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購逼我花50萬買結婚五金,可我剛離婚啊_第10章 我拒絕了他送我一對手鐲的要求
第10章
我拒絕了他送我一對手鐲的要求。
“李先生,一點小心意,林萱的事店裡一點都不知情,您放心,她被開除了。”
我沒把錯算到金店頭上。
但他們店也逃不開處罰。
員工隨意用假監控騙人,他們店裡會被市場監管局進行調查。
停業通知貼上那一刻。
店裡的損失就開始了。
那價錢,遠大於他送我的一對手鐲。
案子的事實很清楚,詐騙金額巨大,社會關注度很高。
林萱很快被判了刑。
她作為主謀,屢次詐騙,且累計金額巨大。
被判了10年。
前三個人被騙走的錢,責令她限期返還。
林萱的男友,那個洩露我資訊的律師。
作為從犯,他給林萱提供資訊,幫林萱選擇詐騙物件。
因出賣個人隱私資訊,參與詐騙,多罪並罰,被判了八年半。
同時,他被清除出律師隊伍。
那些被他代理過案件的人紛紛開始自查。
看他有沒有拿個人資訊去幹別的違法犯罪的事情。
韓筱倩作為從犯,只參與了對我這次的詐騙。
因為詐騙未遂且認罪態度誠懇。
被判了兩年半。
案件調查清楚後,京局出了通報。
那天圍觀的人們紛紛在網上發聲。
“真是詐騙,震驚,那女的一點不像演的。”
“還好那男的堅持,要是我,那麼多人,我早掏錢了。”
“看來有的時候不能太要臉,一旦要臉了,可能就會被騙錢。”
林萱就是利用我怕丟面子這一點。
想用這些壓力讓我就範。
可我偏不怕,沒做過的事情我根本不會認。
為了提高大家的警惕,京局把這案件當成典型案例宣傳。
“李先生,能分享一下您當時是怎麼想的嗎?”
看著遞來的話筒。
我提高音量:“我當時沒怎麼想,滿腦子就是我不能當這個冤大頭。”
“可那麼多人圍觀,她說的言之鑿鑿的,您不害怕嗎?”
“不害怕,我壓根沒做過,根本不會害怕那些風言風語。”
“況且,我相信,京察會給我公道,絕對不會讓我花那筆冤枉錢。”
採訪的尾聲,主持人提醒大家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定要及時報京。
我又加了一句:“不管何時何地,別管別人怎麼壓力你,只要你沒做過的事情千萬不要認,不要為了所謂的面子,去認下沒做過的事。”
“你以為你花錢買的平安,可誰知道是不是災難的開始。”
我很慶幸沒有為了守住我的面子去花那50萬。
而是堅持的和林萱僵持到底。
我媽看到了新聞,一直罵我太莽撞了。
不該和他們理論這麼多。
可當時,如果我不理論的話,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
這個事告一段落後。
我又去了另一家金店。
這家金店的導購也姓林。
臉上掛著一樣的職業微笑。
選好適合我媽的心儀桌子時。
她拿著POS機向我走來。
“李先生,您怎麼付?刷卡還是轉賬?”
將卡遞出去那一瞬間。
林萱的影子徹底在我眼前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