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爛好人,收養了仇人的孩子_第六章 6張警官並不相信我

我是爛好人,收養了仇人的孩子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狂想先生

第六章

6.

張警官並不相信我。

他沒有直說,但我能猜到。

他以為是我害了周子耀。

他以為我收養周子耀的目的,是把他養到成年,然後親手復仇。

之後幾天,他一邊尋找周子耀的下落,一邊調查我和周子耀的過去。

他猜測我和親人的決裂是演的,是假的,實際上背後還有聯絡。

猜測我對周子耀只是表面上親近,實際上對他一定不好。

可調查結果,推翻了他的所有猜測。

這些年,公婆在病床上備受折磨,我沒有支援一分錢。

我爸媽和女兒作為我的血脈親人,我沒有主動聯絡過他們一次。

即便我女兒創業失敗,精神又開始瘋癲,我也沒有管她。

而是把錢留下,給周子耀買車,供他的消費和學費。

再次見面。

我依舊是崩潰的模樣。

張警官滿眼都是疑惑:“李素娟,你的行為太不合理。”

“我知道你曾經有多愛你女兒,為了給你女兒報仇,你甚至設法給罪犯投毒,企圖毒殺罪犯給你女兒報仇。”

“你怎麼可能出於可憐周子耀,就不管你女兒的死活?”

“因為你選擇了周子耀,你女兒這些年過得無比痛苦。她雖然沒有再嘗試自殺,但支撐著她活下去的情緒是對你的恨。”

“她拼命地工作,是為了讓你後悔沒有選她,等著看你被周子耀傷害。”

“你能夠承受和女兒反目成仇的痛苦嗎?”

張警官說這麼多,表達出來的還是同樣的意思。

他不認為我收養周子耀是出於好心。

他覺得我做出這麼大的犧牲,一定是出於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比如

——復仇。

但,這一切都是他的猜測而已,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撐。

學校的老師。

周子耀的同學。

以及我們的鄰居。

他們都可以證明,我對周子耀很好很好。

為了讓他上最好的學校,我不惜一切代價。

這些年我花在他身上的錢,已經超過了一百萬。

如果這都不算真心,那什麼叫真心?

“張警官,我再說最後一遍,我不會害子耀。”

“如果最開始我知道收養子耀之後,我會眾叛親離,我可能會放棄收養他。”

“但是當我知道女兒他們無法接受子耀之後,我已經無法回頭了,已經成為了他媽媽。”

“女兒還有她姥姥姥爺,可是子耀只剩下我了。”

“我給了他希望,再讓他絕望,這不是遭虐嗎?”

“我信佛,我不能做出這種事。”

“而後來,我發現子耀很乖巧,也很聰明,我就越來越喜歡他了,把他當作了自己的親生兒子。”

“我現在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無論如何,都要把他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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