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要二十萬下車費,我送她入獄_第四章 一個多月後

未婚妻要二十萬下車費,我送她入獄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半紙清歡

第四章

一個多月後,我換了座城市,租了個一居室。我爸的病情穩住了,在老家休養。

10月15日,下午三點。

我在小區門口的豐巢櫃裡,拿到了一個沒有署名的白色信封。

拆開。裡面是一張B超照片。黑白的,圓圓的腦袋,蜷著身子。

背面有一行潦草的字:“你欠我的。”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五秒。林雪在服刑,周明在坐牢。能寄這個的,只有那個在銀行流水上出現過一次的名字。

趙強。周明的債主。

手機震動。蘇晴的微信。

“查到了。趙強,周明的債主。欠了南方人三十萬高利貸,急著要錢。那張B超照片是假的,日期對不上。”

我回復:“他怎麼知道我的新地址?”

“他找了私家偵探。趙文默,別去。他這種亡命徒,為了錢什麼都幹得出來。”

我看著螢幕上的字,拇指在鍵盤上懸停。

報警?拘留十五天。出來後他走投無路,會直接去老家找我爸媽。

對付流氓,講法律太慢。得用他們聽得懂的規則。

我回復甦晴:“把他的底細發我。越細越好。”

三分鐘後,蘇晴發來一份文件。

趙強,三十二歲。前科兩次。去年在碼頭幫人看場子,拿砍刀把人縫了七針,賠了五千塊了事。老婆在超市當收銀員,女兒上小學三年級。

我看完,把文件轉發到自己的郵箱。然後走進廚房,從抽屜深處翻出一個黑色的小盒子。

裡面還是那支索尼錄音筆。婚禮那天,我把它別在西裝內袋裡,按過開關鍵。

裝上電池,按下錄音鍵。紅燈亮起,在昏暗的房間裡閃了兩下。

我把它塞進西裝內袋。

晚上八點,手機響了。陌生號碼。簡訊。

“明晚八點,老碼頭倉庫。一個人來。帶五十萬。”

底下配了一個黃色的笑臉表情。

我盯著螢幕,打字。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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