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端盤子?千億總裁我不裝了_第2章 2

讓我端盤子?千億總裁我不裝了發布時間:2026-07-23作者:文墨生

七年前的夏天,我第一次見到韓正宇。

那時候我二十三歲,剛從倫敦讀完MBA回來。

父親把錦華集團的管理權移交給我之前,提了一個條件。

“念之,你從小錦衣玉食,不懂人心。”

“出去歷練一年。不許用真實身份,不許動集團任何資源。”

“一年後,你要是還想接班,位子給你。”

我把所有名牌衣服鎖進櫃子,剪了最普通的短髮,穿上網上買的一百二十塊的碎花裙。

身份證件臨時做了變更處理,對外叫顧小念。

連老周都勸我:“大小姐,至少帶個助理。”

“帶助理還叫什麼體驗生活。”

我去了一個四線小城,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做實習生。

月薪兩千五,包住不包吃。

宿舍是十二平的隔斷間,牆皮剝落,沒空調沒暖氣。

就在那座城市,我遇見了韓正宇。

他當時在城郊承包了一個小型改建工程,手底下七八個工人,每天泡在工地上。

曬的黢黑,指甲縫裡全是水泥灰,嗓門很大。

但他畫的工程圖紙,我們公司的老工程師看了都點頭:“這小子有貨。”

第一次跟他說話是因為暴雨。

那天城郊突發大暴雨,我騎電動車回宿舍,半路車壞了。

渾身溼透站在路邊,連個避雨的屋簷都沒有。

韓正宇開著那輛破面包車路過,一腳剎車停下來。

“上車!”他探出頭衝我喊。

我猶豫了一下,上了車。

車裡滿是煙味和汗味。副駕駛堆滿圖紙,他一把全掃到後座,給我騰位子。

“你是那個中介新來的?”他問。

“嗯。”

“這行不好乾。”他直著嗓子說,“尤其女孩子,風吹日曬的。”

“習慣了。”

他從後座翻出一件乾燥的工裝外套遞過來。

“先披著,別感冒。”

外套很舊,有股洗衣粉的味道。

那一刻,穿慣了愛馬仕和香奈兒的我,覺得這件破外套比我衣櫃裡所有衣服都暖。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他本來趕著去銀行還貸款。

為了送我繞了四十分鐘的路,貸款逾期一天,被罰了三百塊利息。

他從沒提過這件事。

是我後來調檔案時看到的。

那個夏天我總去他工地附近轉。

有時候給他和工人帶幾瓶水,有時候幫忙算賬。

他知道我學過財務,不懂的就來問。

那時候的他,眼睛裡有一種東西,很亮。

說起未來規劃的時候聲音會不自覺變大,兩隻手在空氣中亂比劃。

“念之,你信不信?總有一天我要在這座城蓋最好的房子。”

“不是那種偷工減料的豆腐渣,是真正能讓老百姓住一輩子的好房子。”

我信了。

不光信了,還愛上了。

愛上他暴雨裡遞外套的那雙粗糙的手。

愛上他對著圖紙發呆時較真的眼神。

愛上他對未來那種近乎偏執的熱忱。

一年期滿,我沒有回去接管錦華。

我做了一個讓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決定。

嫁給韓正宇。

父親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他知道你的身份?”

“不知道。”

“你確定?”

“確定。”

“行。”父親嘆了口氣,“那我只問一句,你為什麼不告訴他?”

“因為我想知道,一個男人在不知道我有錢的前提下,究竟會怎麼對我。”

電話那頭又是一陣長久的沉默。

“錦華的事我先替你管著。什麼時候想回來,隨時。”

“但是念之——”

“嗯?”

“這個男人要是辜負了你,不許哭。”

“收拾完殘局,回家。”

婚禮在他租的兩室一廳裡辦的。

沒有鑽戒,沒有婚紗,沒有排場。

他用工地剩的紅磚砌了一個花壇,種了一棵歪歪扭扭的桂花樹。

“等咱有了大房子,就把這棵樹移過去。”

我看著那棵小桂花樹,笑了。

“好。”

那時候我以為,這棵樹會陪我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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