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不讓我上桌_第4章 開燈
開燈。
嫂子也坐了起來:「怎麼了?」
「你繼續睡,我去看看。」
我給暖暖掖好被子,起身去外面。
「警察!快開門!」
我湊近貓眼,看到外面真的是警察連忙開門。
媽媽突然湊上來,手指頭都快戳我臉上了:
「警察,就是她偷了我的黃金。」
「媽......」我無奈叫她表明身份。
警察回頭問我媽:「小偷是你女兒?」
媽媽支支吾吾地說:「剛著急上火的,忘了,就算是女兒也不能偷我的黃金啊!女兒偷東西也犯法啊!」
隔壁鄰居開啟門看熱鬧。
我讓開門:「你們先進來吧。」
警察拿出記錄本:「這位女士說她家中遺失 50 克黃金,是你偷的嗎?」
我糾正道:「是我拿的。」
「警察,你看她承認了!」媽媽激動道,「快把她抓起來!」
我不敢置信地看著媽媽。
那些黃金價值 5 萬多。
如果真的坐實盜竊罪。
我是要坐牢的。
「別抓她!別抓他!」嫂子赤腳從臥室跑出來,她手裡抓著那些金飾,「不是她拿的,是我拿的。」
「還我!」媽媽上手就要去搶。
我攔住媽媽,對警察說:
「這些是我嫂子和侄女的金飾。」
媽媽強詞奪理:「這是我家的,我說給她才是她的。」
嫂子慌張地解釋:「警官,這是我的三金和我女兒的小金鎖和小鐲子。」
警察看向媽媽。
媽媽梗著脖子說:「什麼你的啊?都是我老何家買的,就是給你們戴戴,又沒說給你們。」
警察定性:「這是家庭糾紛,你們自己處理吧。」
見警察要走,媽媽連忙拉住他:「警官,你別走別走,你要給我做主啊!」
警察不耐煩地說:「那你能拿出證據,證明這些是你所有嗎?」
媽媽一下子就啞火了,支支吾吾地說:「就是我的啊。
」
「她沒有。」我笑,「我有。」
11
我去臥室找出這些飾品的購買發票。
除了暖暖的小金鎖和小鐲子。
嫂子的三金也是我買的。
當時我還在上大學。
媽媽跟我哭訴沒錢給嫂子買三金。
幸虧當時金價便宜,才 300/克。
我用大學幾年兼職存的錢給嫂子買了一套低克重的三金。
15 克的空心手鐲,8 克的項鍊,5 克的戒指。
加起來都不到 30 克。
因為發票上有金額,送人不太好。
我就習慣把發票都留下。
如果需要維修或換款,我再把發票給她。
結婚後,媽媽就以嫂子粗心大意容易丟為由,讓嫂子都摘下來讓她代為保管。
所以這幾年嫂子幾乎都沒怎麼戴過,也就沒有維修或換款的需要。
暖暖的小金鎖更是沒戴過一次。
全都被我媽收著。
我把所有的發票給警察看:「這些都是我購買,贈送給我嫂子和侄女的,今天她們來我這裡,把這些戴著,有問題嗎?」
警官認真核對了發票,我又給他看電子支付的記錄。
最後他合上記錄本:「沒問題。」
「怎麼沒問題啊?」媽媽急了,「這些是我女兒買的,就算送給她,那她嫁給我兒子,這些東西也都是我家的啊,她怎麼能私自帶出來呢?」
我媽緊緊拽著警察的衣服:「你一定要給我立案啊!」
警察翻了個白眼:「你確定要立案嗎?你這是報假警,是要被拘留的。」
「啊?」我媽嚇得鬆開手,「那不立案不立案......」
12
雖然才 50 克不到的黃金,但我怕媽媽不死心。
第二天是週日,我帶嫂子去銀行租了個保管箱。
小箱子,一年才 100 多的費用。
從銀行出來,我帶她們去了附近的商場吃飯。
再把她們送回家。
因為前一天晚上跟我媽吵過。
我不想見她,就把車停在爸媽家樓下,沒一起上去。
爸媽家是老式的步梯樓。
每層樓梯間沒安裝封閉的窗戶。
在樓下可以看到嫂子她們上樓。
見她們走到位於四樓的爸媽家。
我剛準備開車走,就聽到媽媽的咒罵聲:
「謝玉芬,你這個吃裡扒外的騷貨!還敢慫恿我女兒偷金子,快給我拿出來!」
「哇嗚嗚嗚......」暖暖被嚇得大哭。
「媽,金子我沒帶身上。」嫂子苦苦哀求,「你別這樣,你讓我們先進去。」
「進你媽!」媽媽把嫂子和暖暖往外推,「我話放在這裡,你一天不把金子還回來,一天別想進這個門!」
我連忙上樓,不斷有衣服和玩具從樓上滾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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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家門口的樓道堆滿了陳舊的衣服和玩具。
一看就是嫂子和暖暖的。
「都給我滾!」媽媽不斷從家裡拿東西扔在嫂子身上,「兩個賠錢貨!」
嫂子身上揹著昨天從家裡帶出來的環保袋,半蹲在地上護著暖暖。
我抱起暖暖,拉著嫂子往下走。
「慧慧......」嫂子回頭看了看我媽,又抽手試圖甩開我。
我緊緊握著她的手:「嫂子,別怕。」
嫂子鎮定下來,安靜地跟著我下樓。
樓上傳來我媽的罵聲:「有本事就永遠都不要回來!」
我再次把嫂子帶回家。
她牽著暖暖,眼眶有些紅。
我蹲下給暖暖換拖鞋:「以後住姑姑家,好不好?」
「萬歲!」暖暖抱住我,臉頰緊緊貼著我的臉。
這是小朋友跟我表達親暱的方式。
嫂子拘謹地說:「慧慧,給你添麻煩了,我讓何斌來接我們。」
何斌是個媽寶男。
自己沒本事,還打老婆。
今天我確定他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