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說我要彩禮是拜金,可我家陪嫁1個億_第十章 10他終於笑了

准婆婆說我要彩禮是拜金,可我家陪嫁1個億發布時間:2026-07-22作者:年年

第十章

10

他終於笑了:

“蘇小姐,相親看什麼?看感覺?感覺能維持多久?三個月?半年?感覺過後呢?靠什麼維持婚姻?靠錢?靠責任?還是靠兩個人共同的利益基礎?”

我被他問住了。

“我不是來跟你談戀愛的。”

他放下酒杯,直視著我的眼睛。

“我是來找一個合適的結婚物件。你的家庭背景、個人條件、教育程度,都符合我的要求。唯一的問題是,你剛結束一段不愉快的感情,需要多長時間調整?”

我愣了兩秒:“你怎麼知道我剛結束一段感情?”

“你前男友在你們小區門口拉橫幅的事,上了熱搜。整個商圈都知道了。”

我臉一下子紅了。

陸沉舟看著我的窘態,語氣沒有任何波瀾:

“不用覺得丟人,遇人不淑不是你的錯。但以後看人,眼光要好一點。”

我被他這句話說得又氣又笑:“陸先生是在自薦嗎?”

“我在陳述事實。”

他站起來,從西裝內袋裡拿出一張名片,放在桌上推過來。

“這是我的私人號碼。你考慮一下,如果覺得可以繼續接觸,給我打電話。如果覺得不行,也告訴我一聲,我不喜歡等。”

說完他拿起外套,走了。

我看著桌上那張名片,黑底金字,只有名字和一串號碼。

陸沉舟。

這人還真是......讓人不知道怎麼形容。

回到家,我把名片隨手扔在茶几上,洗了個澡躺在床上。

我翻來覆去睡不著,拿起手機刷了會兒微博。

熱搜已經下去了,但相關的帖子還在。

有一條帖子點贊特別高,是一個自稱周明遠大學同學的人發的:

“周明遠這人我太瞭解了。大學的時候談過三個女朋友,每一個都是因為嫌人家家裡條件不好分的。他最經典的一句話是,我周明遠要娶的女人,不能拖我後腿。現在好了,找了個不拖後腿的,結果自己配不上。”

底下一堆人跟帖爆料。

有人說周明遠他媽在老家是出了名的難纏,跟左鄰右舍都吵過架,還因為佔別人家宅基地被告過。

有人說周明遠在單位口碑也不好,愛佔小便宜,同事聚餐從來不主動買單。

還有人說他們一家子就是典型的窮橫,越窮越橫,覺得全世界都欠他們的。

輿論徹底倒向我這邊後,周明遠一家人徹底成了過街老鼠。

我聽我媽說,周明遠被公司辭退了。

原因是有同事把他的事蹟捅到了領導那裡,領導覺得這種人在單位影響太差,直接讓他走人了。

婆婆更慘,她在老家的宅基地糾紛又被鄰居翻了出來,對方直接起訴她侵佔土地。

聽說法院判了,不僅要歸還土地,還要賠十幾萬。

這家人折騰了兩個月,最終灰溜溜地搬走了,連在本市租的房子都退掉了。

至於那六十六萬彩禮,從一開始就沒存在過。從頭到尾,他們連一毛錢都沒拿出來過。

但這些事,跟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

陸沉舟第二次約我的時候,還是那傢俬房菜館。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深灰色西裝,白襯衫,領帶打得很規整。

我忍不住問:“你這是剛從公司過來?”

“不是。”他看著我,“今天有重要的事。”

“什麼事?”

他沒有回答,而是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個深藍色的資料夾,推到我面前。

“開啟看看。”

我翻開資料夾,裡面是一份檔案,抬頭寫著《婚姻合作協議書》。

我愣了一下,往下看。

第一條:雙方自願締結婚姻關係,男方陸沉舟,女方蘇晚寧。

第二條:婚後雙方財產各自獨立,互不干涉。男方每年向女方支付生活費人民幣五百萬元。

第三條:女方需在婚後兩年內生育至少一名子女,子女隨父姓。每生育一名子女,男方額外獎勵人民幣一千萬元。

第四條:婚後女方無需工作,但需參與陸氏集團的社會公益活動,維護集團形象。

第五條:婚姻存續期間,雙方不得有婚外情。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五千萬元。

我一條一條看下去,看到最後一條的時候,手都在發抖。

不是因為生氣,是因為覺得荒誕。

我抬起頭,看著陸沉舟。

他端著咖啡,目光沉穩地看著我,似乎在等我的反應。

我把資料夾合上,推回去。

“陸先生,我說過,婚姻不是買賣。”

“我沒有把它當成買賣。”、

他放下咖啡杯。

“我只是把條件說得清楚一些,免得以後有糾紛。”

“你列了五條,有四條是關於我的義務。生孩子、做慈善、守婦道,你把我當成什麼了?”

“我把你當成我孩子的母親,陸氏集團的女主人。”

“可你沒問過我願不願意。”

他沉默了幾秒:“你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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