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提倡斷舍離,我把全家趕出家門_第四章 4那晚
第四章
4
那晚,我在沙發坐了一夜。
原本的客房都被蘇曼改了用途。
一間放嬰兒用品,一間被她改成了瑜伽房。
另一間住著她從老家帶來的表妹。
那麼大一棟別墅,沒有一間房留給我。
我一夜沒睡。
天亮後走去餐廳,桌上只有四份早餐。
蘇曼喝著燕窩,抬頭看我。
“不知道你今天還在家,沒準備你的。”
“廚房有昨晚剩的麵包,你熱一下吧。”
我給自己倒了杯水,在餐桌旁坐下。
蘇曼像是想起什麼,拿出一張列印好的表格。
“正好你在,我跟你說一下家裡以後的規矩。”
紙張標題是《沈家斷舍離生活公約》。
第一條,所有長期不居住的家庭成員,不得在公共區域存放私人物品。
第二條,閒置超過三個月的物品,家庭管理者有權處理。
第三條,購買超過一萬元的非必需品,需要獲得家庭成員過半數同意。
第四條,未對家庭作出實際貢獻者,不得佔用固定臥室。
第五條,避免資源浪費,所有家庭成員名下閒置車輛、房產及奢侈品,應交由家庭統一調配。
我一條條看下去。
所謂家庭管理者,指的是蘇曼。
所謂長期不居住、沒有實際貢獻的人,只有我。
我把紙放回桌面,“第四條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特別意思。”
她拿勺子攪動燕窩。
“你一年在家住不到一個月,一直保留主臥太浪費。”
“以後回來,可以住地下室。”
“還有,你在城中心不是還有一套公寓?空著也是空著。”
“我表妹剛來這裡找工作,租房太貴,你把公寓給她住。”
她的表妹周小雅正坐在一旁吃雞蛋,聽到這句話,她抬頭衝我笑。
“謝謝清寧姐。”
彷彿公寓已經屬於她。
我緩緩放下水杯,“誰同意了?”
蘇曼臉上的笑容淡了些。
“一家人住幾天而已,有必要這麼小氣嗎?”
“房子空著不會產生價值,讓小雅住進去,至少發揮作用。”
“這才是斷舍離的真正意義。”
哥哥從樓上下來,正好聽見。
“就這麼定了,下午你把鑰匙給小雅。”
我看著他,“你知道那套公寓租金多少嗎?”
“你又不缺那點錢。”
“不是錢的問題。”
“那是什麼問題?”
他拉開椅子,語氣越來越不耐煩。
“清寧,你怎麼越有錢越計較?”
“以前你不是這樣的。”
以前。
我第一次發工資,給他買了一臺電腦。
後來賺到第一筆獎金,給父親換了車。
公司盈利後,我買下這套大平層,讓全家搬進來。
哥哥創業失敗,欠下一百多萬,我替他還清。
我的每一次退讓,都讓他們更加確信,我的錢理應屬於這個家。
當我第一次拒絕,他們便覺得我變了。
“公寓不會給,我的東西,也不允許任何人再碰。”
哥哥臉色驟沉。
“你昨晚不是已經想通了嗎?”
“我想通的是另一件事。”
我站起身,“很快,你們就會知道。”
沒等他們追問,門外傳來汽車聲。
律師和房產中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