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她把四百萬房貸賣給情人_第7章 許妍甩掉我的手臂
」
許妍甩掉我的手臂,重新坐回原位:
「你聲稱賬戶資金不能使用,理由是擔心她調查資產轉移。可她張口索要上百萬孩子費用時,你連猶豫都沒有便答應下來。」
她望過來的目光,第一次透出刺骨寒意:
「那位律師的判斷其實沒錯,對吧?你當初接近我,只是想找個人替你們承擔那處房產的貸款?」
我正要開口解釋,咖啡店的門又被推開了。
沈寧拉著安安,靜靜立在入口處。
短短幾天沒見,她已經剪短頭髮,肩頸輪廓全露出來,看上去清爽幹練許多。
安安揉著睏倦的雙眼,小聲叫出那個稱呼。
「爸爸。」
我僵在那裡。
那句稱呼鑽進我耳中時,如同石塊砸破靜水,心底的波紋一圈圈漫開。
我的咽喉好似塞進一團棉花。
那一刻,我連來這裡的目的都忘得乾淨。
離婚麼?
此刻再想,結束婚姻的衝動已經淡了許多。
「繼續解釋啊。為什麼停了?眼睛都看呆了?心裡又放不下了?」
許妍的尖叫穿透耳膜,讓我聽得心煩意亂。
我僵硬地轉過頭。
面前的許妍雙眼發紅、神情猙獰,與過去那個溫軟體貼的女孩完全判若兩人。
我逃走了。
再沒有勇氣回頭看誰。
我忽然無法確定,舍掉全部舊生活換來的所謂新生,究竟是不是自己真正渴望的。
以前那一番柔和和依戀,一旦牽扯到利益,全都變了顏色。
我逃離咖啡店後,沈寧卻留在原地。
她反而來到許妍跟前,伸手輕拍對方的肩膀:
「小姑娘,姐姐勸你一句,選擇什麼生活都別插足婚姻。一個連底線都能拋棄的人,本質就是扶不上牆的爛泥,你憑什麼相信他偏偏會真心待你?」
次日進入單位,財務負責人告知我,許妍已經申請長期休假。
我抓起手機給她發去資訊:
「款項問題我會設法處理,你最近先出門休息一陣,長期休假我暫時批准。」
誰知僅僅過了一週,法院的應訴通知便送到我手裡。
11.
案件型別:串通交易並侵害案外人權益。
原告:許妍。
被訴方:顧淮、沈寧。
訴訟請求:判定顧淮與許妍之間的房產交易無效,責令被告退回六百萬元購房款,同時解除與銀行簽署的貸款協議。
我擰著眉望著訴狀上的內容:
「顧淮與沈寧共同設計,以辦理離婚作為誘因,哄騙原告購入該處房產。但完成過戶以後,兩人並沒有真正解除婚姻,使原告承擔了原本不屬於她的債務。」
我立刻抓起手機給她撥了過去:
「許妍,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居然真把我告上法庭?」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然後傳來她的輕笑:
「顧淮,你給我閉嘴。你這個騙子每天裝出深情模樣,引誘我購入那處房產,再把你們婚內承擔的債務依法轉到我一個人頭上。產權登記在我名下,銀行貸款也由我償還,你不僅毫無損失,還白白佔了我幾年便宜。」
「你們這對背叛者的算盤打得真夠精。若想讓我撤訴,就拿錢替我解除貸款壓力,不然大家誰也別想好過。」
電話掐斷了。
我深吸口氣。
事情走到今天,網路上的那句警告終於落到我身上。
背叛婚姻走到盡頭,誰也別想全身而退。
我拍下訴狀內容,轉手傳給程放:
「程放,有沒有辦法把沈寧和孩子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
程放很快回了訊息:
「她掌握了哪些真正能夠提交法庭的材料?」
我仔細回想了一遍:
「應該拿不出來。起初我擔心沈寧留下證據,所以與許妍幾乎沒有儲存任何書面往來。」
「你們之間留有匯款流水嗎?總額約有多少?」
「留有記錄,總額大約兩百多萬。」
「把相關流水傳到我的郵箱。她若想獲得法庭支援,第一步就得承認與你存在婚外關係。可一旦承認,她便不再是受騙的購房人,而是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的第三者。屆時沈寧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她退還那兩百萬贈款。」
「所以你的意思是——」
「無論她挑哪條路,最後都不可能贏。」
我正忙著準備庭審材料,許妍卻搶先把資產外流的全部憑據,遞交給了紀檢部門。
材料裝滿整個檔案袋,裡面有掃描文件、銀行流水截圖以及匯款憑單。
她還在材料上粘好標籤,把每一筆款項的流向逐條圈明。
資金先離開我的銀行卡,經由朋友中轉,最終流入她支付房款的賬戶。
我腦中頓時一片空白。
許妍很清楚,單憑現有材料無法勝訴。
於是她寧可自損利益,也要把我拖進同一場災難。
緊接著,我被停職審查。
儘管我與許妍沒有留下露骨聊天記錄,可經由朋友銀行卡、虛假報銷以及差旅借款流出的款項,最後全都匯入了她的賬戶。
幾乎同一時間,沈寧也將我與許妍共同告上法庭。
她不但申請解除婚姻,還請求法院判定我送給許妍的每筆財物均屬無效。
可她早已負債累累。
最終只能從我的賬戶裡划走。
房屋尾款到賬後首先償還銀行三百萬欠款,餘下款項才進入我的賬戶,便遭到司法凍結。
我其餘銀行卡中的資產,也在調查期間陸續被法院與紀委發現,繼而查封並直接划走。
賣房所得、查封款項以及追回的贈款全部相加,恰好補齊沈寧的財產份額與安安的成長費用。
許妍無力承擔高額月供,沒過多久便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集團的紅頭材料下來了。
檔案寫明三項處置:公開批評、撤銷全部職務、終止勞動關係。
從此以後,正規企業都把我拒之門外。
後來,我只能靠開網約車維持生活。
清晨四點半便開始接單,直到夜裡十一點才結束。
連睡著以後,夢中反覆出現的也都是十三年婚姻裡的舊畫面。
最讓我惦記的食物,仍是那盤番茄炒蛋。
某次等候交通訊號時,一輛汽車停到了我的右側。
旁車的後窗降到中間,一名小女孩伏在玻璃邊緣向街上張望。
我認出了那個孩子。
孩子比記憶中高了些,肩上也多了只書包。
她梳著兩條細辮,燈光掠過小小的側臉,映出一層溫柔的光。
綠燈亮起。
那對紅色尾燈很快匯入車流,最終消失在遠處。
那成了我最後一次見到安安。
母親逼我無論如何都要把沈寧重新追回來。
我聽完只覺得可笑。
我配嗎?
別鬧了。
前面的路早已容不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