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說我要彩禮是拜金,可我家陪嫁1個億_第十二章 12睜開眼睛的時候

准婆婆說我要彩禮是拜金,可我家陪嫁1個億發布時間:2026-07-22作者:年年

第十二章

12

睜開眼睛的時候,太陽還在海平面上方,把整個天空染成了金色。

這一刻,我覺得自己來對了。

第二天,我報了一個當地的兩日團,去黃金圈和南岸。

晚上住在南岸的一個小旅館,房間很小,但很乾淨,窗外就是一片荒野,遠處能看到雪山。

我洗完澡躺在床上,手機有訊號,收到一堆訊息。

林茜發了幾十條,都是八卦。

媽發了一條:“閨女,冰島冷不冷?多穿點。”

爸發了一條:“錢夠不夠花?爸再給你轉點。”

緊接著,銀行卡到賬五十萬。

我笑了,給爸回了一條:“夠了夠了,別轉了。”

陸沉舟也發了一條訊息:“蘇晚寧,我那天說的話,如果你覺得不合適,我們可以重新談。”

我看了這條訊息,沒回。

然後拉黑。

從冰島回來之後,陸沉舟又約了我幾次。

我都拒絕了。

他最後一次打電話來,語氣有些不解:“蘇晚寧,我的條件已經改得很好了。”

“我知道。”

“那你為什麼不答應?”

我想了想,說:“陸沉舟,你不是不好,你是不對。”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什麼意思?”

“你把我當成一個專案在談。條件可以改,條款可以刪,但你的思維方式沒有變。對你來說,結婚就是一份合作協議,妻子就是你的合夥人。”

“這有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我要的是一個愛我的人,不是一個跟我籤合同的商業夥伴。”

他沉默了幾秒,說:“蘇晚寧,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也許可以,但我不想用合同來培養。”

掛了這通電話之後,陸沉舟再也沒有找過我。

後來我聽我爸說,他兩個月後就訂了婚,對方是個門當戶對的姑娘,婚禮辦得很隆重。

我爸問我會不會後悔。

我說不會。

因為從頭到尾,我要的都不是一個條件合適的結婚物件。

我要的是一個把我當人,而不是當合同乙方的人。

冰島的極光我到底沒有看到。

導遊說六月本來就不容易看到,要冬天來才行。

我說好,那就冬天再來。

一個人來也行。

畢竟這世上比愛情重要的事,還有很多。

第二天,林茜打來電話,聲音裡帶著幸災樂禍:

“晚寧,你猜怎麼著?周明遠他媽昨天在親戚群裡髮長文,說你玩弄她兒子感情,害得他家破人亡。結果你猜她親戚怎麼回的?”

“怎麼回的?”

“有人說你兒子之前不是也這樣對人家姑娘的嗎。他媽當場退群了。”

我笑了一聲。

因果報應這事,有時候不用等太久。

掛了電話,我站在陽臺上看著遠處的大海。

手機又震了一下,是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蘇晚寧,我是陸沉舟的助理。陸總讓我轉告您,上次那份協議他收回,如果您願意,他想請您吃頓普通的飯,不談條件。”

我想了想,打了四個字回去:“不必了,謝謝。”

刪除,拉黑。

轉身回屋,媽端著一碗銀耳羹進來,看我面色平靜,放心地笑了:“想開了?”

“早就想開了。”

我接過碗。

“媽,你說得對,這世上比愛情重要的事還有很多。”

媽摸摸我的頭:“比如?”

“比如喝您燉的銀耳羹,比如冬天去冰島看極光......”

窗外的海風輕輕吹進來,帶著陽光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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