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吻測試後,偏心父母我不要了_第8章 8機構調查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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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調查有了結果。
所謂“內部保過班”根本不存在。
招生人員先用限時名額逼家長交首款,再誘導辦理消費分期,課程卻只是普通錄播。
因為服務尚未開始,機構退回大部分首款,扣掉了違規銷售留下的一筆損失。
那筆損失由爸爸承擔。
他給我打過十幾個電話,先罵我毀了妹妹的前途,後來又求我撤回身份冒用宣告。
我一次也沒接。
有了他簽下的責任說明,金融平臺終止預審,我的徵信沒有留下債務。
事情處理完那天,周經理問我:
“覺得痛快嗎?”
我看著手機上的終止通知。
“沒有。”
“只是終於不用害怕,哪天醒來突然背上一筆不屬於我的錢。”
真正的邊界不是讓他們後悔。
是他們再後悔、再哭、再發火,也不能把後果塞回我手裡。
妹妹沒有跟父母回家。
她拿著我給的三個地址,去了那家包吃住的快餐店。
第一天,她發訊息說領班很兇,切土豆慢了一點,就當眾罵她。
我沒有替她打電話,只回:
“先確認自己哪裡沒做好。不合理的事,留證據。”
第三天,她說站得腿疼。
第五天,她把顧客不要香菜的訂單做錯,被扣了十元。
一週後,她不再抱怨。
一個月後,她發來第一筆工資截圖。
兩千四百元。
緊接著,我收到五百元轉賬。
備註寫著:
“以前拿過你的錢,先還一點。”
我沒有退,也沒有說原諒。
只回復:
“剩下的錢先留作生活費。還錢不是為了換我忘記。”
她過了很久才回:
“我知道。”
後來,她偶爾問我雞蛋煎多久不會焦,米和水該放多少,工資應該怎麼分。
我會回答,卻不再替她列好每天的清單,也不在她犯錯時替她收拾殘局。
她第二個月又轉了五百。
第三個月少一點,只有三百。
每一筆我都記下來。
不是為了逼她還清。
是讓她明白,別人付出的時間、傷口和錢,都不是一句“我們是一家人”就能抹掉的。
父母也沒有立刻改變。
爸爸向親戚解釋自己被騙,把所有責任推給機構。親戚追債,他才開始從工資裡分期歸還。
媽媽第一次自己做飯,差點把鍋燒壞。
她用陌生號碼問我:
“米要洗幾遍?”
“網上能查。”
她沉默片刻。
“你以前都會告訴媽媽。”
“以前是以前。”
她沒有再問。
兩個月後,她來到門店,提著一盒紅燒肉。
“媽第一次做,不知道合不合口味。”
我嚐了一塊。
肉很硬,糖也多。
她盯著我,眼睛發紅。
“你不在家以後,我才知道做飯這麼累。”
“有事嗎?”
媽媽的手僵了一下。
“沒事。就是給你送飯。”
我看向她空著的另一隻手。
沒有檔案,也沒有賬單。
可我仍沒有因為這盒肉,把鑰匙重新交給她。
“東西我收下。以後別來店裡堵我。”
媽媽點點頭,走到門口又回身。
“知夏,你還恨我嗎?”
我沒有回答,只把一張附近餐館的招工單遞給她。
“爸爸還債,家裡缺錢的話,你也可以工作。”
她像被燙到一樣縮回手。
“我這麼大年紀,哪會做這些?”
“我第一次上夜班時,也什麼都不會。”
媽媽站了很久,最後把招工單摺好,放進包裡。
那天以後,她沒有再用“媽媽最愛你”要求我做任何事。
這不代表她真的懂了。
只是她終於知道,那句話在我這裡,已經換不到錢,也換不到順從。
半年後,我被提拔為倉儲主管。
工資比從前高了一倍。
周經理準備開一家平價工作餐門店,問我願不願意參與。
“你負責採購和損耗,我負責運營。先從小店做起。”
我考慮了一夜,拿出賠償款剩餘的一部分,又加上半年積蓄。
簽下合夥協議時,我先確認了每一頁內容。
姓名、金額、責任和退股條款,全都清清楚楚。
這是第一次,我的名字出現在一份合同上,不是為了替誰承擔。
而是為了我自己的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