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再盈,繁花再盛_第十四章 五年後
第十四章
五年後。
早餐店,從城中村巷子口的一個攤位,變成了深城的連鎖品牌早餐店。
頭兩年,方雲芝每天凌晨三點起床,和麵、調餡、熬粥,手上的繭子磨了一層又一層。
第三年,方雲芝攢下了第一筆錢。她沒存起來,全都入了周姐早餐店的股。
周姐一開始不同意,說:“你一個打工的,錢自己留著,萬一哪天不幹了呢。”
方雲芝說:“周姐,我入股了就不是打工的了,這店以後有我一份。”
周姐看了她很久,最後點了頭。她知道方雲芝看出來她缺錢了。
朵朵一天天長大,上學的花費她勉勉強強能賺到,可以後要託舉她去更高更遠的地方,單憑這一個小小的攤位,根本做不到。
方雲芝這些年,幾乎把朵朵當成了自己的女兒,她總是記得當年朵朵給她的那顆糖有多甜。
股份五五分,寫在紙上,兩個人都簽了字。
第四年,小小的攤位變成了窗明几淨的小店。
第五年,她們開起了第二家分店,第三家分店。
方雲芝不再是那個凌晨三點起床揉麵的女工。
她開始做員工培訓,把當年周姐教給她的那些技術教給員工。
她學會了管供應鏈,也學會了新店選址。她再也不是當年出來深城的那個什麼都不懂的土妞。
周姐管財務,她管運營,兩個人把這個小生意撐了起來。
朵朵上小學了,每天放學還是往店裡跑。她現在是方雲芝的乾女兒了。
她還是回想起那個沒能睜眼看看世界的孩子,可那已經沉澱成心底的回憶。
深城本地一家報社找人來採訪方雲芝和周姐。記者跟拍了她們一個星期。拍方雲芝凌晨三點在後廚揉麵的背影,拍周姐蹲在地上教新員工包包子的樣子,拍朵朵坐在收銀臺旁邊寫作業,抬頭衝鏡頭笑。
報道里寫了她們的故事:一個是從北方來的棉紡廠女工,一個是帶著女兒獨自開店的單親媽媽,兩個什麼都沒有的女人,用五年時間,在深圳紮下了根。
記者問方雲芝:“你為什麼會來深城?”
方雲芝想了想,想到五年前在火車站看見的那句標語。
“大膽走,莫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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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彥寬是在廠門口的報刊亭看到的那張報紙。
他停職之後沒有復職,後來廠裡改制,他被分流到了倉庫,每天搬貨,核對庫存。工資砍了一大半,人也瘦了一圈,頭髮白了不少。
羅仲芳在孩子的事暴露之後,她就在廠裡待不下去了。
儘管陸彥寬說著不放她走,可羅仲芳還是在一個沒人注意的晚上,逃出了陸家。
她跟那個姓陳的男人去了別的城市。走的時候什麼都沒帶,連那本結婚證都留在了抽屜裡。
陸彥寬沒去找她。他把結婚證撕了,碎紙片扔進了垃圾桶。
陸母回了老家。
陸彥寬每天一個人上下班,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坐在那把舊藤椅上發呆。
方雲芝的絲巾他還好好的儲存著。
那天他路過報刊亭,隨意掃了一眼,目光忽然定住了。
報紙上那張照片,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方雲芝站在店門口,穿著白色的圍裙,頭髮扎得很利落,臉上帶著笑。那種笑他見過,很多年前,她評上勞動模範那天,也是這樣笑的。
他把報紙買了下來,手指小心翼翼地摩挲著照片上的她。
他把那篇報道從頭讀到尾,還嫌不夠。
他好想親眼看看她,想親口問問她這些年過得好不好。
可是他又想起自己做過的那些事。每一件都像那年他紮在她身上的針一樣,拔出來很久,可針眼一直殘留著。
他把報紙摺好,放進口袋裡,往家的方向走。
路過棉紡廠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廠門口的光榮榜早就換掉了,勞動積極分子的名單也換了不知道多少張,方雲芝的名字早就不在了。
他看了一會兒,轉身走了。
口袋裡那張報紙,被他的體溫捂得發燙。
這天晚上,陸彥寬做了一個很長的夢。
夢裡他見到了方雲芝,可是她什麼反應都沒有。
陸彥寬猛地驚醒,他坐起身,在黑暗中安靜了許久。
天亮時,他去了火車站,買了去往深城的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