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男酒店前台順走我房卡討好男房客,我殺瘋了_第9章 9法官問公訴人還有什麼補充

媚男酒店前台順走我房卡討好男房客,我殺瘋了發布時間:2026-08-11作者:歐氣滿滿

9

法官問公訴人還有什麼補充。

公訴人站起來,聲音很穩:“被告林悅在酒店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兩年時間內,透過截留、複製、私藏等方式向王建民等多名男性提供獨住女性住客的房卡。經查實,被告人林悅累計為九名男性提供過十四名女性住客的房卡。其中六名女性住客在入住期間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他把一本厚厚的卷宗舉起來。

“這十四名受害女性中有六名至今無法聯絡,可能已經不願意再面對這件事。但今天在法庭旁聽席上坐著五位願意出庭作證的受害者。她們等了兩年,有些人等了更久,才等到今天。”

陳唸的肩膀開始劇烈地抖,無聲地哭。方姐握住她的手,兩個素不相識的女人的手在旁聽席的扶手上緊緊扣在了一起。

林悅終於抬起頭,看向旁聽席。她的目光一個一個地掃過那些女人的臉——方姐,陳念,那個鬢角斑白的女人,那個跑出去哭的年輕女孩。她看著她們被攥紅的手指,看著她們臉上乾涸又新鮮的淚痕,嘴唇動了動,像是在數數。

一、二、三、四、五。

她幫過的那些女人,被她親手塞進卡包裡的那些女人,一個不落地坐在這裡。

林悅張著嘴,嘴唇劇烈地哆嗦,然後她整個人的骨架都像被抽掉了一樣,癱在被告席上,哭得渾身痙攣。那不是辯解,不是憤怒,是一個人親眼看到了自己犯下的孽,被那些活生生的人命壓得再也站不起來。

“對不起——”她的聲音從指縫裡擠出來,尖細而破碎,像某種被碾碎的器官,“對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會這樣——”

沒有人回答她。

林悅因職務侵佔公民個人資訊罪、非法提供他人住房卡罪、協助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罪、協助他人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王建民的案子在前一週已經判了。他以非法侵入住宅、強制猥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法庭上他妻子當場提出了離婚。其他八名涉案男性均在另案處理中,其中三人已被批捕。

法官宣佈退庭的時候,方姐第一個站起來,走到法庭外面的走廊裡,靠在牆上,仰著頭,眼淚無聲地往下淌。陳念走過去,沒有說話,只是站在她旁邊,把手裡那瓶沒擰開的礦泉水遞了過去。

我最後一個走出法庭。路過被告席的時候,法警正把林悅從椅子上拉起來。她雙腿軟得像麵條,被法警架著往外拖,布鞋在地板上蹭出兩條黑印。經過我面前時,她突然用力掙了一下,抬起頭看著我。她的眼睛腫得只剩兩條縫,嘴唇咬破了,血跡洇在下巴上。

“蘇晚。”她的嗓子像被砂紙打磨過,聲音嘶啞得幾乎聽不清,“你告訴我——我幫了他們那麼多次——那麼多次——為什麼沒有一個人來救我?”

她不是在質問我。她的眼睛裡已經沒有恨了,只剩下一片被掏空的茫然。

我看著她,看了很久。

“因為你從一開始就幫錯了人。你幫的不是他們,你幫的是站在女人屍骨上的野獸。”

她的瞳孔猛地一縮。

“而你,是他們用完之後連踢都懶得踢開的墊腳石。”

她被法警架著拖過了走廊拐角,布鞋的聲音漸漸消失在看守所通道的盡頭。

我轉身走出法院大門。陽光砸在臉上,暖和得像一隻手掌。

方姐和陳念站在臺階下面等我。陳唸的眼圈還是紅的,但嘴角是上揚的。她旁邊站著那幾個女人,素不相識,卻在過去的三個月裡彼此交換了所有傷口。

方姐把袖子擼起來,露出那道淺淡的疤。她低頭看了一眼,然後把手腕翻過去,讓疤痕朝向地面。

“走了。”她衝我揚了揚下巴,眼眶裡還汪著淚,但聲音是硬的,“該吃飯了。”

我走下臺階,手機在口袋裡震了一下。我掏出來,是一條新聞推送——

《涉事連鎖酒店被文旅部門約談,全行業開展前臺許可權專項整頓》

我收起手機,抬頭看了一眼頭頂的天空,是個難得的好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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