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九年_第10章 10案件開庭那天

被偷走的九年發布時間:2026-08-25作者:向陽的藤蔓

10

案件開庭那天,天陰沉沉的。

我坐在旁聽席上,看著許若微被法警押上被告席。

她已經徹底瘋了。

頭髮枯黃散亂,眼神渙散,嘴裡一直神經質的唸叨著,“對不起,爸;對不起,媽;對不起,知意…”

法官宣讀判決書的聲音響起。

法院認定,許若微故意製造車禍致人死亡,明知繼母病危卻故意破壞搶救裝置導致其死亡,並持刀故意殺害生母。

數罪併罰,判處死刑,鑑於其有精神病,緩期二年執行。

聽到判決的那一刻,許若微沒有哭鬧。

她只是呆呆地看著手銬,直到被帶走,還在重複著那些遲來的懺悔。

緊接著,是陸煜珩的宣判。

經法醫鑑定,他那一腳導致我胎盤早剝,構成重傷,且延誤我叫醫生搶救病人。

因故意傷害罪,過失殺人罪,陸煜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宣判前,他轉過頭,隔著被告席的圍欄看向我,眼底滿是悔恨。

“知意,我認罪。”

他聲音嘶啞,帶著些自嘲。

“我承認,我明知道這九年的關係是個騙局,卻依然貪戀同時佔有你們兩姐妹的刺激。”

“所謂的被矇蔽,從來都不能抵消我的自私,我對不起你,也對不起那個沒出世的孩子。”

我平靜地看著這個愛了九年的男人。

內心連一絲波瀾都沒有了。

......

陸煜珩入獄前,公司出了事。

許若微的生母在死前,曾利用許若微的信任,哄騙陸煜珩簽下了一份鉅額擔保協議。

那筆錢,全都被第二任丈夫和小兒子捲走揮霍了。

陸煜珩的公司核心專案停滯,面臨鉅額賠償。

為了還債,他和許若微結婚的那套別墅被銀行強制拍賣。

陸母也被迫搬出了高檔小區,住進了城中村的一間出租屋。

從普通人到天堂,再從天堂跌回地獄。

說的大致就是如此。

至於昔日那些圍在陸煜珩身邊,替他遮掩姦情的所謂兄弟,怕被債務牽連,全都跑得無影無蹤。

離開京市的前一天,我去辦理最後的案件確認簽字。

在看守所門外,我遇到了陸母。

她頭髮花白,脊背佝僂,拉著我的衣角苦苦哀求,

“知意,阿姨知道錯了,你等阿珩出來,你們重新開始好不好,他是真的是愛你的啊......”

看著她不切實際的哀求,我只覺得可悲。

就在這時,兩名獄警押著陸煜珩經過。

他穿著囚服,手上戴著手銬,看到我時,瞳孔劇烈地震顫了一下,又很快移開。

“媽,別再逼她了。”

他低下頭,聲音裡透著最後的清醒與解脫,

“是我配不上她的愛,放她走吧。”

陸母終於鬆開我。

我沒有再看他們一眼,提著行李,登上了南下的列車。

帶著父母的骨灰,我回到了南方老家。

將他們合葬在長滿野花的山坡上,風吹過,帶來一陣久違的寧靜。

我用獲得的賠償,修繕了閒置多年的舊院子。

在臨街的房間裡,我開了一家小書店。

白天賣書,週末教附近的孩子們閱讀和寫作。

日子過的簡單而充實。

兩年間。

我偶爾會收到從京市監獄寄來的信,信封上的字跡熟悉而卑微。

但我一封也沒有拆開過,全部丟進了廢紙簍。

我不想知道他在信裡寫了什麼。

是懺悔,是懷念,還是遲來的深情,對我來說都已經毫無意義。

有些錯,一旦犯下,就永遠存在。

傍晚,夕陽將城市染成溫暖的橘色。

我關上書店的門,抱著一束新買的向日葵,穿過熱鬧的街巷。

晚風拂過臉頰,我深吸了一口氣。

從此以後,天高路遠,再也沒有人能用所謂的情感將我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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