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說我要彩禮是拜金,可我家陪嫁1個億_第十二章 12睜開眼睛的時候
第十二章
12
睜開眼睛的時候,太陽還在海平面上方,把整個天空染成了金色。
這一刻,我覺得自己來對了。
第二天,我報了一個當地的兩日團,去黃金圈和南岸。
晚上住在南岸的一個小旅館,房間很小,但很乾淨,窗外就是一片荒野,遠處能看到雪山。
我洗完澡躺在床上,手機有訊號,收到一堆訊息。
林茜發了幾十條,都是八卦。
媽發了一條:“閨女,冰島冷不冷?多穿點。”
爸發了一條:“錢夠不夠花?爸再給你轉點。”
緊接著,銀行卡到賬五十萬。
我笑了,給爸回了一條:“夠了夠了,別轉了。”
陸沉舟也發了一條訊息:“蘇晚寧,我那天說的話,如果你覺得不合適,我們可以重新談。”
我看了這條訊息,沒回。
然後拉黑。
從冰島回來之後,陸沉舟又約了我幾次。
我都拒絕了。
他最後一次打電話來,語氣有些不解:“蘇晚寧,我的條件已經改得很好了。”
“我知道。”
“那你為什麼不答應?”
我想了想,說:“陸沉舟,你不是不好,你是不對。”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什麼意思?”
“你把我當成一個專案在談。條件可以改,條款可以刪,但你的思維方式沒有變。對你來說,結婚就是一份合作協議,妻子就是你的合夥人。”
“這有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我要的是一個愛我的人,不是一個跟我籤合同的商業夥伴。”
他沉默了幾秒,說:“蘇晚寧,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也許可以,但我不想用合同來培養。”
掛了這通電話之後,陸沉舟再也沒有找過我。
後來我聽我爸說,他兩個月後就訂了婚,對方是個門當戶對的姑娘,婚禮辦得很隆重。
我爸問我會不會後悔。
我說不會。
因為從頭到尾,我要的都不是一個條件合適的結婚物件。
我要的是一個把我當人,而不是當合同乙方的人。
冰島的極光我到底沒有看到。
導遊說六月本來就不容易看到,要冬天來才行。
我說好,那就冬天再來。
一個人來也行。
畢竟這世上比愛情重要的事,還有很多。
第二天,林茜打來電話,聲音裡帶著幸災樂禍:
“晚寧,你猜怎麼著?周明遠他媽昨天在親戚群裡髮長文,說你玩弄她兒子感情,害得他家破人亡。結果你猜她親戚怎麼回的?”
“怎麼回的?”
“有人說你兒子之前不是也這樣對人家姑娘的嗎。他媽當場退群了。”
我笑了一聲。
因果報應這事,有時候不用等太久。
掛了電話,我站在陽臺上看著遠處的大海。
手機又震了一下,是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蘇晚寧,我是陸沉舟的助理。陸總讓我轉告您,上次那份協議他收回,如果您願意,他想請您吃頓普通的飯,不談條件。”
我想了想,打了四個字回去:“不必了,謝謝。”
刪除,拉黑。
轉身回屋,媽端著一碗銀耳羹進來,看我面色平靜,放心地笑了:“想開了?”
“早就想開了。”
我接過碗。
“媽,你說得對,這世上比愛情重要的事還有很多。”
媽摸摸我的頭:“比如?”
“比如喝您燉的銀耳羹,比如冬天去冰島看極光......”
窗外的海風輕輕吹進來,帶著陽光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