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我出五十萬賣人情,我直接送上十斤牛糞大禮_第十章 10有人貼出了我發的那幾張截圖
第十章
10
有人貼出了我發的那幾張截圖。
“臥槽,這是讓兒媳出五十萬給親戚買禮物?還自己直接在群裡替兒媳做主了?”
“所以人家拒絕之後她姐就把人家掛網上了?這什麼操作?”
“送牛糞是過分了點,但婆婆先拿人家當提款機的吧。”
“我要是這媳婦我也離,一家子吸血鬼。”
風向轉得比我想的快。
周美琳估計看見了帖子,立刻在朋友圈發了一條新的動態:“有些人為了洗白自己,什麼偽造截圖都敢往外發,真是不要臉了。”
我沒回她。
傍晚六點,本地論壇的編輯又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周女士那邊要求刪除補充說明和截圖,理由是侵犯個人隱私,問我同不同意。
我說:“不同意。那些截圖都是她自己在家族群裡發的,本來所有人可見,不算隱私。”
編輯說:“好的,我們這邊會保留。”
掛了電話,我坐在茶室後院喝了壺茶。
大美出來收盤子的時候看了我一眼,說:“瑜姐,你嘴角翹著,是不是有什麼好事?”
“沒什麼,就是今天茶泡得不錯。”
第二天一早,周美琳刪掉了那篇長文。
但她刪得不夠徹底,截圖早就滿天飛了,包括我自己手上就有一整套完整的存檔。
她刪帖的同時又發了條新的朋友圈,這回措辭變了:“某些人花錢請了公關和律師,果然厲害,不過沒關係,人在做天在看。”
底下有個共同好友評論:“妹,算了吧,人家都離婚了。”
周美琳回:“離了婚就能這麼欺負人?”
我截了這條圖,存進相簿。
那天中午我媽打來電話,語氣比上次輕鬆了不少:“小瑜,我看論壇上有人替你說話了,你沒事吧?”
“沒事,媽,你放心吧。”
“你婆婆那邊......沒再去你單位鬧吧?”
“沒,她們現在忙著刪帖呢。”
我媽沉默了一會兒,說:“你爸當年走的時候跟我說,找物件要看對方家裡的人品。我當時沒往心裡去,覺得你高興就行。現在想想,還是我大意了。”
“媽,這不怪你。”
“我知道不怪我,但媽心疼你。”
我攥著手機,嗓子有點發緊,但忍住了沒掉眼淚。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翻手機,翻到婆婆的聊天框。
自從離婚那天之後她沒再給我發過訊息,但朋友圈她一直在發,各種養生雞湯、人生感悟,中間夾雜著一條轉發的連結,標題是當代年輕人的孝道去哪兒了。
我沒點進去看。
給趙律師發了條訊息:“周美琳刪帖了,但之前她的誹謗文章截圖我全部儲存了,包括轉發量和評論。後續怎麼處理?”
趙律師回:“名譽權訴訟可以提起。如果你想起訴,我們這邊隨時準備材料。另外你婆婆在群裡未經你同意替你承諾支付五十萬的行為,雖然不構成法律上的債務,但可以作為你在離婚過程中受到家庭脅迫的佐證。”
“周美琳公開誹謗你的事實清晰,賠償金額可以根據她的文章傳播範圍和對你商業聲譽造成的影響來計算。”
我盯著螢幕上賠償金額四個字看了很久。
然後回她:“準備吧。”
當天下午,趙律師的法務助理發來一份起訴狀草稿,我逐條看了一遍,改了兩處措辭,確認了。
起訴狀遞交的同時,趙律師在本地論壇發了一份律師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