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說要裸泳,我轉身分了手_第5章 等我有錢
“等我有錢。”
“寫還款協議。”
“你有完沒完?”
“協議不籤,我按原計劃處理。”
他沒有再回復。
11
當天下午,楊磊發了一條朋友圈。
“有些人月薪三千,出去旅遊一分錢不出。因為男朋友多看別人兩眼,就鬧分手,還要把戀愛期間的錢全部拿回去。談戀愛不是扶貧,男人也要保護好自己。”
這條朋友圈沒有提我的名字,可我們的共同朋友都知道我們剛從青島回來。
很快,有人來問我:
“你們怎麼了?”
“楊磊說你讓他一個人承擔旅遊費用?”
“他說你找他要戀愛期間的所有花銷?”
我沒有在朋友圈罵他,只建了一個只有雙方父母、媒人和兩個共同朋友的群。
隨後發出四張截圖。
第一張,是我轉給楊磊的三千一百元旅行費用。
第二張,是一年半內轉入結婚賬戶的兩萬四千元。
第三張,是他用九千八百元購買手機的銀行記錄。
第四張,是他用結婚基金支付本次旅行費用的記錄。
我只寫了三句話:
“旅行費用已經平攤。”
“我沒有追討戀愛期間的普通支出,只要求返還有明確用途的結婚基金。”
“如果對金額有爭議,可以當面對賬,也可以依法處理。”
楊磊在群裡回覆:
“賬戶是我的,憑什麼把銀行記錄發出去?”
我問:“錢是不是我轉的?”
“是。”
“備註是不是結婚基金?”
“是。”
“手機是不是你買的?”
他不說話了。
楊母在群裡維護他。
“一個手機才多少錢?楊磊以後要跟你結婚,提前用一點怎麼了?”
我回復:
“現在不結婚了,所以要算清楚。”
“你還沒進門就管這麼多,真結了婚還得了?”
“既然您也不希望我進門,退錢以後正好兩清。”
媒人出來打圓場。
“別在群裡吵。找個時間見面,把錢和東西一次處理清楚。”
我答應了。
楊磊卻退出了群。
當天晚上,他刪除了那條朋友圈。
12
三天後,我們在一家咖啡店見面。
我帶著父母。
楊磊也帶著他爸媽。
他母親一坐下,就拿出一張手寫清單。
上面列著兩年戀愛期間,楊磊為我花過的錢。
火鍋六千元,電影票兩千元,節日禮物五千元,打車費用三千元,旅遊一萬二千元。
總金額三萬一千元。
我看完後問:“有付款記錄嗎?”
“談戀愛還要留髮票?”
“沒有記錄,金額怎麼來的?”
“我們大概算的。”
“旅遊一共六千多,為什麼寫一萬二?”
楊母回答:“楊磊請假不要扣工資?出去玩不算時間成本?”
我爸笑了一聲。
“照這麼算,我女兒陪他談兩年戀愛,是不是也應該收陪伴費?”
楊父拉了一下妻子。
“別說這些沒用的。”
我把準備好的材料放到桌上。
“普通約會支出屬於雙方自願,我沒有要求返還。我也支付過吃飯、電影和禮物費用,不需要逐筆清算。”
我又拿出一個紙袋。
裡面是楊磊送我的項鍊、口紅和玩偶。
“能找到的禮物都在這裡。他想拿走,可以帶回去。”
楊磊看著紙袋。
“我沒說要這些。”
“那就談結婚基金。”
我列出具體金額。
我累計轉入兩萬四千元。
本次旅行總支出六千二百元,我已經承擔三千一百元。因此,從我的結婚基金中最多隻能扣除三千一百元。
剩餘兩萬零九百元,楊磊應該返還。
“賬戶裡現在還有八千二百一十六元,先退這一部分。
剩餘一萬兩千六百八十四元,可以約定還款時間。”
楊母拍了下桌子。
“手機他也用來聯絡你,怎麼能算個人消費?”
“手機在他手裡,分手後也歸他使用,當然是個人消費。”
“那讓他把手機給你。”
“可以按二手價格折算,但我不需要。”
楊磊終於開口。
“八千多我可以給,剩下的沒有。”
我拿出列印好的起訴材料。
“那就由法院處理。”
13
楊父拿起材料看了幾頁,臉色越來越難看。
“真鬧到法院,對誰都不好。”
“所以我先來協商。”
楊母冷笑:
“為了兩萬塊錢告前男友,傳出去不怕人笑?”
我看著她。
“他為了不還兩萬塊錢,被前女友起訴,您覺得更好聽?”
她不說話了。
楊父問兒子:“你承諾每個月存兩千,實際存了多少?”
楊磊低著頭。
“有錢就存,沒錢就沒存。”
“那你為什麼每次都說已經存了?”
“我不想讓她一直問。”
“手機也是用她的錢買的?”
“賬戶裡的錢放著也是放著。”
楊父的臉色沉了下來。
“你說提成四千多,請人家去旅遊。提成呢?”
楊磊還是不說話。
楊母替他解釋:
“年輕人花錢快,很正常。”
楊父轉頭看她。
“你先別說話。”
過了一會兒,他問我:
“如果今天把錢退清,這件事是不是到此為止?”
“錢和禮物處理完,以後互不打擾。”
“旅行的事呢?”
“只要楊磊不再公開歪曲事實,我不會對外傳播私人聊天。”
楊父點頭。
“可以。”
楊磊猛地抬頭。
“我沒有兩萬。”
“賬戶裡還有八千多。剩下的錢,我先替你還,你以後每個月從工資裡還給我。”
“爸!”
“閉嘴。”
楊母不同意。
“憑什麼替她還?他們談了兩年,楊磊沒有付出?”
楊父問:“談戀愛的付出,跟騙別人存結婚錢是一回事?”
“什麼叫騙?他們本來要結婚!”
“要結婚,他為什麼對外說自己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