後給物業打了電話,讓他們把人請走。

物業保安來的時候,她還賴在地上不肯起來,哭著喊“你們不能這樣對我兒媳婦”。

保安架著她往外走的時候,她的聲音漸漸遠了,最後只剩下電梯關門的叮咚聲。

我靠在門板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三年前我剛嫁進周家,婆婆第一次來家裡住,那天晚上我給她熬了銀耳羹,她喝了一口說“還行,比我閨女做的好喝點”。

我當時還挺高興的,覺得她總算認可我了。

後來我才知道,她從來沒有把我當過自家人。

她嘴上喊我“兒媳婦”,心裡只把我當成周明宇的一件附屬品。

而周明宇,從來沒有糾正過她。

晚上七點,特助打來電話:“沈總,周明宇今天下午去了醫院。”

我心裡一緊:“怎麼回事?”

“他暈倒了,據說是三天沒吃飯,低血糖加脫水。醫院那邊打了他母親的電話,他母親現在在醫院陪護。”

我沉默了幾秒:“嚴重嗎?”

“沒什麼大事,打了葡萄糖,人已經醒了。但是......”特助猶豫了一下,“他在醫院裡鬧著要出院,說沒錢付醫藥費。他母親在急診室門口跟護士吵架,場面很難看。”

我捏了捏眉心:“行了,我知道了。”

掛了電話,我在客廳裡踱了兩圈。

窗外的城市被夜色籠罩著,霓虹燈一閃一閃。

我走到酒櫃前,給自己倒了杯水,我今天不想喝酒,我需要保持清醒。

我想起一個月前,周明宇還在家裡頤指氣使地訓斥我“離了我你要飯都沒人給”。

那時候他有多傲慢,現在的他就有多狼狽。

因果報應這四個字,從來不是說說而已。

但我心裡並沒有多少快意。

如果說有什麼感覺,更多的是一種空落落的疲倦。

這段婚姻走到最後,沒有贏家。

他只是失去了我,而我失去的,是整整三年用來相信一個人的時間和心氣。

手機又響了,這次是我媽。

“夏夏,”她的聲音有些不安,“媽聽說周明宇住院了?你......你去看他了嗎?”

“沒有,媽。”

“唉......”她嘆了口氣,“媽不是讓你原諒他,媽就是......他當初畢竟也是真心待過你的。咱們做人,不能太絕情。你哪怕讓人送點東西過去,也算全了最後這點情分。”

我握著手機,過了很久才說:“好,我讓助理送點東西過去。”

掛了電話,我讓特助安排人給周明宇的病房送了一份粥和一籃水果,特意交代了:“別說是我送的。”

特助問:“那怎麼說?”

“就說......是醫院食堂送的。”

特助沉默了:“沈總,醫院食堂不送水果籃。”

“那你就說是好心人送的,隨便編個理由。”

一個小時後,特助發來訊息:粥和水果送過去了。

周明宇沒吃粥,他抱著那籃子水果哭了很久。

他媽在旁邊罵他沒出息,他一句話都沒回。

我盯著那條訊息看了很久,然後刪掉了聊天記錄。

第二天早上,周明宇的公司正式被我的星銳集團收購。

法務部擬好了合同,收購價是市場估值的最低檔。

特助問我:“沈總,要給他留一點股份嗎?”

“不用,”我說,“給他留五十萬安置費,其他的一分都不要多給。”

合同送到醫院的時候,周明宇正在辦理出院手續。

據特助轉述,他拿到合同的那一刻手抖得厲害,簽了三次才把自己的名字寫清楚。

簽完之後他把筆放下,問了一句:“她......她有什麼話要帶給我嗎?”

法務部的同事搖了搖頭。

周明宇笑了一下,把那五十萬的支票疊好放進錢包裡,然後扶著牆走出了醫院。

他母親跟在他後面,一路絮絮叨叨地罵著“那個沒良心的女人”。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了他媽一眼,說了一句:“媽,你別罵她了,是咱們對不起她。”

他媽愣住了,張了張嘴,半天沒說出話來。

那天晚上,我坐在公寓的陽臺上,看著遠處萬家燈火。

秋天快到了,夜風裡帶著一絲涼意。

我裹緊了毯子,心裡忽然湧上一股說不清的酸澀。

這三年來,我一直在等周明宇回頭看我一眼。

等他發現我除了洗衣做飯之外,也是一個有血有肉、有夢想有抱負的人。

等他意識到我的付出不是理所當然的,等他說一句“辛苦了”。

他今天終於說了,他說“是咱們對不起她”。

可我已經不需要這句話了。

我端起手邊的熱牛奶,對著夜空中最亮的那顆星舉了舉杯。

“周明宇,”我輕聲說,“祝你以後做一個好人,但是,別再來找我了。”

風把我的聲音吹散了,像是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8

一個月後,周明宇的安置費花完了。

這個訊息是特助告訴我的。

他說周明宇租了一間城中村的單間,月租八百,水電自理。

他找了半個月工作,去面試了七八家公司,沒有一家要他。

圈子裡的人都知道他被星銳收購的事,誰也不敢用他。

“他母親回老家了,”特助說,“走的時候跟鄰居說......兒子不成器,她也沒臉待了。”

我放下手裡的鋼筆:“他現在在做什麼?”

“沒做什麼,每天都在出租屋裡待著,據說......他在寫東西。”

“寫什麼?”

“不知道,我們的人不方便靠近,但窗臺上能看見一疊稿紙。”

我沒再追問,但心裡隱隱有種預感。

當天下午,我接到了一個人的電話——周明宇大學時的室友老劉。

當年周明宇創業,老劉投了一萬塊錢,後來公司做起來了老劉也沒要分紅,一直是個仗義的人。

“嫂子,”老劉在電話裡有些為難,“我本來不該打這個電話的......但明宇今天來找我了,他......”

“他怎麼了?”

“他找我借錢,五千塊,說交了房租就沒錢吃飯了。我借給他了,但這不是辦法啊嫂子......他那個人,你要是不管他,他真的會把自己餓死的。”

我沉默了幾秒:“老劉,我們已經離婚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趕緊說,“我不是讓你原諒他,我是......我是覺得他挺可憐的。他昨天晚上來找我的時候,瘦得脫了相。他跟我說,他這一個月每天寫一封信給你,寫了三十封,一封都沒寄出去。他說他配不上你,所以不敢打擾你。但他說......他每天晚上夢見你。”

我攥緊了手機:“他寫給我的信?”

“嗯,他說他寫的都是以前的事。你們剛認識的時候、談戀愛的時候、結婚的時候。他說他想把這些記下來,怕自己忘了。”

掛了電話之後,我在辦公室裡坐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透過百葉窗打進來,在桌面上投下一道道明暗交錯的條紋。

我盯著那些條紋發呆,腦海裡反覆浮現出周明宇坐在出租屋裡伏案寫信的樣子。

他以前也給我寫過信的。

大三那年我去外地實習,他每週給我寄一封手寫信,字跡歪歪扭扭的,錯別字一堆,卻每次都讓我看紅了眼圈。

那時候手機已經普及了,可他說“微信訊息會過期,信不會”。

那些信我到現在還收在老家的抽屜裡,用一根紅繩捆著。

可那些信裡的少年,和現在這個把所有事情都搞砸了的男人,真的是同一個人嗎?

第二天,我讓特助把一件事辦妥了:以匿名的方式,把周明宇那間出租屋的房租續了一年,同時給他留了一句話:“好好生活。”

當晚特助回話:“沈總,他收到房租續交的通知了。他追出來問物業是誰交的,物業沒說。他在樓下站了半個小時,最後回去了。”

“他看起來怎麼樣?”

“瘦了很多,但精神還行。他回去的時候手裡拿著信封,應該是......給您寫的信。”

我嗯了一聲,沒再說什麼。

第三天,我收到了一條簡訊,來自一個我刪掉了但號碼還記得的人,周明宇。

【知夏,我知道房租是你交的。謝謝你。我不配,但我還是想跟你說一聲謝謝。我還欠你一句對不起,還有九十九句。我會寫下來,等到有一天你覺得可以看的時候,我再給你。】

我沒回。

第四天,周明宇又開始找工作了。

特助說他換了一種方式,不再投那些公司的高管崗位,而是去了一家快遞站應聘分揀員。

站長嫌他年紀大不要他,他就站在門口不走,說自己什麼活都能幹,可以從臨時工做起。

站長被他磨得沒辦法,答應讓他試三天。

第五天,周明宇開始送快遞了。

特助發來一張照片:他穿著一件藍色的工裝馬甲,騎著一輛三輪電動車,在城市的街道間穿梭。

那張照片拍得模糊,但我還是看見了他臉上的表情——他在笑。

那笑容很淺,卻讓我想起了很多年前那個在梧桐樹下向我求婚的男孩。

我關掉照片,給特助回了一條訊息:“別跟了,讓他過他自己的日子吧。”

可命運沒有放過他。

第六天傍晚,我加完班從公司出來,在大門口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臺階下面,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T恤,手裡捧著一個快遞盒,裡面裝著一沓用紅繩捆著的信。

天上下著小雨,他的頭髮溼漉漉地貼在額頭上,可他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看見我出來的時候,整個人像被點亮了一樣。

“知夏!”他喊了我一聲,聲音裡帶著小心翼翼的歡喜。

我停下腳步,隔著十幾級臺階看著他。

“我......我今天送快遞正好路過這裡,”他有些侷促地搓了搓手,“沒想打擾你,就是......就是這些信,我寫好了。我不求你原諒我,但我想讓你知道......我是真的,真的後悔了。”

他把快遞盒放在臺階上,往後退了兩步:“你拿回去看也好,扔掉也好,都行。我就是......想讓你知道。”

說完他轉身就走。

走了兩步又停下來,背對著我說:“對了,我現在在送快遞。一個月工資四千五,包住不包吃。雖然不多,但我能養活自己了。等我把欠老劉的錢還完,我就攢錢......把欠你的那五十萬還給你。”

“周明宇,”我開口喊住他。

他僵住了,慢慢轉過身來。

雨水順著他的臉頰往下淌,他的眼睛在路燈下閃著光,裡面有期待、有害怕,還有一絲近乎虔誠的卑微。

我看著他那張消瘦的臉,想了很久,最後只說了一句話:“信我會看的,你走吧。”

他的眼眶一下子紅了,用力點了點頭,然後轉身走進雨裡。

他的背影在路燈下拖得老長,單薄得像一張紙。

我站在臺階上看著他消失在街角,然後彎腰拾起了那個快遞盒。

回到公寓,我把盒子放在茶几上,給自己倒了杯紅酒,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那沓信就擺在面前,紅繩扎得整整齊齊,封面上用鋼筆寫著“給知夏”三個字。

他的字還是那麼醜,撇捺不分,橫豎歪斜。

我伸手解開紅繩,抽出最上面那封。

信紙上只有幾行字:

【知夏,今天是分開的第一百零七天。我今天送快遞的時候路過我們第一次約會的那個路口,那棵梧桐樹還在。我在那裡站了很久,想起你那天穿了一件白裙子,風吹過來的時候你用手按著裙襬,笑得特別好看。我不知道我怎麼會把那樣的你弄丟了。對不起。】

我拿著信紙的手微微發抖。

我又抽出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每一封信都是一件小事,都是我們曾經一起走過的路、吃過的飯、說過的傻話。

他把這三年的回憶一點一點撿起來,用笨拙的筆跡重新寫了下來。

我看到第三十封信的時候,已經是凌晨兩點。

最後一封信裡寫著:

【知夏,如果人生有重來一次的機會,我想回到三年前的結婚典禮上。那天我握著你的手說“一輩子對你好”,這一次,我一定會說到做到。】

我把所有信重新用紅繩捆好,放回盒子裡。

然後我關掉了檯燈,在黑暗中睜著眼睛躺了很久。

窗外的雨還在下,淅淅瀝瀝地敲著玻璃。

我想起很多年前那個夏天,周明宇坐在我宿舍樓下等我,手裡拿著一袋熱乎的糖炒栗子,看見我下來的時候眼睛彎成了月牙。

那時候我們都以為,只要相愛,就能抵得過歲月漫長。

可歲月太長了,長到我們都忘了最初的模樣。

我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

那些信就放在床頭櫃上,像一沓沉甸甸的時光。

第二天早上,我給特助發了一條訊息:“幫我把周明宇那間出租屋的地址發過來。”

特助秒回:“沈總,你要做什麼?”

我打了兩個字:“還錢。”

我把他那五十萬安置費重新打回了他的賬戶,附言只有一句:【這錢本來就是你的。以後好好生活,別再寫那些信了。】

發完之後我把手機扣在桌上,拎著包出了門。

今天有一場重要的併購會議,我沒時間再沉浸在過去裡了。

那些信,我收好了。

但那個人,就讓他留在昨天吧。

9

周明宇收到那筆錢之後,給我回了一條很長的簡訊。

【知夏,錢我收到了。你說別再寫信了,我聽你的。這幾個月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後悔不是因為失去了一切,而是因為我在擁有你的時候,從來沒有好好珍惜過。你對我那麼好,給我做飯、幫我做方案、陪我熬夜、拿出所有的錢支援我創業,可我把這些全都當成了理所當然。我甚至在你面前維護蘇念,把你推開,說你是喪門星。我那時候怎麼會說出那麼惡毒的話?我現在想起那天的場景,我自己都想抽自己兩巴掌。

你說得對,我欠你的不是錢。我欠你的是那三年裡的每一個晚上,你做好飯等我回來,我卻在外面應酬到半夜。我欠你的是每一個你試圖跟我說話,我卻敷衍了事說“再說吧”的瞬間。我欠你的是每一次你需要我站在你身邊,我卻轉頭去心疼別人的時刻。

這些東西一輩子都還不了。但我會記住,你教會了我怎麼做一個人。我現在每天送快遞,累是累點,但心裡踏實。我還清了老劉的錢,剩下的我會攢著,以後再做點小生意。我不奢望你原諒我,只希望有一天你想起我的時候,不再是那個讓你噁心的樣子了。

謝謝你曾經愛過我,也謝謝你現在還願意給我留一點體面。

祝你幸福,真心的。】

我看了這條簡訊很久,然後把它存進了收藏夾裡。

我沒有回覆。

一個月後,我媽的水果店開了一家分店。

開業那天她特意打電話讓我回去剪綵,我推了下午的會,開車回了老城區。

剪綵的時候我在人群裡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周明宇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T恤,站在圍觀人群最後面,手裡拿著一束花。

他看見我注意到他了,有些侷促地把花往身後藏了藏,然後衝我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我媽在旁邊拽了拽我的袖子:“他怎麼來了?”

“不知道,”我說,“可能是路過。”

我媽哼了一聲:“這小子倒是變了不少。上個月他來過店裡,幫我把門口那堆爛掉的橙子全清理了,幹完活就走了,水都沒喝一口。”

我沒說話,繼續剪綵。

剪刀落下的時候,綢帶應聲而斷,周圍響起一片掌聲。

陽光照在我臉上,暖融融的,像這個秋天最後的溫柔。

蘇唸的訊息我是從朋友圈看到的。

她找了個做建材生意的二婚男人,發了九宮格的婚紗照,配文是“餘生有你,皆是歡喜”。

那條朋友圈下面周明宇的母親點了個贊,還評論了句“祝福”。

我盯著螢幕看了兩秒,然後劃了過去。

有些人,不配浪費你的任何情緒。

周明宇的母親後來也來找過我一次。

她站在我公司樓下,手裡拎著一袋老家帶來的土雞蛋,見到我的時候喊了一聲“知夏”,眼眶就紅了。

“媽......阿姨知道錯了,”她聲音沙啞地說,“以前是阿姨對不起你,老是給你臉色看。明宇現在也吃苦了,我們娘倆都嚐到教訓了。這雞蛋是自家養的雞下的,你拿回去補補身子。”

我把雞蛋接了過來,然後對她說:“阿姨,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雞蛋我收下,但我和明宇的事,就讓它停在那裡吧。”

她嘴唇哆嗦了一下,像是想說什麼,最終只是點了點頭,轉身走了。

她走得很慢,背也佝僂了不少。

我看著她的背影,心裡沒什麼波瀾,只是忽然覺得時間真是個神奇的東西,它能讓一個刻薄的人變得蒼老,也能讓一個混蛋學會低頭。

冬天來的時候,我收到了一封沒有署名的快遞。

拆開之後裡面是一條羊絨圍巾,淺灰色的,手感很好。

圍巾下面壓著一張卡片,上面只有一句話:【天冷了,別感冒。不用知道是誰送的,只管圍上就好。】

我看了那張卡片很久,然後把它和那些信放在了一起。

那條圍巾我戴了一個冬天,軟軟的,很暖和。

年後我陪我媽去了一趟海南。

住酒店的時候我在沙灘上散步,腳踩在細軟的沙子裡,遠處的海平線上落日正沉。

我媽坐在遮陽傘下喝椰子水,忽然喊我:“夏夏,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有點像......”

我順著她指的方向看過去。

沙灘另一端,一個男人正彎著腰在幫一個小孩撿被浪衝走的小桶。

他穿著花襯衫和短褲,皮膚曬得黝黑,笑得一臉燦爛。

不是周明宇。

我媽哦了一聲,嘟囔著“看錯了”。

我笑了笑,繼續沿著海岸線往前走。

海浪撲上來沒過我的腳背,又退下去,留下一道潮溼的印記。

手機震動了一下,我掏出來看,是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只有四個字:【我在變好。】

我知道是誰。

我盯著那四個字看了很久,海風吹起我的頭髮,鹹鹹的,帶著遠方來的氣息。

我沒有回覆,把手機重新放回口袋裡。

可我在走回遮陽傘的路上,嘴角是彎著的。

春天又來了的時候,我把那些信和那條圍巾一起收進了一箇舊箱子裡,放到了儲物間的最裡面。

我關上門,鑰匙轉了一圈,“咔噠”一聲鎖住了。

人生大概就是這樣吧。

有些人出現在你的生命裡,教會你如何去愛,然後又用離開教會你如何清醒。

那三年我付出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可我從來沒有後悔過那個夏天在梧桐樹下接過他手裡的栗子,也沒有後悔過結婚那天在所有人面前說“我願意”。

我只是長大了。

長大到終於明白,真正愛你的人,不會讓你一個人扛所有的風雨。

真正值得你付出的人,會把你給他的每一分好都好好收著,然後加倍還給你。

而周明宇,他終於學會了。

只是我們之間,隔了太多再也跨不過去的山河。

回程的飛機上,我靠著舷窗看外面的雲層。

太陽把雲朵燒成一片金紅色,美得讓人想哭。

我閉上眼,心裡忽然覺得很平靜。

過去那些愛恨、憤怒、委屈、不甘,都像窗外的雲一樣被遠遠甩在了身後。

前面是新的天空,和一片乾淨的、屬於我自己的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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