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為養女棄我十年,我和爸爸已經有了新家_第10章 趙月媚的鐵了心要魚死網破
第10章
趙月媚的鐵了心要魚死網破。
她沒有再來小區鬧,而是換了條更陰毒的路。
春節假期剛過,爸爸就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趙月媚把他告了,訴求是分割離婚時「隱匿」的房產增值部分,索賠六十萬。
六十萬不是小數目,爸爸氣得在書房裡來回踱步。
周秀雲挺著七個月的肚子,靠在沙發上翻看律師送來的材料,臉色也有些發白。
「她這是要把這個家拖垮。」
爸爸一拳砸在桌上,「當年房子是單位分給她的指標,我淨身出戶,連臺冰箱都沒帶走。」
「現在房子值錢了,她反而來倒打一耙!」
我拿起那份訴狀翻了翻,突然在附件裡看到一份合同影印件,是十年前趙月媚單位分房時,爸爸簽字確認放棄產權歸屬的檔案。
我看了兩遍,嘴角慢慢勾了起來。
「爸,她贏不了。」
我把檔案遞給他看:「這份放棄宣告是你籤的,但這套房子的購房款是從你工資卡里分三次轉給她的,對嗎?」
爸爸一愣:「當年單位說用福利指標購房,必須從主賬戶走賬,所以錢是從我卡上劃的。但那時候我的工資卡一直放在她那兒。」
「這就對了。」
我拿出手機,調出幾份銀行流水截圖,是我上週去找銀行熟人調取的,「這三筆轉賬,備註欄分別寫著你的名字和身份證號。按照《婚姻法》規定,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改房,即便由一方名字登記,另一方仍對購房款享有出資權益。」
周秀雲抬起頭,眼裡浮起一線光亮。
我看著她,平靜地說:「趙月媚想要六十萬,我們就反訴她。房子增值確實該分,那她得把當年你買房的出資款、這些年她霸佔房子產生的租金收益,按比例吐出來。我估算了一下,她得補給我們這個數。」
我比了個手勢,爸爸瞪圓了眼睛。
臘月二十九那天,法院的調解室裡,趙月媚坐在原告席上,腳邊放著她那個破布袋子。
她穿著自己那件暗紅色舊羽絨服,滿不在乎地翻著白眼,似乎篤定自己勝券在握。
直到我的律師拿出那三筆轉賬記錄,以及我順手查到的一條關鍵線索。
趙月媚在起訴前兩週,曾經用一塊過期的身份證影印件,向小額貸款公司申請過一筆三十萬的抵押貸款。
「這筆貸款的擔保物,是她聲稱已於離婚前就分割完畢的房產。」
律師抬了抬眼鏡,「也就是說,原告在明知該房產尚有爭議的情況下,惡意處置共同財產,涉嫌虛假訴訟。」
趙月媚的臉色唰地白了,手裡的袋子啪嗒掉在地上。
我坐在旁聽席上,平靜地開口:「法官,我們不接受調解。我們要求依法判決,並且保留追究趙月媚虛假訴訟刑事責任的權利。」
趙月媚轉過頭看我,眼裡交織著怨恨。
她不明白,當年那個只會抱著她衣角哭的小女孩,什麼時候變成了眼前這個讓她膽寒的人。
十年了,我早就在她那一次次耳光和水裡泡大的日子裡學會了。
對付她這種人,眼淚沒有用,退讓也沒有用。
只有把證據捏在手裡,把刀子抵在她最疼的肋骨上,她才會知道什麼叫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