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出法隨的我殺回家後,背叛嫡姐的全家取死有道_第10章 10第三句話說完

言出法隨的我殺回家後,背叛嫡姐的全家取死有道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喜狼狼愛灰太羊

10

第三句話說完,我的聲音徹底消失。

天地閉口。

這一次,我卻一點也不難過。

嫡姐握住我的手,用手語問:後悔嗎?

我搖頭。

她笑了,也回我一個手勢。

姐姐在。

之後的案子審得很快。

有第一句話留下的供詞,也有第三句話壓著,再沒人敢偷換證據。

蕭承玦私調京營、侵吞軍餉,又蓄意構陷正妃,被廢去身份,移交宗人府。

沈清禾偽造證據、冒領鳳印、長期下藥,被判入獄。

繼母秦氏是同謀,同樣獲罪。

父親被奪爵時,還在求我替沈家說句話。

我指了指自己的喉嚨。

父親臉色一僵。

“知微,爹不是那個意思。爹就是想讓你寫幾個字,替沈家求求情。”

嫡姐擋在我面前。

“嘖,侯爺記性真差。”

“她能寫字的時候,你們也沒聽過啊。”

父親張了張嘴,再說不出什麼。

哥哥沈明崢被撤去軍職,追回侵吞的軍餉。

他臨走前問我:“你明明有三句話,為什麼一句都不肯給我?”

我在紙上寫:

因為你從未把我當妹妹。

更沒把昭寧當姐姐。

他看了許久,最終低下頭。

嫡姐拿回全部嫁妝,也拿到了和離書。

皇帝想恢復她的太子妃身份,才想起太子已經沒了。

他改口要封她為郡主。

姐姐拒絕得很乾脆。

“那個,陛下,我剛從一個籠子裡出來。”

“您這金籠子,留給別人吧。”

她帶著我回了江南。

臨走那日,國師來送行。

他說第三句改變了大周國運。

從此官府每判一樁冤案,天命鍾便會響。

鐘聲一響,涉案之人便無法再說謊。

皇帝若想保住江山,只能學著講理。

這可比保他百年太平難多了。

回到別院後,嫡姐重新種滿海棠。

她用拿回來的嫁妝開了間義塾,也專門替無處申冤的女子寫狀紙。

我負責查賬。

她負責說話。

偶爾遇到不講理的人,她便把我往前一推。

“看見沒?我妹妹,言出法隨。”

對方嚇得立刻老實。

我在紙上提醒她:三句已經用完了。

嫡姐理直氣壯:“他們又不知道。”

十五年前,她教我手語,送我自由。

十五年後,我用三句話,換她自由。

父親想要沈家富貴。

母親想要哥哥封侯。

他們還想扶太子登基。

可我的三句話,從來不屬於他們。

一句給真相。

一句給姐姐。

最後一句,給所有不該被權勢踩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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