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說我兒子放火燒陽台,可我兒是腦癱_第4章 4我把球遞給李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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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球遞給李嬸。
“李嬸,你看清楚,這玩意兒在陽光下也是一閃一閃的。”
“你確定那是打火機?”
李嬸愣住了,臉漲得通紅:“我......我也沒看清......反正看著像......”
“看著像就是證據了?”
我提高了聲音,“法律是講證據的,不是講你覺得像不像!”
警察看著那個海洋球,又看了看診斷書,臉色變得嚴肅起來。
“那個,張女士。”
“你說你家的晾衣架被燒了,去現場看看吧。”
一行人去了張紅豔家的陽臺。
所謂的“被燒燬的晾衣架”,其實就是幾根竹竿。
上面有明顯的燒痕,黑乎乎的一片。
“這就是你要三萬塊錢的證據?”
我指著那幾根竹竿,“這竹竿就算是新的,撐死也就幾十塊錢。”
“還要噴漆?還要精神損失費?”
張紅豔理直氣壯:“這是我的損失!我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驚嚇!我晚上睡不著覺!”
“睡不著覺那是你心裡有鬼!”我冷冷地回懟。
警察在陽臺看了看,又看了看樓下的距離。
“這火是怎麼燒起來的?”
“肯定是從樓下飛上來的火星子!”張紅豔指著樓下,“肯定是他扔的!”
警察探頭看了看,“張女士,你家在四樓。”
“就算這孩子能扔東西,他能把帶火的火星子,精準地扔進你掛著的衣服裡?”
“還得穿過防盜網的縫隙?”
“這不符合物理學常識。”
張紅豔啞口無言,臉漲成了豬肝色。
“那......那誰知道!反正就是他!”
警察嘆了口氣,轉頭對我說:“這事兒,目前的證據不足。”
“而且,孩子確實有重大生理缺陷,不具備作案能力。”
“這屬於民事糾紛,建議你們私下調解。”
說完,警察收拾好東西就要走。
張紅豔急了,一把拉住警察的袖子。
“警察同志!你們不能走啊!這就是個不定時炸彈!”
“今天燒衣架,明天就燒樓!”
“你們要為我做主啊!”
警察甩開她的手,語氣嚴厲了一些:“大姐,我們要講證據。”
“沒有證據,我們不能隨便抓人。”
“你要是再鬧,就是擾亂公共秩序了。”
說完,兩個警察頭也不回地走了。
張紅豔站在原地,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樑骨。
周圍看熱鬧的鄰居也開始散去。
有人小聲嘀咕:“看來真不是這孩子乾的啊。”
“就是,張紅豔這次有點過分了。”
“欺負個殘疾人,真不地道。”
張紅豔聽到了這些話。
她的臉一陣青一陣白。
突然,她轉過頭,死死地盯著我。
“林微!”
她咬牙切齒,“你給我等著!這筆賬,我記下了!咱們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