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端盤子?千億總裁我不裝了_第2章 2
七年前的夏天,我第一次見到韓正宇。
那時候我二十三歲,剛從倫敦讀完MBA回來。
父親把錦華集團的管理權移交給我之前,提了一個條件。
“念之,你從小錦衣玉食,不懂人心。”
“出去歷練一年。不許用真實身份,不許動集團任何資源。”
“一年後,你要是還想接班,位子給你。”
我把所有名牌衣服鎖進櫃子,剪了最普通的短髮,穿上網上買的一百二十塊的碎花裙。
身份證件臨時做了變更處理,對外叫顧小念。
連老周都勸我:“大小姐,至少帶個助理。”
“帶助理還叫什麼體驗生活。”
我去了一個四線小城,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做實習生。
月薪兩千五,包住不包吃。
宿舍是十二平的隔斷間,牆皮剝落,沒空調沒暖氣。
就在那座城市,我遇見了韓正宇。
他當時在城郊承包了一個小型改建工程,手底下七八個工人,每天泡在工地上。
曬的黢黑,指甲縫裡全是水泥灰,嗓門很大。
但他畫的工程圖紙,我們公司的老工程師看了都點頭:“這小子有貨。”
第一次跟他說話是因為暴雨。
那天城郊突發大暴雨,我騎電動車回宿舍,半路車壞了。
渾身溼透站在路邊,連個避雨的屋簷都沒有。
韓正宇開著那輛破面包車路過,一腳剎車停下來。
“上車!”他探出頭衝我喊。
我猶豫了一下,上了車。
車裡滿是煙味和汗味。副駕駛堆滿圖紙,他一把全掃到後座,給我騰位子。
“你是那個中介新來的?”他問。
“嗯。”
“這行不好乾。”他直著嗓子說,“尤其女孩子,風吹日曬的。”
“習慣了。”
他從後座翻出一件乾燥的工裝外套遞過來。
“先披著,別感冒。”
外套很舊,有股洗衣粉的味道。
那一刻,穿慣了愛馬仕和香奈兒的我,覺得這件破外套比我衣櫃裡所有衣服都暖。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他本來趕著去銀行還貸款。
為了送我繞了四十分鐘的路,貸款逾期一天,被罰了三百塊利息。
他從沒提過這件事。
是我後來調檔案時看到的。
那個夏天我總去他工地附近轉。
有時候給他和工人帶幾瓶水,有時候幫忙算賬。
他知道我學過財務,不懂的就來問。
那時候的他,眼睛裡有一種東西,很亮。
說起未來規劃的時候聲音會不自覺變大,兩隻手在空氣中亂比劃。
“念之,你信不信?總有一天我要在這座城蓋最好的房子。”
“不是那種偷工減料的豆腐渣,是真正能讓老百姓住一輩子的好房子。”
我信了。
不光信了,還愛上了。
愛上他暴雨裡遞外套的那雙粗糙的手。
愛上他對著圖紙發呆時較真的眼神。
愛上他對未來那種近乎偏執的熱忱。
一年期滿,我沒有回去接管錦華。
我做了一個讓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決定。
嫁給韓正宇。
父親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他知道你的身份?”
“不知道。”
“你確定?”
“確定。”
“行。”父親嘆了口氣,“那我只問一句,你為什麼不告訴他?”
“因為我想知道,一個男人在不知道我有錢的前提下,究竟會怎麼對我。”
電話那頭又是一陣長久的沉默。
“錦華的事我先替你管著。什麼時候想回來,隨時。”
“但是念之——”
“嗯?”
“這個男人要是辜負了你,不許哭。”
“收拾完殘局,回家。”
婚禮在他租的兩室一廳裡辦的。
沒有鑽戒,沒有婚紗,沒有排場。
他用工地剩的紅磚砌了一個花壇,種了一棵歪歪扭扭的桂花樹。
“等咱有了大房子,就把這棵樹移過去。”
我看著那棵小桂花樹,笑了。
“好。”
那時候我以為,這棵樹會陪我們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