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爹偷我救命錢,我靠麻雀報信帶親媽獨美_第 6 章 那兩千塊錢作為贓款
第 6 章
那兩千塊錢作為贓款,原本需要走流程扣押。
但公安局瞭解到我馬上要進行心臟手術,特事特辦。
核實了存摺流水後,直接把錢退還給了我媽。
賀超英和王彩芬被押上了警車。
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嚴厲的審判。
下午四點,我媽回到了病房。
她眼底滿是紅血絲,但精神出奇的好。
她把那一沓大團結整整齊齊收進皮箱裡,轉過身,緊緊抱住我。
長長舒出一口濁氣。
我拍著她的後背,小聲問:「媽媽,魔法小偷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嗎?」
「嗯嗯,魔法小偷被警察蜀黍抓走啦,這輩子他們都別想再偷走我們的東西。」
我媽抬起頭,眼神堅定,「醫生說了,明天你就可以動手術,等你好了,媽媽帶你過好日子。」
手術非常成功。
我在重症監護室待了兩天後,轉回了普通病房。
這期間,我媽去了一趟看守所。
賀超英的盜竊罪和流氓罪基本板上釘釘,廠裡也正式下發了開除通報。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性質惡劣,律師說起碼要判五年以上。
他在探視室裡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求我媽寫一份諒解書。
說只要能減刑,讓他幹什麼都行。
我媽隔著玻璃,遞進去一份離婚協議書。
「房子歸我,孩子的撫養權歸我。你在上面簽字,我能在法庭上說一句這錢原本是家庭共同財產,也許能讓你少蹲兩年。」
「你不籤,我就不出諒解書。」
我原本勸過我媽,讓她不出具諒解書,讓我爸牢底坐穿。
但她思考了一夜,想到我的撫養權。
最終還是做了退步。
賀超英看著那份讓他淨身出戶的協議,臉部肌肉劇烈抽搐。
他知道自己完了。
但為了少吃幾年牢飯,也只能在公安同志的見證下,顫抖著按下了手印。
從看守所出來時,我媽拿著那張蓋了章的離婚證,轉手把結婚證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
出院那天,廠長親自派了吉普車來接我們。
賀超英的事情在廠裡鬧得沸沸揚揚,廠領導為了安撫我媽,把那套一居室正式劃到了她的名下。
回到家,我媽第一件事就是把賀超英所有的東西,統統扔到了大院的垃圾堆裡。
晚上,我們娘倆躺在收拾得乾乾淨淨的床上,相伴而眠。
窗外的樹枝上,一隻胖乎乎的喜鵲叫了兩聲:
【這當媽的是不是傻了?明天居然要去遞辭職信。】
【放著好好的鐵飯碗不要,非要去南方進衣服擺地攤,真不怕把剩下的錢賠光啊。】
我眨了眨眼睛,拽住我媽的手指。
「媽媽,小鳥說你要去南方買漂亮衣服,晨安也想穿新衣服。」
我媽愣了一下,隨即笑了。
她捏了捏我的鼻子,眼裡閃爍著堅定的光。
「晨安真聰明,媽媽在紡織廠幹了這麼多年,閉著眼睛都能摸出布料的好壞。」
「死工資養不活咱們娘倆,媽媽要去外面,給晨安賺大錢。」