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把我掛上熱帖後,我不要她哥了_第6章 我沒有因此覺得自己多會算計

小姑子把我掛上熱帖後,我不要她哥了發布時間:2026-08-21作者:言午

我沒有因此覺得自己多會算計。

婚姻走到要用證據保護自己,本來就不值得得意。

第二天出門前,女兒抓住我的手指不肯松。

我把她交給羅姨,告訴她午睡前我會回來。

這句話是給孩子的,也是給我自己的。

這場談判結束,我就回來。

14.

半個月後,我第一次和陳嶼見面。

他瘦了一點,坐下便說想我和孩子。

我開門見山:「我來談離婚。」

「沈寧,我們還有女兒。」

「女兒跟我。」

「你不能一句話就把我排除在外。」

「那天她臉上有傷,你進門先問的是妹妹受了什麼委屈。」

陳嶼張了張嘴。

「我當時只是心急。」

「以後女兒排在前面,陳嬌的事我全告訴你。」

「這句話你早就該說。」

「你總是對妹妹心急,對女兒卻來得及。」

他試圖握我的手,我收了回來。

我提出房子出售後按出資比例分,車歸他,雙方婚前財產各自保留。

孩子由我撫養,撫養費按協議走。

「你一定要算得這麼清嗎?」

「你不是最會算嗎?每月給妹妹多少錢,都知道避開妻子。」

他臉色難看,卻仍不肯答應。

我把陳嬌的帖子截圖推到他面前。

「你妹妹拉皮條的影片,我也有。」

陳嶼手指僵住:「什麼影片?」

「她勸蘇禾等你離婚後嫁給你。」

「蘇禾拒絕,她就親口說,想讓閨蜜換掉我這個嫂子。」

「陳嬌只是亂說。」

「你明知道她在撮合,還天天提早回家。」

「要不要連你的表現一起看?」

陳嶼不說話了。

就在這時,陳嬌從旁邊衝過來。

她顯然一直跟著哥哥。

「沈寧,你憑什麼分我哥的房子?你個不上班的廢物,還想把孩子和錢都拿走?」

「房子首付和月供,我各出一半。」

「那三十八萬八彩禮呢?離婚就吐出來!」

「彩禮結婚後就轉回給你哥,嫁妝在我名下。」

「流水都在。」

陳嬌尖聲罵我老女人,讓我帶著賠錢貨滾。

「我告訴你,你......啊!」

這杯水替我先開了口。

整杯溫水潑到她臉上,她尖叫著撲過來,被陳嶼攔住。

周圍已經有人舉起手機。

我看著她:「再罵我女兒一句試試。」

我又對陳嶼說:「你若還想體面收場,就讓她閉嘴。」

她還想掙扎。

我把手機轉向她,播放她對蘇禾說的那句「我才想讓你當我嫂子」。

陳嬌瞬間安靜。

「要不要我把你給親哥挑女人的影片放出來?」

她嘴唇發白,一個字也不敢說。

我轉向陳嶼:「現在籤,大家都還能留層皮。」

「如果不籤,我會依法起訴。」

「帖子、轉賬、孩子受傷的影片和這段拉皮條的錄影,都會成為材料。」

陳嶼終於低下頭。

他不是被我說服。

他只是算出繼續拖下去更難看。

半小時後,我們把方案談定。

離開咖啡館時,陳嬌仍坐在原位,頭髮還在滴水。

我沒有再看她。

周律師把談妥的條款逐項讀給我們聽。

房子出售、車輛歸屬、剩餘貸款、孩子撫養和探視方式,全寫得清清楚楚。

陳嬌隔著兩張桌子插嘴:「憑什麼不讓我哥隨時看孩子?」

周律師看向陳嶼:「撫養安排由父母談,其他親屬沒有決定權。」

她還想罵,被陳嶼按住。

「夠了。」

這是他第一次當著我的面讓妹妹閉嘴。

可來得太晚,也不是為了我。

他只是怕談判重新破裂。

我簽下名字時,手很穩。

陳嶼盯著我的筆尖,像還在等我停下。

我沒有停。

走出商場,喬敏給我打電話,問事情順不順。

我說:「順。」

「該拿的全拿到了,證據也都還在。」

她在電話那頭鬆了口氣。

我抬手攔車,沒有回頭看那對兄妹從哪個門出去。

從這一刻起,他們如何互相埋怨,已經不在我的計劃裡。

15.

離婚冷靜期有一個月。

從登記處出來,陳嶼問我能不能再考慮。

我說:「這一個月是給手續留時間,不是給你重新表演。」

陳嬌沒有出現。

我把咖啡館裡的影片截了一小段發給她,只讓她看見自己的臉和那句換嫂子。

隨後告訴她,若她再到我住處、單位或父母那裡鬧,我會把完整證據交給律師處理。

她才暫時消停。

公婆又打過兩次電話。

第一次勸我為了孩子忍忍,第二次問房子能不能別賣。

我把電話交給周律師,之後他們再沒來跟我談感情。

陳嶼倒是來看過女兒。

羅姨全程在場。

他抱孩子的動作很僵,女兒哭了,他哄了兩分鐘便遞回來。

臨走前,他放下一隻金鎖。

我讓他帶走。

孩子缺的不是一隻鎖,是一個在她受傷時先看她的人。

一個月後,離婚證落進我手裡。

陳嶼盯著證件看了很久。

「沈寧,你真的一點都不後悔?」

「現在問,晚了。」

「我和蘇禾什麼都沒有。」

「我離婚也不是因為蘇禾。」

我看著他。

「是因為你把妹妹的惡意當小脾氣,把我的忍讓當應該,把女兒的傷當成可以往後排的事。」

這不是漂亮話。

是過去一個月裡,每份截圖、每段錄影都證明過的事實。

陳嶼沒有再辯。

我把證件收進包裡,抱著女兒離開。

那些材料我沒有發到網上。

它們留在律師的檔案袋裡,讓他們有所顧忌。

只要他們不來惹我,材料就不會見光。

這比吵贏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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