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全家,他們卻拿我祭命_第4章 4金光散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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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散開時,我聽見了生日歌。
畫面裡,五歲的我戴著紙皇冠坐在蛋糕前。
“硯川,許願。”
媽媽替我扶正帽子,爸爸舉著相機笑。
“今天小壽星最大,想要什麼爸爸都買。”
我愣住了。
這是......我?
畫面裡的我搶走爸爸蛋糕上的草莓。
媽媽立刻把自己的也夾給我。
“兩個都給硯川。”
我下意識伸手,指尖卻穿過媽媽的臉。
原來我的生日,也可以有人記得。
可這一世,我從沒過過生日。
小時候我問媽媽:
“為什麼微微每年都有蛋糕,我沒有?”
她正給沈溪微拆禮物,頭也沒抬。
“男孩子過什麼生日?”
那天沈溪微的蛋糕七層高。
我在廚房吃了一碗冷麵。
畫面又變了。
十二歲的我抱著兩雙球鞋不肯放。
“都想要。”
媽媽笑著刷卡。
可這一世,我穿的永遠是哥哥剩下的衣服鞋子。
我只說過一次“也想要新的”。
媽媽便沉下臉。
“你哥那些不都好好的?”
“男孩子怎麼這麼講究?”
後來我再沒要過。
十八歲,畫面裡的爸爸把銀行卡塞給我。
“上大學別省錢,爸爸賺錢不給你花給誰花?”
我忽然別過臉。
這一世沈家明明也很有錢。
可我十六歲就在便利店打工。
有次凌晨回家,爸爸只皺眉:
“這麼晚才回來,整天在外面鬼混什麼?”
他不知道,那個月交完資料費,我只剩二十三塊。
畫面裡的我一直在笑。
會耍賴,會頂嘴,會被爸爸媽媽攬進懷裡。
我看了很久。
原來我也會這樣笑。
小時候我總給他們找理由。
媽媽不喜歡我,大概因為我長得像奶奶。
爸爸愛媽媽,所以也不喜歡我。
哥哥聽爸媽的話,所以也討厭我。
我一直覺得,只要再懂事一點、再有用一點,他們總會喜歡我的。
後來我真的很有用了。
那場大火裡,我把他們一個個救出去。
連命都給了。
可他們還是沒喜歡我。
畫面裡,成年的我發燒。
媽媽守了我一夜。
爸爸坐在旁邊削蘋果。
“我們就這一個兒子,不守你守誰?”
我喉嚨猛地發緊。
原來有一種人生。
只因為我是他們的兒子,就值得被愛。
“如果這盞燈留下,我真的會去這裡嗎?”
陰差點頭。
我第一次捨不得它熄滅。
可下一秒,我想起周野。
他縮在精神病院的床角,被按著吃藥,還在喃喃:
“硯川沒有放火......”
我看了很久。
“我的最後一世,能給他嗎?”
陰差愣住。
我扯了扯嘴角。
“我已經看過了。”
“知道我也可以被愛,就夠了。”
我走到命燈前。
只要吹滅它,周野就能醒。
至於我,魂飛魄散也沒什麼。
至少最後一次,是我自己選的。
我輕輕吹氣。
火苗劇烈搖晃。
下一秒,九十八盞死燈竟同時亮起。
陰差猛地翻開陰冊。
【第九十八世:強奪。】
【第九十七世:強奪。】
一頁頁,全變了。
老道臉色慘白。
陰差緩緩抬頭。
“原來如此。”
他看向沈家人。
“那前面九十八世......”
“是誰替他說的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