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下溺水的室友後,她說我傳染給她艾滋病_第7章 7法警將我提交的證物呈上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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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將我提交的證物呈上審判長。
第一份證據:是林曉月的私人日記本。
其中清清楚楚寫著:反正我已經得了絕症,早晚都是死,
不如找個人陪我一起死,我不好過,那別人也別想安穩過日子。
旁聽席瞬間炸開了鍋,所有人都在指指點點。
緊接著,第二份證據:是一段監控錄影。
大螢幕上,清晰地播放著那天水池邊的畫面:
林曉月自己站在池邊,四處張望確定沒人後,自己縱身跳了下去!
第三份證據:是林曉月手機裡恢復的瀏覽器歷史記錄截圖。
上面清清楚楚地顯示著她的搜尋記錄:
“人工呼吸會不會傳染艾滋病?”
“咬破嘴唇出血做人工呼吸傳染率有多高?”
“怎麼讓被救的人百分百感染?”
證據展示完畢後,我看向眾人。
“林曉月染病卻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處心積慮利用別人的善良,精心設計圈套,想拉無辜的人陪葬,毀掉別人的人生!”
“這樣的人,根本不配被同情!”
旁聽席上,原本那些同情林曉月的人瞬間暴怒。
“我的天,這女的簡直是蛇蠍心腸!”
“太壞了,自己活不成還要拉別人墊背,真夠惡毒的!”
“活該被判刑,這叫惡人有惡報!”
輿論徹底反轉,再也沒人替林曉月賣慘求情。
被告席上的林曉月徹底崩潰,
“是假的!這些證據都是偽造的!”
“是沈清雨買通醫生、買通別人陷害我!我沒有!”
她面目猙獰,情緒失控,徹底化身一個惡魔。
而她的母親癱在椅子上,似乎終於認清了這個自己生出來的惡魔。
最終,法官當庭宣判。
“被告人林曉月誣告陷害罪、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
“同時,判令被告人林曉月及其監護人,賠償原告人沈清雨精神損失費及名譽損失費共計人民幣五十萬元。”
法院判決下來之後,林曉月被正式送入監獄服刑,開啟她五年的牢獄生活。
起初大家確實忌憚她的病情,沒人跟她爭執都刻意躲著她。
可越是退讓,林曉月就越是得寸進尺,變本加厲地欺負人。
久而久之,同監室的犯人徹底忍無可忍。
一次夜間休息,林曉月又因為一點小事辱罵挑釁帶頭的獄友。
結果實在忍不住的幾名獄友當場聯手,合夥對她大打出手。
等獄警趕到制止的時候時,林曉月已經渾身是傷的躺在地上,徹底沒了氣息。
經過法醫鑑定,她是被多人毆打,內臟破裂,當場死亡。
作惡多端、處處挑事的林曉月,最終死在了自己囂張跋扈的性格上。
而林曉月的父母,下場同樣悽慘。
法院判決的五十萬賠償金,對他們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
為了幫女兒上訴翻案,他們之前已經花光了家裡所有積蓄,還四處借錢打點關係。
判決生效後,我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他們名下的房子、車子全部被凍結拍賣,家裡積蓄徹底掏空,一夜之間傾家蕩產。
原本圍著他們家攀關係的親戚朋友,在得知林曉月蓄意害人,隱瞞重病後,紛紛看清了這家人的人品。
所有人都怕被他們家拖累,紛紛主動和他們斷絕來往,老死不相往來。
短短幾個月時間,夫妻倆眾叛親離,徹底成了孤家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