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停捐後,我的電話被打爆了_第6章 我沒有急着解釋

失業停捐後,我的電話被打爆了發布時間:2026-09-09作者:凶狗睡大石

第6章

我沒有急著解釋。

我在帖子底下看了很久。

直到凌晨兩點,一個叫“曉雨媽媽”的賬號回覆了一條評論。

“我女兒年紀小,不懂得保護自己,幸虧遇到好心人提醒,不然還不知道會被欺負成什麼樣。”

那個賬號的頭像,是一張中年女人的自拍照。

我一眼就認出來了。

是王桂芬。

她甚至沒有換頭像。

我截圖儲存,然後給她發了一條訊息。

“王阿姨,你說的那個好心人是誰?”

她沒有回覆。

過了十分鐘,我又發了一句。

“如果你不說,我就把你偽造錄取通知書的事情發出去。”

這次她回得很快。

“你威脅誰呢?”

“錢是你自願給的。”

王桂芬發完這句話,立刻把我拉黑了。

原來在她們眼裡,我的給錢是理所當然。

只有她們被揭穿之後,才會突然變成我的錯。

第二天早上,我去列印店把所有資料打印出來。

老闆看了我一眼,問:“小夥子,你這是準備打官司啊?”

“差不多。”

“那你可得多列印幾份,網上那些東西一旦傳開,刪都刪不乾淨。”

我點點頭。

“我知道。”

我列印了三份。

一份給警方。

一份交給律師。

還有一份留在自己手裡。

陳立幫我聯絡了一名做網路侵權案件的律師。

律師姓沈,四十多歲,說話很快。

他看完資料後,第一句話是:

“你吃虧就吃在太相信人,沒有留下任何正式的資助協議。”

我說:“我當時沒想那麼多。”

“很多受害人都是這樣。”

沈律師翻著轉賬記錄。

“不過你也不是完全沒有證據,連續七年的轉賬、備註、聊天內容,都能證明你是出於資助目的。”

他繼續往下看。

“至於她說你對她提出不正當要求,屬於事實指控,如果她拿不出證據,你可以起訴她侵犯名譽權。”

我問:“如果她說只是自己的感受呢?”

“感受可以說,但不能把感受包裝成已經發生的事實。”

沈律師指了指那篇帖子。

“她寫的是你要求她陪你見面,還暗示她做不願意做的事情,這已經不是單純表達感受了。”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手掌上的水泡破了幾個,邊緣還沾著藥膏。

“那我能追回那些錢嗎?”

沈律師沒有立刻回答。

“如果能證明她從一開始就以虛假身份騙取資助,理論上可以主張返還。”

“但時間跨度太長,金額也比較分散,實際操作會比較麻煩。”

“她沒有上大學這一點,能證明嗎?”

“學校可以出具證明,另外還要證明她當時是以大學生身份向你索要錢款。”

我把手機裡的聊天記錄全部調出來。

“這些夠嗎?”

沈律師看了很久。

“夠一部分。”

“還差什麼?”

沈律師看出我的情緒,合上資料夾。

“別急。”

“她現在已經把事情鬧大了,後面一定還會聯絡你。”

“她只要繼續向你索錢,就會留下新的證據。”

我問:“她要是不聯絡了呢?”

沈律師笑了笑。

“一個習慣從別人身上拿錢的人,不會因為一次被拒絕就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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