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拒借充電寶後,白眼狼同事被開了_第五章 5會議里最先沉默的是星瀾法務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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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裡最先沉默的是星瀾法務。
因為第二份檔案,就是他昨天確認過的離職責任條款。
“沈棠完成交接後,不再參與山海文旅競標後續流程。包括現場提案、報價確認、電話接聽、系統維護、競標裝置管理及臨時答疑。”
我沒有給他們喘氣的時間。
第三份,行政裝置領用單。
領用人:周婷。
裝置:備用手機、備用充電寶、資料線、充電頭。
專案:山海文旅年度競標。
監管人:陸承澤。
時間:競標前一日十四點四十九分。
第四份,IT許可權登出記錄。
我的客戶採購系統賬號,十五點整停用。
登出後不能登入,不能修改聯絡人,不能調整報價。
第五份,授權聯絡人變更記錄。
十四點五十二分,周婷新增我的手機號為備用授權聯絡人。
十五點零六分,IT當場刪除,並出具記錄。
新公司HR開口:
“也就是說,沈棠離職前已經明確拒絕繼續作為授權聯絡人?”
我點頭。
“對。”
第六份,是異常登入截圖。
當晚八點十一分,有人試圖用我的舊賬號登入客戶採購系統,失敗。
地點:星瀾大會議室。
星瀾HR聲音發緊。
“這件事我們會讓IT追查。”
我說:
“請儘快。”
第七份,周婷朋友圈截圖。
行政密封袋還在她工位上。
第八份,專案群聊天記錄。
我提醒她攜帶備用裝置。
周婷回覆:“不用你教我做事。”
陸承澤回覆:“你已離職,不要影響團隊士氣。”
會議裡一時沒人說話。
我看向星瀾法務。
“請問貴司對外發布我疑似截留裝置前,有人核查裝置領用記錄嗎?”
沒人回答。
“有人核查周婷是否帶走備用裝置嗎?”
還是安靜。
“有人核查我有沒有系統許可權嗎?”
法務終於開口。
“沈棠,公司會啟動內部調查。”
我點頭。
“可以。但在調查結論出來前,星瀾必須停止傳播不實指控。否則,我會同步起訴公司、陸承澤和周婷。”
律師補了一句:
“現有材料足以證明指向性名譽侵權。行業群傳播範圍明確,損害已經發生。”
線上會議結束後,我沒有去跟周婷吵。
我只在行業群發了一份不涉密宣告。
“本人沈棠已於昨日完成正式離職交接。離職後客戶系統許可權登出,未參與山海文旅競標後續流程。競標備用手機及備用充電寶由現專案負責人周婷本人簽收。本人未借出私人充電寶,未截留公司物品。相關證據已提交公司、律師及新單位合規稽核。對不實指控,將依法追責。”
宣告一發,群裡安靜了幾分鐘。
隨後,風向開始變。
“裝置是周婷簽收的,怎麼成沈棠截留?”
“專案負責人不帶備用裝置,這鍋甩得太硬了吧。”
“星瀾聲明發得也太急了。”
周婷坐不住了。
她又發朋友圈。
“她明知道我一直用她的快充。她不借,就是故意讓我沒電。公司裝置不好用,她也知道。”
我直接回復:
“公司配了競標備用裝置,你簽收了。你不用公司的,憑什麼要求我用私人用品給你兜底?”
這條下面,沒人再幫她說話。
下午三點,星瀾法務轉來一封郵件。
“山海文旅採購部正式函件到了。”
我點開附件。
只看前兩行,就知道這次沒人能把鍋推到我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