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寫我名,此後只認自己作根_第 9 章 如果是在一個月前

房本寫我名,此後只認自己作根發布時間:2026-08-27作者:麵包夾芝士OP

第 9 章

如果是在一個月前,我或許會心軟,或許會再次妥協。

但現在,我的心已經硬得像石頭一樣。

我從包裡拿出一份法院的起訴書副本,扔在他們面前。

“看清楚。”

“這是我起訴你們償還我買房那一百二十萬全款的傳票。”

周建國的哭聲瞬間卡在喉嚨裡。

他不敢置信地看著我。

“你......你起訴我們?”

我點點頭。

“對,轉賬記錄我都有。既然你們不認我這個兒子,那我們就按陌生人的借貸關係來算。”

“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你們不僅要搬走,還要支付我精神損失費。”

林峰尖叫起來。

“林澤遠!你還是不是人!”

“你想逼死我們全家嗎!”

我看著林峰扭曲的臉,冷笑一聲。

“怎麼?現在想起我是個人了?”

“當初你們榨乾我最後一滴血的時候,怎麼不想想我會不會死?”

“這都是你們應得的。”

法院的判決下來得很快。

事實清晰,證據確鑿。

我贏得了所有的訴訟。

顧昕不僅要償還我被轉走的二十八萬,還要補齊這些年她花掉的三十四萬。

因為數額巨大且無力償還,她被列入了失信執行人名單。

成了一個連高鐵都坐不了的“老賴”。

聽說她後來為了躲債,跑回了偏遠的農村老家,再也沒有出現過。

至於林家。

林峰因為還不上岳家的陪嫁,被岳家找上門鬧得雞犬不寧。

林月華和周建國為了替寶貝兒子還債。

只能去工地搬磚,去飯店洗碗。

他們曾經最看不起的苦力活,現在成了他們維持生計的唯一稻草。

聽說林峰後來為了錢,娶了隔壁鎮上一個大他二十歲的跛腳老寡婦。

老寡婦脾氣暴躁,動輒打罵。

林峰每天在捱打中度日,卻再也沒有一個哥哥去替他擋拳頭了。

這一切,我都只是在別人的轉述中偶爾聽到。

我的生活,已經和他們徹底割裂了。

我拿回了屬於我的錢。

賣掉了市郊那套充滿噁心回憶的房子。

在市中心,買下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小一居室。

五十平米,不大,但有一整面的落地窗。

陽光可以毫無遮攔地照進每一個角落。

搬家那天,天氣很好。

我把外婆的那隻老金鎖,重新找金匠修復好,掛在脖子上。

金屬的質感貼在皮膚上,帶著讓人安心的溫度。

我坐在陽臺的藤椅上,手裡捧著一杯熱氣騰騰的咖啡。

樓下是車水馬龍的街道。

我看著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空氣裡沒有黴味,沒有爭吵。

只有自由的味道。

手機響了一下,是公司發來的獎金到賬通知。

我看著螢幕上的數字,嘴角不自覺地上揚。

過去的那七年,像是一場漫長而窒息的噩夢。

我曾以為,只要我拼命討好,只要我足夠懂事。

就能換來哪怕一點點的愛。

可我忘了,捂不熱的石頭,就不該去捂。

吸血的毒蛇,就該遠遠地避開。

幸好,我醒得還不算太晚。

我端起咖啡,對著陽光輕輕碰了碰杯。

從今天起。

我林澤遠,只是我自己的家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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