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死腦筋的我後,女輔導員破防了_第7章 7簽字欄寫的是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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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欄寫的是“已收到”,不是“同意”。
我在後面認真的補了五個字。
“對內容有異議。”
趙明川一把搶過表,怒道,
“誰讓你亂寫的?”
“祁老師讓我簽收,又沒說不能寫有異議。”
“你就非得給所有人找麻煩?”
“可沒有哪條規定不能寫啊?”
那張表被他揉出一道深印。
下午,校紀委的領導約我談話。
負責調查的聞老師問,為什麼認定祁雙雙偏袒趙明川。
“她說趙同學家也困難。”
“你有相反證據嗎?”
我搖搖頭,如實回答道,
“沒有。”
祁雙雙坐在另一側,嘴角終於有了笑。
“僅憑猜測就指控老師,這也是我認為她需要心理疏導的原因。”
“那我要怎麼找證據?”
“學生無權調查同學隱私。”
聞老師提醒我。
“除非是公開資訊,或者當事人自願提供。”
祁雙雙靠回椅背。
“姜照月,你不是最能較真嗎?”
“有本事把明川家祖宗八代都查清楚。”
“查清楚就能作為證據嗎?”
“只要合法取得,當然能。”
她說完才意識到不對。
可會議記錄員已經把這句話寫了下來。
趙明川申請表上的家庭地址,我只看見過一眼。
青石縣柳橋村三組。
那個村離我們村九十多公里。
村長聽說後,叫上會計陪我過去。
地址對應的是一座荒廢多年的老房子。
門鎖鏽死,院牆塌了半邊。
隔壁大娘說,屋主十幾年前就搬去了城裡。
我實話實說道,
“他家哪窮了?”
“趙家男人在城裡上班,媳婦是大學老師,兒子也出息。”
“大學老師叫什麼?”
“祁雙雙。”
村長和會計同時看向我。
“趙明川姓趙,她姓祁。”
大娘拍了下大腿。
“祁雙雙是他親姨!”
“這房子是她孃家的老宅,趙家戶口掛在這裡,一年也回不來一趟。”
村委辦公室儲存著歷年困難戶名冊。
趙家從沒被評定為困難家庭。
更奇怪的是,趙明川申請材料上的村委公章,是柳橋村五年前更換過的舊章。
現任村支書看完照片,當場搖頭。
“這章早作廢了。”
“能開證明嗎?”
“光證明不行。”
“為什麼?”
“你不是碰見個啥都不認的老師嗎?”
老支書從櫃子裡找出公章更換備案,又叫來三名村幹部,在情況說明上共同簽字。
“這下她賴不掉。”
離開時,隔壁大娘追出來,遞給我一張舊照片。
照片拍的是十年前柳橋村春節聯歡會。
祁雙雙坐在第一排,懷裡抱著年幼的趙明川。
背面寫著一行字。
“知微攜外甥明川回鄉。”
照片剛被裝進證據袋,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停在村口。
車門開啟,祁雙雙從裡面走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