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二十歲,拯救因學費被拘留的我_第4章 4母親看到民警上門

重回二十歲,拯救因學費被拘留的我發布時間:2026-08-25作者:桂花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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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看到民警上門,激動地拉著他們說:“警察同志,我家裡七千元現金丟失了,家裡就我們母女兩人,我女兒需要這筆錢,這筆錢就是她偷的,還死不認賬。我要求立案調查,讓她好好長長記性!”

民警問我案發時段在做什麼。

我如實回答:“今天早上,我和母親吃完早飯後就去送外賣了,一直到晚上9點40做完奶茶店的兼職才回來。”

“那你中午吃飯那段時間呢?你沒有回家嗎?”其中一位警察問道。

“沒有,中午正是訂單最多的時候,沒有時間吃飯。我把訂單高峰期送過後,在街邊的小餐館吃了一碗麵,這是我的付款資訊。”說著我便把消費記錄拿給民警看。

我想了想,又對民警道:“我晚上回來時,碰到隔壁的姚婆婆,姚婆婆對我說,今天下午我舅舅提了一口袋東西來過我家,當時家裡沒有人。”

母親聽到我提到舅舅,一邊罵一邊就要撲過來打我。

“你個小兔崽子到現在還要說謊,自己偷了家裡的錢不承認,還要栽贓你的舅舅,你舅舅好心從鄉下給你拿特產來,還拿錯了是吧!你偷錢是因為自己沒有掙夠學費,你說說你舅舅拿我的錢幹嘛。”

“我說過我沒偷錢,我已經辦理了助學貸款,學費直接從貸款里扣除。”

母親彷彿聽到了一個笑話,“我沒給你簽字,你怎麼能辦助學貸款。”

“是爸和我一起辦的,爸給我籤的字。”

民警看著情緒激動的母親,其中一位民警將我和母親隔開,對母親說:“我們處理盜竊家庭財物行為,一般都是聯合社區私下進行調節,通常不會立案調查。立案後不可撤銷,會留下案底影響孩子的前途,你確定要立案嗎?況且你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是你女兒偷的錢。”

母親聽到這話,態度堅決地對民警說:“要立,你們如果不立案調查,我就去投訴你們不按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民警看著赤紅著雙眼的母親,按照流程做好筆錄,將一張立案回執單交給母親,同時說:“現在撤案還來的及。”

母親堅決不肯撤案。

我被警方傳喚錄口供,我將之前辦理助學貸款的回執單,送外賣的訂單記錄以及在奶茶店工作的監控影片交給警方,這些證據表明我沒有作案時間,很快就洗清嫌疑,但還是要配合後續調查。

民警陪同我找到當時提到的姚婆婆,瞭解案發當天的情況,又調取了小區內部監控,發現當天中午,我舅舅吳勇曾獨自來過家中,停留十幾分鍾。

民警當即傳喚舅舅,多次審訊後,舅舅從一開始的鎮定自若,慢慢變得慌亂起來,最終鬆口承認那七千塊錢是他拿的。

民警撥通母親電話,告知調查結果:“吳芳女士,案件已查清。錢是你弟弟偷走的,你女兒是被冤枉的。按照法律程式,我們將依法逮捕你弟弟吳勇,由於他盜竊金額較大,可能會面臨一年有期徒刑監禁。”

“怎麼會這樣?你們怎麼能抓我弟弟”母親慌亂的聲音從電話裡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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