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父母卻讓我給專科弟弟賺生活費,我直接斷絕關係_第十一章 11對方有提供證據嗎
第十一章
11
“對方有提供證據嗎?”
“暫時沒有,但這件事情我們已經上報了,需要你提供相關材料進行佐證。如果你的家庭經濟情況確實不符合公費標準,可能需要轉為自費。”
自費。
研究生自費的話,一年學費八千到一萬二,加上生活費,一年至少兩萬起步。
我手裡的錢,連一個學期都撐不過。
趙蘭芝這一招,打得又準又狠。
她不是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她就是故意的。
她寧願毀了我的前程,也不願意看著我脫離她的掌控。
而之前的什麼生病,都是騙人的手段。
這就是趙蘭芝。
我深吸一口氣,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儘可能平靜:“好的,我知道了,我會盡快準備材料,來學校當面說明情況。”
掛了電話,我坐在工位上,腦子裡飛速運轉。
趙蘭芝這一招確實狠,但不是無解的。
公費研究生的評定標準主要有兩個,一是入學成績,二是家庭經濟情況。
我的成績排名專業第三,完全符合公費標準。
至於家庭經濟情況,只要我能證明自己獨立生活,不依賴家庭支援,學校的政策是可以通融的。
問題是,我需要證據。
我需要證明趙蘭芝已經跟我斷絕了關係,證明我不再是她法律意義上的被撫養人。
這就涉及到一個更復雜的問題,解除收養關係。
我掏出手機,翻出沈秀蘭給我的那個律師的號碼,撥了過去。
律師姓顧,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聲音很乾練。
聽完我的情況後,她沉默了幾秒,說了一句讓我心裡咯噔一下的話。
“沈念,你這件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什麼意思?”
“從法律上講,你已經成年了,父母對你沒有監護義務了。但是,法律上的收養關係是不會因為你成年就自動解除的,需要走法律程式。”
“也就是說——”
“也就是說,只要收養關係沒有正式解除,在法律上,你跟你養父母之間就還是親屬關係。這種情況下,他們是有權利對你的很多事情提出異議的。”
我咬著嘴唇,腦子裡亂成一團。
“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兩件事。”顧律師的語氣很篤定,“第一,儘快準備材料,去學校說明情況,先把研究生的公費資格保住。第二,如果你確定要跟養父母徹底斷絕關係,那就啟動解除收養關係的法律程式。”
“解除收養關係需要多長時間?”
“順利的話三到六個月,不順利的話可能要一年。”
一年。
我等得起。
“那麻煩顧律師幫我處理這件事,”我說,“我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顧律師在電話那頭報了一長串材料清單,我拿筆一一記下。
掛電話的時候,她忽然問了一句:“沈念,你真的想好了嗎?解除收養關係一旦啟動,就再也沒有迴旋的餘地了。”
“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