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有我的新爸媽_第10章 因為虐待未成年人罪名成立
第10章
因為虐待未成年人罪名成立,且情節極其惡劣,爸爸被判了五年,媽媽被判了四年。
由於陳初的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警方排查了三年,藉助各種裝置都沒辦法找到。
最終只能將這起案件定性為失蹤案,懸案擱置。
五年後。
我的爸爸和媽媽相繼刑滿釋放。
他們回到那個曾經無比熟悉的家,卻發現門鎖早就被換了。
陳耀十五歲那年,因為在大姑家受不了虐待,偷了家裡所有的錢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大姑一氣之下,利用各種手段將這套房子過戶到了自己名下。
無家可歸的兩人,只能在城市的邊緣租了一間地下室。
陰暗、潮溼、終年不見陽光。
每當夜深人靜,牆角的黴味混合著下水道的惡臭湧入鼻腔時,媽媽總是會從夢中驚醒,尖叫著抱住頭。
「老公!我夢見初初了!她就站在牆角,手指全是血,她說她好餓......」
爸爸蹲在地上,吧嗒吧嗒地抽著劣質香菸,滿頭的白髮在昏黃的燈泡下顯得格外刺眼。
「別喊了,睡吧。」他啞著嗓子說。
為了生存,他們開始在大街上撿廢品。
有一天,爸爸在路邊看到一個被丟棄的廢舊小型冰箱。
他像發了瘋一樣撲過去,不顧一切地用手去扒那扇生鏽的門,試圖找出什麼秘密通道。
直到他的手被生鏽的鐵皮劃得鮮血淋漓,直到圍觀的人指著他罵瘋子,他才頹然地坐在地上,捂著臉像個絕望的野獸一樣哀嚎。
他的女兒,是真的徹底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